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發〔2022〕199號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房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開發建設局,各區市場監管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場分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減少商辦用房租賃交易糾紛,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局制定了《北京市商業辦公房屋租賃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推行示範文本的重要意義,積極宣傳並引導當事人使用示範文本。
二、本示範文本自發佈之日起正式推行使用。住房租賃、房屋經紀使用2019年發佈的《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BF-2019-0603)、《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BF-2019-1207)、《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BF-2019-1206)。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自行成交版)》(BF—2008--0603)、《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BF—2008--0605)、《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BF—2008--0606)、《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BF—2008--1002)、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間合同(BF-2001-1202)、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BF-2001-1203)不再推行使用。
示範文本可登錄首都之窗(www.beijing.gov.cn)、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門戶網站(http://zjw.beijing.gov.cn/)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cjgj.beijing.gov.cn/)查閱、下載。
三、本示範文本推行使用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局反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