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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5-04
  6. [發文字號] 京人社專技字〔2023〕56號
  7. [廢止日期] 2023-05-17
  8. [發佈日期] 2023-05-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開展第十二批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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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專技字〔2023〕56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市屬各委、辦、局人事(科教)處,市屬科研院所、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全面加強高層次、急需緊缺和骨幹專業技術人才培養,構建分類分層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體系,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十二批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3〕49號)要求,我市將開展第十二批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承擔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重要任務、相關重點領域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培訓能力業績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部門或行業教育培訓機構,專業協會(學會)及大型企業培訓機構。

  二、申報條件

  申報設立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的單位,應符合《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方案》和《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相關要求,並滿足以下申報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登記的具有培訓或繼續教育資質的獨立法人機構,具有滿足培訓需要、相對穩定、密切聯繫科研生産一線的高素質專(兼)職師資隊伍。專(兼)職師資應當具有較高理論水準、實踐經驗,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高影響力和公認度。

  (二)有健全的繼續教育管理機構及從事繼續教育管理的專(兼)職人員。有健全的教學組織管理、學員考核管理、教學科研管理、培訓登記管理、培訓經費管理、後勤保障管理以及規範的培訓效果評估、跟蹤反饋等基地管理制度。

  (三)能為基地建設和日常工作提供配套經費保障。具備與所承擔的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培訓任務相適應的固定教室、教學設備、專業圖書資料及相應的硬體設施;專業性強的領域或繼續教育科目,還要有供專業技術人員實訓的場所或實訓合作單位。

  (四)具備現代化遠端教育條件,具有滿足大規模網路培訓所需的教學設備和基礎設施,建立網路化培訓和管理資訊平臺,實現網上培訓和網路互動交流。

  (五)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現代服務業領域,每年培訓不少於2000名專業技術人才。

  三、申報推薦程式

  (一)符合條件的申報單位,須認真填寫《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表》(見附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結合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的需要,組織專家考察推薦。通過考察推薦的備選單位名單將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評審。

  (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組織繼續教育和相關行業領域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論證、考察、評審,經審核同意後予以認定並向社會公佈。

  四、工作要求

  各申報單位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實施方案》和《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管理辦法》要求,以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和務實嚴謹的工作作風,切實做好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工作。

  為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逐步優化結構佈局,充分發揮基地示範引領作用,國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評審將加大相關方面考察力度,主要包括:備選單位産學研結合情況,重點領域示範引領作用,社會影響力、公認度,以及承擔急需緊缺人才和數字技術等方面人才培養培訓任務的情況。

  五、材料報送

  各申報單位須于5月17日(星期三)17:00前,將《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表》(加蓋公章,一式2份)、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其他相關材料通過機要交換或者郵寄方式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電子文檔(或掃描文檔)發送郵箱,以郵寄日期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聯 係 人:白寶輝  張燕敏

  聯繫電話:55585187、55585186

  電子郵箱:baibaohui@rsj.beijing.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清風路33號院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專技處

  附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表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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