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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民政、扶貧、救災/減災救災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8-0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8-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浸水房屋應急評估品質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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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鑒定機構:

  為確保浸水房屋應急評估工作順利開展,保證評估結論的準確,現就有關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鑒定機構要加強現場應急評估技術人員的培訓,抽調精兵強將認真組織此次應急評估工作。

  二、合理組織評估隊伍,由經驗豐富的骨幹任小組長,並成立若干個由至少2人組成的評估小組,保證評估工作的連續性。

  三、每一處房屋應有不少於2張照片,用於體現該房屋為浸水房屋或受損房屋,保證該房屋為此次受暴雨災害影響的評估範圍內的房屋。

  四、各鑒定機構要關心評估人員家庭生活,做好現場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為現場作業人員準備必要的食品、飲用水及藥品等,確保一線人員全身心投入本次應急評估工作。

  五、各鑒定機構應服從屬地區住建委對評估工作的組織安排和具體調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積極支援各區技術人員需求,動員鑒定技術力量投入到災害恢復最急需的村鎮。

  六、有下列情況以及出具虛假、錯誤房屋安全應急評估報告的,按照《北京市品質管理條例》《北京市房屋建築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造成後果的,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一)因故意把非危險房屋鑒定為危險房屋而造成損失;

  (二)因過失把危險房屋鑒定為非危險房屋,並在有效時限內發生事故;

  (三)因拖延鑒定時間而發生事故。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8月9日  

  (聯繫人:賈旭生;聯繫方式:010-5559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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