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3〕107號
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復執行常態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管理政策,終止執行2020年3月5日發佈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延長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的通告》(京建發〔2020〕57號)相關內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4月3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恢復常態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管理工作的通告
京建發〔2023〕107號
自2023年5月1日起,恢復執行常態化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管理政策,終止執行2020年3月5日發佈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延長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效期的通告》(京建發〔2020〕57號)相關內容。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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