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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2-23
  6. [發文字號] 京管發〔2023〕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3-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21期(總第801期)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於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安全風險評估管理工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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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管發〔2023〕4號

天安門地區管委會、重點站區管委會、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區城市管理委,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以下簡稱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規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工作,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産條例》《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北京市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北京市公共安全風險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工作意見。

  一、總體要求

  遵循“兩個堅持、三個轉變”新時代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系統性、實效性、專業性、統籌性和動態性的原則開展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預防機制,降低安全事故風險,不斷提升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管理精細化水準。

  二、評估對象

  主要包括:已設置的戶外廣告設施、上沿距地10米以上且總面積≥10平方米的附着式牌匾標識、總面積≥10平方米的落地式牌匾標識。

  三、實施主體及期限

  (一)戶外廣告牌匾設施所有人(以下簡稱設施所有人)每年按照《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辨識清單》(附件2)及《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表》(附件3)開展自評,10月底前將自評結果錄入北京市安全風險雲服務系統。

  (二)市區兩級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行業或區域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每年進行一次,10月底前區級城市管理部門將風險評估報告報市城市管理部門。

  四、單體設施安全風險評估

  (一)安全風險辨識與分析

  對照《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表》,針對不符合項進行扣分,其中安全管理方面總分為200分,設備設施方面總分為300分,累計扣分後為初始得分,換算為百分制的得分,再按照安全管理權重30%、設備設施權重70%,計算求和之後為設施整體得分。

  (二)安全風險評估

  1.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為低風險(Ⅰ級)、中風險(Ⅱ級)、高風險(Ⅲ級)、極高風險(Ⅳ級),詳見表1。

表1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

表1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

  2.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接受準則。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等級不應高於III級高風險,詳見表2。

表2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接受準則

表2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接受準則

  五、區域、行業安全風險評估

  (一)區域安全風險評估

  1.實施主體

  天安門地區管委會、重點站區管委會、各區城市管理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運作局。

  2.評估抽樣

  (1)以街道(鄉鎮)行政區域為基礎,圍繞重點商圈、大型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公園景區、城市主幹路等人流和車流密集區域劃定抽樣單元。其中不包含評估對象的區域,可不劃定抽樣單元。

  (2)結合區域功能規劃及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分佈確定抽樣比例,抽取樣本以大型或超高的戶外廣告設施、固定式牌匾標識為主。抽樣單元中含商業戶外廣告設施允許設置區域,抽取樣本不宜少於4處;抽樣單元屬於商業戶外廣告設施限制設置區域,抽取樣本不宜少於3處;抽樣單元屬於商業戶外廣告設施禁止設置區域,抽取公益戶外廣告設施和大型超高牌匾標識樣本不宜少於2處。

  (3)安全樣本覆蓋落地式、附着式、電子顯示屏等不同類型戶外廣告牌匾設施,每3年所抽樣本不重復。

  3.風險劃分

  區域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為低風險(Ⅰ級)、中風險(Ⅱ級)、高風險(Ⅲ級)、極高風險(Ⅳ級),詳見表3。

表3  區域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

表3  區域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

  (二)行業安全風險評估

  1.實施主體

  市城市管理委。

  2.評估抽樣

  圍繞重點商圈、大型交通樞紐、機場、火車站、公園景區、城市主幹路等人流和車流密集區域劃定抽樣單元。首都功能核心區、城市副中心每個抽樣單元內抽取樣本不宜少於4個,中心城區每個抽樣單元內抽取樣本不宜少於3個,其他區域每個抽樣單元內抽取樣本不宜少於2個。

  3.安全風險劃分

  綜合行業抽取樣本安全風險等級、區域抽取樣本風險等級,進行全行業安全風險綜合研判,行業安全風險劃分為低風險(Ⅰ級)、中風險(Ⅱ級)、高風險(Ⅲ級)、極高風險(Ⅳ級),詳見表4。

表4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行業安全風險分級

表4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行業安全風險分級

  六、安全風險管控

  (一)分級管控

  設施所有人應按照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等級、接受準則採取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詳見表5。

表5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應對措施

表5 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分級應對措施

  (二)管控措施

  1.設施所有人嚴格落實《北京市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和標語宣傳品設置管理條例》《北京市生産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戶外廣告設施技術規範》《牌匾標識設置規範》等文件要求,加強人員培訓和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定期開展設施檢查,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風險隱患。

  2.針對評估結果為中風險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設施所有人應加強日常巡查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在氣象部門發佈極端天氣預警時,立即開展巡查檢查,及時採取加固措施。

  3.針對評估結果為高風險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設施所有人應立即採取設置圍擋、安全警示、專人看護等應急措施,制定安全隱患整改方案,並在規定期限內消除安全隱患。

  4.針對評估結果為極高風險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設施所有人應立即安排專人看護,採取設置圍擋、安全警示等應急措施,並立即組織採取加固措施,在安全隱患整改完成後再評估,確保風險等級達到中風險受水準。

  5.評估結果為中風險、高風險、極高風險的區域,區級城市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要分類採取有效管控措施。其中,中風險區域要加大日常巡查檢查頻次,履行設施抽查職責,查漏補缺,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地落實;高風險區域要開展安全治理專項行動,以問題為導向,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加強安全執法,確保消除隱患,降低風險至中風險以下;極高風險區域要立即開展安全治理專項行動,限期降低安全風險,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全面開展安全培訓,加大執法查處力度,治理完成後,由區級城市管理部門組織安全風險再評估,確保區域風險降至中風險以下。

  七、安全風險更新與風險溝通

  (一)安全風險更新

  設施所有人自評後,將自評結果錄入北京市安全風險雲服務系統,每年更新一次風險評估結果;屬地城市管理部門每年更新安全管理臺賬。

  (二)安全風險溝通

  戶外廣告設施所有人在醒目位置和重點區域、場所布設或張貼安全提示,加強人員安全培訓,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屬地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設施所有人自評存在虛假、瞞報的,屬地城市管理部門應會同城管執法部門約談設施所有人,指出存在安全隱患,進行教育整改。

  八、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是城市公共空間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關係到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各區(地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問題導向和底線思維,以高度責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強化科技賦能,引導設施所有人安裝安全監測智慧感知設備,及時發現並整改安全隱患。

  (二)強化培訓。各區(地區)要宣傳貫徹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産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做好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的宣講和解讀,指導設施所有人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及時開展全面自查自糾,做好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維護,提高安全防範意識,積極配合做好日常管理資料提交和現場勘查,切實履行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三)抓好落實。各區(地區)要把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風險評估作為一項基礎性、常態化工作,加大資金保障力度。認真履職盡責,遴選有資質單位,定期組織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掌握轄區戶外廣告牌匾設施安全運作狀態。對評估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督促産權單位落實整改;對不配合評估工作、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的戶外廣告牌匾設施,約談設施所有人,並依法給予處罰;對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納入違規治理。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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