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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宏觀經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23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5-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本市第二批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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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各相關市級部門:

  按照《關於推動“五子”聯動對部分領域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的實施方案(試行)》(京發改規〔2022〕3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就本市第二批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區、各相關部門持續廣泛開展政策宣傳、組織動員、溝通銜接等相關工作,推動本區、本領域符合《實施方案》各項要求的項目應報盡報。

  二、請各項目單位向項目所在地或項目單位註冊地區發展改革部門申報。項目單位應於2023年6月20日(星期二)前向相關區發展改革部門報送以下申報材料: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項目申報表(見附件1)、申請書、項目立項文件(包括核準或備案文件)、設備採購合同(尚未簽訂的提交設備採購方案)、貸款合同(尚未簽訂的提交融資計劃書)、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證書、項目真實性合規性承諾函。有關材料均應加蓋公章,申報材料電子版應打包發送至相關區發展改革部門相應郵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聯繫方式及申報郵箱見附件2)。

  三、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申報項目真實性、合規性嚴格把關。

  四、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完成初審後,匯總形成本區設備購置與更新改造貸款貼息項目申報表,報請區政府審定並加蓋區政府公章,於2023年6月25日(星期日)前將所有項目申報材料報至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電子版材料發送至fgwbjsbdk@163.com)。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到申報材料後,將按《實施方案》要求開展項目聯審、項目推介等後續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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