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4-13
  6. [發文字號] 京教函〔2023〕129號
  7. [廢止日期] 2023-06-30
  8. [發佈日期] 2023-04-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開展北京市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教函〔2023〕129號

各職業學校,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職業教育深化産教融合,調動校企合作積極性,深入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提高教育供給側與産業需求側的匹配度,培養更多高素質現場工程師,精準服務首都“四個中心”建設和高品質發展,有效支撐“五子”聯動融入首都新發展格局,根據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於實施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的通知》(教職成廳〔2022〕2號),市教委決定開展北京市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申報工作。

  一、總體要求

  現場工程師是校企緊密合作在一線崗位“現場”培養的,有工匠精神,精操作、懂工藝、會管理、善協作、能創新的複合型緊缺工程技術應用人才。國家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在先進製造業領域開展,後續批次將逐步擴大到戰略性新興産業、現代服務業等其他重點領域。北京市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將聚焦首都超大城市運作管理、高精尖産業發展和高品質民生,緊密圍繞人才緊缺技術崗位需求,針對生産製造、測試裝調、試驗試製、現場管控、設備運維等一線崗位,校企共同培養一批現場工程師,探索形成一批先進製造業領域現場工程師培養的先進經驗、培養標準和育人模式。

  北京市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擬立項建設50個左右,擇優推薦23個參評教育部項目遴選。每所職業學校可申報2~3個項目。

  二、建設任務

  (一)校企聯合實施學徒培養。項目企業設立現場工程師學徒崗位,明確崗位知識、能力、素質要求。校企簽訂學徒培養協議,明確學徒參照企業職工或見習職工身份並享受相關待遇,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學徒培養和員工職業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實施人才培養方案和相關標準、構建專業課程體系、開發建設核心課程、開發建設高水準教材以及配套的數字化資源,基於真實生産任務靈活組織教學,工學交替強化實踐能力培養。

  (二)推進招生考試評價改革。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根據崗位人才需要,校企聯合招生(項目企業可根據需要向項目學校提出招生選拔的標準和要求)。項目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招生政策開展中職、高職專科、高職本科等人才選拔和培養,實行小班化教學,支援通過中高職貫通培養、專升本等形式提升教育層次、接續培養。校企聯合設計和開展教學考核評價改革,開展職業能力評價,設立淘汰機制,實現動態擇優增補。職業能力評價結果作為入職項目企業的定崗定級定薪參考。探索項目企業按照人才培養方案獨立承擔學分課程。

  (三)打造雙師結構教學團隊。項目企業選派具有教學能力的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參加學徒培養,承擔專業課程教學任務,指導崗位實踐教學,與學校專任教師共同開展教學研究。項目企業選派的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可以收取課酬。項目學校相關教師定期到企業進行崗位實踐、參與企業工程實踐或技術攻關,可以按規定取酬。

  (四)助力提升員工數字技能。項目學校充分借助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優勢,發揮辦學優勢和專業特長,對接産業數字化、數字産業化需求,按照企業需要協同開發培訓資源,根據企業運作特點,充分運用現代資訊技術和多種授課方式,面向企業在職員工開展入職培訓、專業技術培訓和數字能力提升培訓。依託首都國際交往中心優勢,加強人才培養培訓標準和模式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申報條件與要求

  (一)每個項目原則上由一所學校和一個企業聯合申報,如依託項目為中高本銜接貫通培養項目,申報單位為銜接貫通培養項目的所有院校;合作企業原則上應為項目管理系統內已審核通過的企業,每個企業合作院校不超過3所,不得以企業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義申報。

  (二)未納入項目管理系統且符合“培養計劃”相關條件的企業,可由項目申請學校在項目管理系統中提出申請(項目企業條件和申報表詳見項目管理系統有關説明),經市教委審核通過後添加到項目管理系統。

  (三)每個項目存續期不低於一個培養周期(一般不低於2年)。每個項目應獨立編班培養,原則上每班不少於30人,且應建立科學的淘汰和動態增補機制,按照校企共同確定的考核標準對學徒開展學習過程及學習期滿的考核。

  (四)項目合作各方應簽訂合作協議,明確權利義務、合作內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和爭議解決等內容,建立管理機制和運作流程、産業導師互兼互聘機制等。

  (五)對於學校或企業所在區、行業,有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專門支援政策的項目,在遴選認定和推薦過程中優先考慮。

  四、申報程式

  (一)對接需求。各職業學校於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前將工作聯繫人表(附件1)發送市教委職成處公務郵箱(jw_zcc@jw.beijing.gov.cn)。各職業學校按市教委分配的賬戶和密碼,登錄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項目管理系統,網址:https://zyyxzy.moe.edu.cn/xcgcs/site/login)查看企業資訊。根據企業需求資訊與企業對接,明確人才培養合作意向。

  (二)聯合申報。申報院校與項目企業雙向溝通,達成合作意向、簽訂合作協議,於2023年6月30日前,通過項目管理系統填報《職業教育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聯合培養項目申報書》(附件2),上傳合作協議等材料。

  (三)市級遴選。市教委、市財政局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真實性和品質審核把關,遴選認定北京市第一批現場工程師專項培養計劃項目,同時確定推薦上報項目。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3年4月13日  

  (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市教委職成處張蘭,51994985;北京教科院職教所霍麗娟,18513319685;教育部項目管理系統技術專家朱曉暉,010-57010738)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