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2. [發文機構]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1-21
  6. [發文字號] 國糧糧規〔2021〕25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2-0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印發《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等3項制度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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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糧糧規〔2021〕2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為適應糧食流通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切實提高糧食統計數據品質,更好地發揮統計工作在服務宏觀調控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我局對《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進行了優化調整,並已經國家統計局審核批准。同時,對《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實施細則》和《關於防範和懲治糧食流通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試行)》進行了修訂完善。現一併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1.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

     2.國家糧食流通統計調查制度實施細則

     3.關於防範和懲治糧食流通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試行)

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1年11月21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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