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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市場監管、安全生産監管/標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4-0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4-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徵集2022年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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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準開放、引領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援本市各單位積極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依據《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京財黨政群〔2020〕343號),我局將於2022年4月8日啟動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申請受理工作,本年度補助對象包括標準制修訂補助、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和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制修訂補助

  (一)申請項目條件

  1. 標準項目應符合國家産業政策和北京市重點産業發展規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有利於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産業化;

  (2)有利於形成優勢産業,佔領産業競爭制高點;

  (3)有利於完善現代市場體系,提升政府管理水準;

  (4)有利於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5)有利於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國際影響力。

  2.標準項目屬於《北京市重點發展的技術標準領域和重點標準方向(2021版)》(京市監發〔2021〕28號)規定的重點領域和重點方向。

  3.填補標準空白,標準水準達到同類國際或國內標準的先進水準。

  4.申請項目發佈、實施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國際標準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經國際標準組織正式批准發佈。ISO、IEC標準中的PAS、TR和ITU標準中的SUPPL不納入補助範疇。國際標準發佈機構請登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beijing.gov.cn/)中“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管理辦法”欄目查詢。

  (2)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本市地方標準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經相應主管部門正式批准發佈。行業標準、本市地方標準應經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備案,行業標準發佈機構、代號以及行業標準、本市地方標準備案情況請登錄全國標準資訊公共服務平臺(http://std.samr.gov.cn)查詢。指導性技術文件不在補助申請範圍內。

  (3)團體標準是經在京社會團體批准發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在全國團體標準資訊平臺(http://www.ttbz.org.cn/)進行全文公開。標準在産業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採購、公共管理等工作中得到實際採信應用。

  5.系列標準原則上按一個項目申請,當第一起草單位不同時,系列標準方可按多個項目申請。第一起草單位相同的系列標準未按一個項目申請的不予受理。

  6.標準制修訂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援的,不再予以補助。

  (二)申請單位資格

  1.標準制修訂補助應由位列標準前言排名前三位在京編制單位申請(無論前言是否區分主要編制單位和其他參編單位),非法人單位的,由上級法人單位申請。行政機關無申請資格。

  2.申請的標準項目應由一個單位牽頭申請。申請單位應自行與其他全部編制單位就補助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協商一致,並取得排名前三位的另外兩家單位在申請表中,簽署同意意見和加蓋單位公章(不含行政機關或非在京單位)。

  3.外商投資企業具有同等申請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資格。

  4.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標準和品質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2)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3)申請單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4)往年曾獲得補助的單位未履行經費使用協議。

  (三)補助額度

  1.各級標準補助額度原則如下:

  (1)國際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100萬元;

  (2)國家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30萬元;

  (3)行業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20萬元;

  (4)本市地方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20萬元;

  (5)團體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20萬元。

  2.修訂標準補助額度不高於各級標準補助最高額度的半數。

  3.每項標準的補助額度不超過該項標準制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

  4.同一單位年度標準制修訂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制定國際標準的不超過100萬元)。

  (四)申請材料

  帶( * )的項目為必須提交項,其他為建議提交項。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制修訂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標準正式文本。國際標準應提供標準中文譯文或中文提要;制定標準外文版的,應提供標準外文版文本。(*)

  3.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確認的ISO、IEC標準和排名前三的編制單位資訊已錄入申請系統,符合條件的申請單位在申請系統直接選擇申請項目即可,無需提交相關材料;ITU標準應提交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或無線電管理局出具的申請單位參與標準制定工作的材料(材料應明確:申請標準是否為正式ITU國際標準;申請標準是否為上一年度內發佈的標準;申請單位在標準制定中是否發揮牽頭作用)。(*)

  4.團體標準應提供標準批准發佈文件和標準在産業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採購、公共管理等工作中的相關政府採信應用文件。(*)

  5.標準制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會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應超過該項標準制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據《會計法》和《預演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6.標準編制説明。

  7.標準審查會的專家審查意見或會議紀要。

  8.標準實施情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獲獎情況等材料。

  二、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

  (一)申請項目條件

  1.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屬於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設立的項目,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國務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設立的項目,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有關部門共同申請並組織的項目。涉及領域為: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高新技術産業標準化試點示範、國家高端裝備製造業標準化試點、國家迴圈經濟標準化試點示範、國家農業標準化示範區、全國農村綜合改革標準化試點、農業標準化區域服務與推廣平臺、新型城鎮化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示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消費品標準化試點等。

  2.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促進高新技術産業、高端裝備製造業發展;

  (2)促進迴圈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

  (3)促進服務業發展;

  (4)促進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規範化;

