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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商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7-13
  6. [發文字號] 京商外運字〔2022〕3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7-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商務局關於開展2022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進口貼息事項)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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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商外運字〔2022〕32號

各區商務局,開發區商務金融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商務部關於印發〈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2〕3號,以下簡稱《資金辦法》)及《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2022年度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重點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2〕37號)的有關規定,為做好2022年度進口貼息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況

  進口貼息實行目錄管理,本次進口貼息申報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佈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2016年版)》。該目錄包括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和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三部分內容。我局服務貿易處負責鼓勵引進的先進技術部分,外貿運作處負責鼓勵進口的重要裝備和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部分。

  二、企業申請條件

  (一)以一般貿易方式、邊境貿易方式進口列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發佈的《鼓勵進口技術和産品目錄(2016年版)》(以下簡稱《目錄》)及根據形勢變化印發的新版《目錄》中的産品(不含舊品),或自非關聯企業引進列入《目錄》中的技術。

  (二)進口産品的申請企業應當是《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的消費使用單位;進口技術的申請企業應當是《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上的技術使用單位。

  (三)進口産品應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完成進口報關(以海關結關日期為準);進口技術應當在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執行合同,並取得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

  (四)技術進口合同中不含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31號)規定的條款。

  (五)進口《目錄》中“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未列入《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2012年調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83號)。

  (六)符合以上條件的進口産品及技術總額不低於50萬美元。

  (七)按照相關要求,在京中央企業(凡中央企業所屬企業均應通過央企集團申報)通過所屬中央部門(機構)申報,北京市商務局不再受理。

  三、申報材料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文件(附件1),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進口用途、預計可産生的效益、項目績效目標(工作和目標完成情況)等。

  (二)《2022年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説明》(附件2)及電子數據。

  (三)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四)《2022年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附件3)及電子數據。

  (五)進口産品訂貨合同或技術進口合同(複印件,非中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版翻譯件)。

  (六)進口産品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企業留存聯複印件或列印件)。

  (七)進口技術的,需提供《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及銀行出具的註明技術進口合同號的付匯憑證(複印件)。技術使用單位與付匯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雙方的代理合同。技術進口額是指通過轉讓、許可、委託開發、合作開發、技術諮詢等方式自非關聯企業引進《目錄》內技術所支付的技術費金額(不含設備、培訓、調試、差旅等費用,不含以年度銷售額、利潤等為基數按比例支付的技術引進費)。付匯憑證上請註明技術引進合同號、技術名稱和符合貼息條件的付匯金額。

  (八)進口“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項下的設備,需提供《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或海關出具的《適用鼓勵類産業政策條目確認通知單》,含確認書或通知單所附進口設備清單,複印件)、《進出口貨物徵免稅證明》(複印件)及《進口貨物報關單》(複印件)。如因關稅為零無法獲得免稅證明,可不提交免稅證明,但應在申請報告中説明有關情況,並提交相關商品為零關稅的證明材料;屬於《目錄》第三部分“鼓勵發展的重點行業”中“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新産品開發設計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實驗基地建設”的,申報時不需提交《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但需提交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國家級研究中心的認定文件。

  (九)重要裝備有技術參數要求的,需提供列明商品技術參數的進口合同或産品説明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十)引進技術的應説明是否從關聯企業引進,企業更名的應説明相關情況並附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四、工作進度和申報時間

  (一)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現場提交書面材料(一式一份)。

  (二)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現場核對材料原件,同時提交裝訂好的紙質材料(帶頁碼)一式三份及電子數據(以隨身碟方式報送)。

  五、遞交材料地點及方式

  地點:申報材料交至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公園西裏南區6號配樓二層大會議室。

  方式:為全力做好疫情預防控制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帶來的傳染風險,本年度進口貼息報送材料採取預約制。申報企業需在7月20日至7月22日(9:00-18:00)完成電話預約,按約定時間到現場提交書面材料,過後不再接受預約。每家單位最多派1人到現場進行材料申報,預約請留人員姓名及手機號。

  遞交材料預約電話:17610520360

  業務諮詢電話(産品):55579519

  業務諮詢電話(技術):55579493

  六、培訓及其他安排

  為做好2022年進口貼息項目申報工作,市商務局定於7月18日(星期一)15:00-16:30舉辦項目申報流程培訓會,意向申報企業可自願參加。培訓採用線上會議方式(騰訊會議號:823614617),參會企業需提前下載“騰訊會議”客戶端。

  為便於溝通聯絡及接收通知資訊,意向申報企業可掃描二維碼(附件4)加入“北京2022年進口貼息申報”微信群,進群企業請備註“企業名稱+聯絡人姓名”。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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