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3〕134號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集團、總公司,各有關單位:
現將《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汛工作要點》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汛工作要點
2023年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以下簡稱“建築工程”)防汛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踐行新時期黨中央防災減災理念,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防汛決策部署,以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堅守“不死人、少傷人、城市不看海、財産少損失”的總方針,全面做好建築工程防汛減災工作,持續提升建築工程防汛救災減災能力,確保建築工程領域安全度汛。
一、強化黨建引領,夯實安全度汛思想基礎
建築工程防汛工作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突出首都功能定位和“四個服務”原則,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進一步夯實安全度汛思想和組織基礎,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貫穿始終。各單位要強化防汛工作組織領導,全面統籌和領導本單位防汛工作,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防汛工作中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奠定堅實的安全度汛思想基礎,堅持“汛情就是命令,防汛一線就是崗位”,堅決克服僥倖心理和麻痹思想。
二、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壓緊防汛安全責任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及時修訂和完善防汛應急預案,強化防救協同高效銜接,健全防汛工作機制,落實防汛指揮機構,明確相關職責,提升預案的操作性、適用性和有效性。健全以各級行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責任制體系,各區住建委的行政負責人和各集團、總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分別為屬地建築工程和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基層單位、重點部位要明確“三定”(定責任段、定人員、定職責),健全和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防汛指揮機構和責任體系。
三、狠抓排查整改,及時消除建築工程防汛隱患
持續開展防汛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進行摸排,重點對深基坑、高堆土以及暗挖和涉河等工程重要部位進行排查,對存在防汛隱患的點位,要責任到人,限期整改。地處山區的工程項目要對施工現場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危險的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包括宿舍、工棚、倉庫等場所要科學選址,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産作業和居住。對位於空曠區域的臨建房屋等臨時建築物重點進行加固,確保房屋的防風、防雷性能符合要求。各區住建委、各集團總公司要建立深基坑、高堆土、暗挖和涉河工程臺賬,並實時更新上報市住建委。
四、科學精準施策,有效降低防汛安全風險
深入開展建築施工汛期安全風險識別及管控工作,各單位在發揮建築行業自身技術優勢的同時,委託第三方監測機構對深基坑開展日常監測,規範、完整記錄監測結果,並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技術指南》要求,及時進行風險評估與定級,科學制定切實有效的防控措施。地處山區的工程項目要針對強降雨引發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山洪等地質災害,提前辨識、科學評估,採取合理有效管控措施,堅決防範各類安全風險。
五、強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和物資保障能力
汛期前,各單位要結合施工環境組織開展防汛應急搶險演練,通過演練提升現場管理人員的組織指揮能力和從業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掌握防汛搶險的重點、要點、處置程式和方法,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及時補充、更新防汛物資,對機械設備進行全面保養維護,建立物資儲備臺賬,並定期進行復查核對,確保防汛物資和設備滿足施工現場防汛需求。重點工程的建設單位要制定本單位工程防汛應急預案,組建防汛應急搶險隊伍,配備充足的防汛搶險物資,統一調配本單位範圍內的防汛資源,做好應急搶險工作。市級三支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要強化責任擔當,進行有針對性的演練,熟悉搶險流程,備足防汛物資器材,確保遇有突發情況能夠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六、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積極營造濃厚的防汛氛圍
各區單位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內容廣泛的防災減災宣傳活動,通過“報、網、臺、微”相結合的融媒體宣傳手段,組織開展多層次、多內容、多範圍的防汛宣傳。結合6月份“安全生産月”活動總體部署,普及防汛知識、強化防汛意識,進一步增強從業人員防災減災意識,掌握基礎防汛信號、自救知識和點位集結。及時總結汛期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好事跡,宣傳防汛正能量。
七、嚴肅值班值守,確保防汛指揮體系運作順暢
各單位必須嚴格落實《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防汛專項分指揮部防汛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制定防汛值班工作制度,完善汛期防汛值班條件,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汛期預警期間,實行24小時值守和領導帶班制度,各級帶班領導必須在崗在位、工程項目主要負責人必須在位、各類搶險隊伍人員必須全員在位,並保持通訊暢通,確保汛期指揮系統順暢、快速、準確、高效。
八、嚴格資訊報送,確保資訊報送及時準確
各單位要暢通資訊報送渠道,逐級建立資訊聯絡員和資訊報送制度,規範相關報送內容,確保防汛會商指示精神或遇有險情能及時上傳下達。要在一定範圍內公佈相關負責人和聯絡人的聯繫方式,當發生險情時,按照邊處置、邊報告的原則,迅速上報資訊,要在發生險情後10分鐘內口頭報市、區住建委,1小時內書面報市、區住建委,不得延報、誤報、瞞報,做到首報要快、續報要準、終報要全。日常工作中需統計的各類數據臺賬要按時、按質、按量上報,堅決杜絕敷衍了事、誤時和誤事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