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首都發展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印發的《北京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管理實施細則》(京辦發〔2020〕9號)及《北京市文學藝術獎評選辦法》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傳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下發《關於開展第十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評選工作的通知》,啟動第十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有關工作。現將該《通知》精神及戲劇作品評選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化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自覺運用黨的百年奮鬥歷史經驗,弘揚偉大建黨精神,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聚焦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使命任務,評選推出一批謳歌新時代、反映新成就、代表首都文化形象的優秀作品,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強大精神力量。
二、評獎範圍及參評條件
(一)評獎範圍
本屆北京市文學藝術獎參評戲劇作品的時間要求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公開演出的新作品。
(二)參評條件
參與申報的戲劇作品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持有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我市國有或民營藝術表演團體、演出經紀機構創作排演的戲劇作品。
(2)具有較強的思想性,達到較高的藝術水準,累計各類演出場次年均不少於15場,在社會上産生良好反響,獲得較好的經濟效益。考慮到疫情影響,參加北京市、中央有關單位組織的線上演出、演播,也可計入演出場次。
三、申報材料
1.內容完整清晰的戲劇作品DVD光碟或隨身碟;戲劇作品的劇本。申報前請認真檢查報送作品的畫面聲音品質。
2.作品申報表(見附件)。
以上材料均一式十三份。文字材料請使用A4紙。請通過快遞寄送至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外大街28號北京旅游大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藝術處劉女士,電話:15652814267或13810904901。劇本、作品申報表的電子版以及單位聯繫人資訊發送至電子郵箱:wljysc@whlyj.beijing.gov.cn。請各單位認真檢查報送材料,確保材料齊全並符合要求。所交材料一律不再退回,請自行做好備份。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1月27日。
四、工作紀律
1.申報單位必須按通知要求,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如發現申報作品存在違反評獎要求、虛報材料的情況,一經查實,即取消參評資格。
2.凡發現獲獎作品有偽造材料、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者,由市委宣傳部和市人力社保局核實,經市委、市政府批准,撤銷其所獲獎項、收回獲獎證書及獎牌和獎金。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