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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3-02-2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3-02-2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開展2023年産業金融十二條兌現需求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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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金融機構:

  為深入貫徹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四區一陣地"的發展定位,進一步提升金融服務産業發展能級,撬動更多社會資本持續加大對經開區四大主導産業、高精尖産業和綠色産業發展的投資力度,推動構建以産業金融為核心的特色金融供給。現組織開展2023年産業金融十二條兌現需求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申報機構需經國務院及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批准設立,且登記註冊、稅務、統計關係均在經開區。

  2.申報機構在2022年、2023年均未發生重大行政、刑事違法違規行為。

  二、申報時間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5日

  三、申報範圍及標準

  1.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且實收資本在1億元以上的銀行(含下設的理財、金融科技等專業子公司)、證券、保險等持牌法人金融機構;2022年實收資本增資1億元以上的上述金融機構;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的銀行一級分行及證券、保險公司一級分支機構;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或新升格的銀行二級分行。

  2.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股東為大型製造企業、大型實體企業集團、大型國有集團且實收資本在5億元以上的融資租賃、商業保理、融資擔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2022年實收資本增資1億元以上的上述地方金融組織。

  3.2022年在經開區登記註冊的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且基金管理人註冊資本金1000萬元(含)以上,單支基金實繳規模達到5億元(含)以上的,投資于區內的實際交割比例超過60%(含)。

  4.2022年新引進並投資3個以上産業項目,且單個産業項目實收資本3000萬元(含)以上的基金管理人。

  5.在區內註冊且2022年新引進並投資的單一項目年度實現納稅總額1000萬元(含)的基金管理人。

  6.針對區內註冊的基金管理人,其高管團隊成員基於個人薪資在區內産生的個人經濟貢獻,每人當年累計超過50萬元(含)的。

  7.2022年保理業務合同金額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的區內商業保理公司。

  8.2022年為本區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業務的區內融資租賃公司。

  9.2022年為區內企業提供跨境匯款、信用證等跨境結算服務的區內金融機構,當年實際業務額(等值人民幣)20億元(含)以上的。

  10.2022年納稅總額1000萬元(含)以上的持牌法人金融機構和法人地方金融組織。

  四、申報方式

  1.申報機構可參照附件1進行申報。

  2.申報機構需填報附件2並報送至電子郵箱lirongchen@bda.gov.cn。逾期未報送,視為無需求。

  五、諮詢方式

  聯繫電話:010-6788659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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