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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21
  6. [發文字號] 京規自發〔2022〕18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2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等3部門關於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 改革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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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規自發〔2022〕183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發〔2022〕6號)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印發〈北京市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22〕18號)要求,進一步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多測合一”改革,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前期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的基礎上,通過朝陽區、海淀區、大興區、通州區試點,進一步覆蓋主要工程建設項目,貫穿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積極開展向量數據應用,加強測繪數據沿用共用,大力培育測繪服務市場,持續提升測繪單位服務建設單位、審批部門的效能。

  二、改革範圍

  “多測合一”改革階段由工程竣工驗收和不動産登記階段拓展至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改革對象由低風險項目拓展至全部房屋建築和市政交通基礎設施場站工程(不含線性工程和特殊工程),覆蓋了各階段行政審批、行政確認、監督等工作涉及的測繪業務。

  三、整合測繪事項

  按照“時間相近、內容相似、主體相同”和“同一標的物只測一次”的原則,在已整合竣工驗收和不動産登記有關測繪業務的基礎上,進一步將全流程“多測合一”改革整合為4個測繪事項,包括規劃用地測量、勘測定界及地籍綜合測繪(含土地勘測定界、不動産(土地)地籍測量)、工程建設及施工綜合測繪(含房産預測繪、規劃驗線測量、規劃建設過程測量)、竣工及不動産綜合測繪(含竣工測量、房産實測繪、不動産(房地一體)地籍測量)。每個測繪事項由建設單位委託一家測繪單位施測,承擔單位需符合測繪資質管理有關要求。

  四、編制技術標準

  根據國家和我市有關技術標準規範要求,明確了各測繪事項的測繪內容、成果形式、成果用途,細化了各測繪事項共用前期成果的具體內容。標的物範圍、界址和權屬沒有變化的直接沿用,發生變化的再進行補充測繪。相關技術要求和格式範本按《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指南(試行)》(附件)執行。

  五、升級服務平臺

  面向測繪單位免費提供測繪成果報建通軟體,規範成果內容形式,加強向量數據應用。優化完善“多測合一”服務平臺,及時發佈行業管理、技術標準等資訊,實現成果報送、意見反饋、審核入庫、共用應用、品質監管等網上管理,構建測繪成果“共用池”。打通與房産測繪成果審核系統、不動産登記系統及相關審批辦事系統介面,及時為各部門提供所需的測繪成果及數據,實現各類測繪成果數據“前端統一提交+中臺智慧轉派+後端共用互認”。

  六、加強品質監管

  測繪單位要嚴格落實品質責任,加強成果品質管理,確保成果數據真實準確,對其完成的測繪成果品質負主體責任。建立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將“多測合一”成果納入年度測繪品質監管範疇,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項目負責人的培訓和監管力度,啟用測繪成果電子簽章,大力推行註冊測繪師簽字蓋章和終身追責制度,促進測繪行業高品質發展。

  七、有關要求

  (一)“多測合一”改革是國務院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和我市營商環境改革重點內容之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宣傳全流程“多測合一”相關政策,及時組織技術標準、測繪服務流程等業務指導和培訓,確保改革落地見效。

  (二)測繪單位要儘快適應改革要求、落實改革內容,形成“多測合一”成果數據後,及時上傳“多測合一”服務平臺,強化品質意識、服務意識,提升測繪服務效能。

  (三)本通知印發後簽訂合同或委託書的測繪項目按本通知執行,之前的測繪項目按原合同或委託書執行,成果報告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指南(試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技術指南(試行)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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