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司法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3-01-01
  5. [成文日期] 2022-12-30
  6. [發文字號] 京司發〔2022〕4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12-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3年 第13期(總第793期)

北京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司法行政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司發〔2022〕45號

各區司法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平安辦,市局相關處室: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探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根據《關於全面推廣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的指導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2〕2號),結合本市司法行政領域監管執法工作實際,市司法局制定了《北京市司法行政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司法行政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30日  

北京市司法行政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試行)

分享: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