  (5)促進都市型現代農業發展、農村綜合改革和提高農産品品質安全;

  (6)促進企業生産、管理、服務水準提升,發揮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作用,增加産品和服務有效供給,促進高品質發展;

  (7)促進首都標準化戰略實施的其他重點工作。

  3.申請項目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佈之日期間,已按照有關試點示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了考核評估,且通過考核評估。

  4.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援的,不再予以補助。

  (二)申請單位資格

  1.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應由承擔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且通過考核評估的項目承擔單位申請。

  2.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標準和品質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2)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3)申請單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4)往年曾獲得補助的單位未履行經費使用協議。

  (三)補助額度

  1.國家對標準化試點示範補助資金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國家對標準化試點示範補助資金沒有明確規定的,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補助金額不高於20萬元。

  3.每個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

  (四)申請材料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試點示範項目立項文件。

  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試點示範項目考核評估合格的文件或通過專家考核評估的材料。

  4.試點示範項目建設過程中開展標準研究、標準制修訂、標準宣貫、培訓、實施、實施效果評價,參與國際國內標準化活動,購買標準化服務等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會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及相關説明材料複印件(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超過該項目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據《會計法》和《預演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三、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

  (一)參與國際標準組織

  1.申請項目條件

  (1)申請項目為2021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佈之日期間,在京單位首次承擔的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

  (2)國際標準組織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其他專業類國際標準組織。國際標準組織名錄請登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beijing.gov.cn/)中“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管理辦法”欄目查詢。

  (3)參與國際標準組織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援的,不再予以補助。

  2.申請單位資格

  (1)參與國際標準組織補助應由首次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的在京單位申請,非法人單位的,由上級法人單位申請。

  (2)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標準和品質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申請單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3.補助額度

  (1)各類參與國際標準組織補助額度原則如下:

  --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補助金額不高於50萬元;

  --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補助金額不高於30萬元。

  (2)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不進行重復補助。

  (3)每個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參與國際標準組織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

  (4)同一單位承擔多個國際標準組織或國際標準組織秘書處工作的,由單位自主選擇進行申請。同一單位年度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元。

  4.申請材料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申請表(見附件3)。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的相關批復文件。

  (3)國際標準組織的會議決議(紀要)或確認通知。

  (4) 國際標準研究及評估、參加或召開國際會議、開展國際標準化活動等推動標準國際化工作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會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及相關材料複印件(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應超過參與國際標準組織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據《會計法》和《預演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二)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

  1.申請項目條件

  (1)申請項目為2021年1月1日至通知發佈之日期間,在京單位編制的中國標準(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北京市地方標準或在京單位發佈團體標準)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應用的項目。

  (2)標準海外示範應用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援的,不再予以補助。

  2.申請單位資格

  (1)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項目補助應由首次推動中國標準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應用的在京單位申請,且申請單位是該標準的主要編制單位(排名前三),非法人單位的,由上級法人單位組織申請。

  (2)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申請單位近兩年內因標準和品質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申請單位存在嚴重失信行為。

  3.補助額度

  (1)每個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推動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

  (2)同一單位年度推動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項目補助累計資金不超過50萬元。

  4.申請材料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申請表(見附件3)。

  (2)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應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北京市地方標準或在京單位發佈的團體標準正式文本。

  (3)能體現中國標準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推廣應用的相關材料,如:中國標準轉化成國外標準的外文標準文本和證明文件、體現標準應用的合同(協議)文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官方文件及翻譯件等。

  (4)推動創制標準轉化應用的研究及評估、參加或召開國際會議、開展國際標準化活動等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會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及相關材料複印件(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應超過推動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據《會計法》和《預演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對於曾獲得標準制修訂補助項目的標準,不重復給予標準制修訂發生的費用。

  四、申請方式及要求

  1.申請單位登陸北京市標準化管理資訊平臺(網址http://bzh.scjgj.beijing.gov.cn),線上填寫相應《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申請表》,並上傳相關附件。

  2.申請單位在系統中收到網上初審合格通知、獲得受理編號後,線上使用A4紙列印相應《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申請表》,並加蓋以下公章:

  (1)申請單位公章:申請單位的名稱與單位公章名稱必須完全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更、單位被合併或名稱不準確的,以及由上級法人申請的,申請單位應提供相應説明材料。

  (2)申請表的“銀行賬號”一欄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即申請單位預留銀行備查的本單位加蓋在支票上的財務專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申請單位將加蓋公章的相應《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申請表》掃描後,上傳系統。

  五、申請時間及要求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項目申請受理時間: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5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聯繫方式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受理工作人員聯繫方式見附件4。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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