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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5-26
  5. [成文日期] 2021-05-26
  6. [發文字號] 通政辦發〔2021〕6號
  7. [廢止日期] 2025-12-31
  8. [發佈日期] 2021-05-2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通政辦發〔2021〕6號)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國家網路安全産業園區(通州園)産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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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辦發〔2021〕6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機構: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關於加快推進國家網路安全産業園區(通州園)産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開發佈)


關於加快推進國家網路安全産業園區(通州園)産業發展若干措施(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國家網路安全産業園區(通州園)(以下簡稱“網安園”)建設,促進城市副中心産業快速發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本措施適用於符合園區産業發展方向,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工商、稅務關係均在網安園內的企業。

第二章 支援方式與標準

  第三條 支援企業發展,按照企業銷售收入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企業經營獎勵,年度最高獎勵100萬元,最多連續支援3年。

  第四條 支援企業通過股權方式獲得融資,入園後獲得股權融資的企業,按照實際融資額不超過1%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獎勵50萬元。

  第五條 支援企業參與工信部重大戰略任務、北京市重大項目和重點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後,對&&申報企業或獨立申報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聯合申報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最高獎勵30萬元。

  第六條 鼓勵企業在園區組織開展高端網安交流展示活動、高端論壇以及專業技能賽事。對活動期間發生的場租費、會議服務費給予補貼,單個申報主體年度最高補貼100萬元。

  第七條 鼓勵企業在園區內建設網路安全測試、攻防演練、産品檢驗、實驗驗證、認證測試、技術培訓等服務平臺。對建設期內發生的軟硬體採購投資,按照實際投資額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第八條 鼓勵企業參加由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及園區組織的行業交流和評比活動。參加活動交流的企業按實際參展費用的50%給予補貼,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貼5萬元。

  第九條 降低企業經營成本,員工社保關係在通州區的企業,根據企業員工繳納社保情況,按照不超過200元/人·月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年度最高補貼30萬元,最多連續支援2年。

  第十條 降低企業貸款成本,企業通過駐區銀行獲得的貸款用於設施建設或生産經營的,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補貼,單筆貸款貼息不超過2年,年度最高補貼50萬元。

  第十一條 減輕企業經營負擔,在網安園、張家灣設計小鎮和運河商務區內租賃場地的企業,租金按照實際單價的50%,最高2元/平方米·天的標準給予補貼,裝修按照實際裝修費用的50%給予補貼,辦公、生産、經營場地租賃或裝修補貼面積最高1500平方米,最多連續支援2年,租賃和裝修補貼不得同時享受,從優不重復。

  第十二條 支援優秀企業入駐園區,對達到下列條件之一的企業,優先辦理國家網路安全産業園區(通州園)註冊地址。

  (一)規模以上企業。

  (二)在園區發展建設期間作出特別貢獻的企業。

  (三)承擔國家、北京市重點相關項目的企業。

  (四)企業綜合實力處於行業領先地位、經營狀況較好。

  第十三條 優化企業人才服務,在非京生源應屆碩士以上畢業生接收、工作居住證辦理、子女入學等方面對企業提供便利。入園企業的科技領軍人才實施“一人一策”。

  第十四條 針對入園的重點企業,在企業註冊、智慧財産權保護、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等方面給予管家式服務,在人才引進、上市融資方面提供全流程服務。

  第十五條針對工信部、北京市和通州區重點引進的建設類項目,在立項、規劃、用地報批等方面開放綠色通道。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措施由網安園專班負責解釋説明。

  第十七條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執行過程中遇到國家、北京市、通州區重大政策變動,上述政策將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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