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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國土資源局;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商務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4. [實施日期] 2011-01-01
  5. [成文日期] 2010-12-01
  6. [發文字號] 京政容發〔2010〕13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1-01-0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等13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規定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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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容發〔2010〕132號

市加油(氣)站管理辦各成員單位:

  為規範本市新建、遷建及改造加油站的建設審批管理程式,經市加油(氣)站管理辦成員單位多次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的規定》,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    

北京市國土資源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市商務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品質技術監督局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    

北京市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北京市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的規定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確保加油站行業健康發展,使加油站建設和經營管理更加符合北京城市發展的需要,根據《北京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新建、遷建和改造的加油站。

  第三條  新建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

  (一)市加油(氣)站管理辦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根據《北京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以及土地、道路交通和環境保護的要求,確定加油站年度發展計劃。

  (二)市、區縣國有土地儲備機構或經過批准的實施單位完成徵地、拆遷等土地一級開發工作。

  (三)市國土局制定加油站土地使用權出讓招標、拍賣、掛牌方案。

  (四)市國土局憑市商務委關於加油站的規劃確認文件組織加油站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投標申請人或競買人經市商務委同意並取得預核準文件參加投標、競買。

  (五)競得人或中標人與市國土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六)加油站建設與經營需辦理的手續

  1.項目開工建設前辦理下列手續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市規劃委《規劃意見函覆》、市國土局《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挂)出讓成交確認書》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市交通委《交通影響評價審查意見的函》、市環保局《加油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進行項目核準。

  市規劃委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市國土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市公安局消防局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

  市安全監管局辦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意見書》;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辦理《影響交通安全佔道施工許可證》;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2.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後辦理下列手續

  市規劃委辦理《建設工程規劃核驗(驗收)意見》;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市公安局消防局辦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

  市安全監管局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市環保局辦理《加油站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表批復》;

  品質監督部門辦理加油機《檢定證書》、《計量員上崗證》;

  市交通委辦理加油站開設道口占掘路行政許可手續;

  市商務委辦理《成品油零售經營批准證書》;

  市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辦理其他相關手續。

  第四條  遷建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

  (一)加油站遷建項目必須符合《北京市加油站行業發展規劃》和加油站佈局規劃。

  (二)被拆遷加油站用地屬於國有土地,建設、經營手續齊全,確有必要還建的,應在各項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實施“拆一還一”原則。被拆遷單位提出申請,各成員單位以聯席會或會簽形式上報市政府,由市政府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推進。

  被拆遷加油站用地屬於租賃集體土地,應以貨幣補償方式完成拆除,被拆除單位按規定參加加油站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活動。

  辦理其他手續同新建加油站。

  (三)加油站遷建用地由市、區縣土地儲備中心或經過批准的實施單位,根據規劃、商務部門意見實施土地儲備。

  (四)對拆遷加油站土地已進行補償的,不再進行加油站還建。原單位可參加新建加油站項目的招、拍、挂競買,辦理程式同新建加油站。

  (五)加油站拆遷由拆遷主體對補償或還建問題提出意見。處理意見涉及還建的,報市加油(氣)站管理辦協調還建事宜。

  第五條  改造加油站審批管理程式

  (一)手續完善的加油站建築類(站房、罩棚等)改造,直接辦理規劃、土地、立項等前期建設手續。房建工程投資額30萬元(含)以上或者建築面積300平方米(含)以上的,開工前要辦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經安監、消防、質監部門驗收合格,市商務委備案後即可運營。

  手續完善的加油站設施、設備類(油罐、管線等)改造,經環保、安監、消防、質監部門審批、驗收合格,市商務委備案後即可運營。

  (二)手續不完善的加油站,原則上只能進行設施、設備涉及安全、環保的項目改造,並經環保、安監、消防、質監部門審批、驗收後到市商務委備案。

  手續不完善的加油站,其他項目確需改造,按照“一事一議”原則,報請市政府研究決定。

  第六條  本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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