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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經濟、交通/公路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6-22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6-2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等2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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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落實《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按照市政府審改辦《關於印發<北京市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審批管理辦法>的通知》、《關於印發<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告知承諾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員會決定對“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和“《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2事項試行告知承諾審批,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針對“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和“《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2事項,申請人可自行選擇告知承諾程式或一般程式進行審批,通過兩種審批方式取得的證書均有效。

  二、選擇告知承諾審批方式時,申請人需認真閱讀《北京市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告知承諾制度實施意見(試行)》(附件1)或《北京市<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告知承諾制度實施意見(試行)》(附件2),了解行政部門告知內容,自願作出相關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承諾書和其他相關申請材料即可完成申請。

  三、上述2事項均支援線下及線上申請。“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線下申請地點為各區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延續”線下申請地點為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2事項線上申請地址均為首都之窗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或市交通委智慧政務網上辦事平臺(http://zwy.jtw.beijing.gov.cn/)。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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