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勞動、人事、監察/社會保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2-05-13
  6. [發文字號] 京社保發〔2022〕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2-05-1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願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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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社保發〔2022〕4號

  當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工作、生活暫時遇到困難。為幫助這類人員渡過難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關部署和人社部《關於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16號)要求,現就本市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自願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一、適用範圍和實施期限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在本市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參保人”),2022年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於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補繳時點本市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內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二、申請暫緩繳納程式

  2022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上述參保人,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模組,選擇“我要暫緩繳養老”,自願暫緩繳納費款所屬期為申請當月及以後的每月基本養老保險費,只需選擇一次,無須每月選擇。首次申請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至25日,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申請時間為每月1日至15日。

  三、申請恢復繳納程式

  參保人根據實際需要,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模組,選擇“我要恢復繳養老”,自願提前恢復繳納費款所屬期為申請當月及以後的每月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恢復繳納費款的時間安排,與申請暫緩繳納的時間安排相同。

  四、申請補繳程式

  (一)對2022年基本養老保險費未繳費月度,參保人可在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期間每月1日至15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在“2022年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的“個人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模組,選擇“我要補繳養老”自願申請按政策規定補繳未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超過最後申請期限的補繳申請,將不予受理。

  (二)如遇有領取基本養老金、辦理跨省轉移接續、死亡清算等涉及賬戶清算業務的參保人,可自願選擇先補繳暫緩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再辦理上述相關業務。上述業務辦理完成之後的補繳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以個人身份參保且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人員,自願暫緩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個人按規定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再給予補貼。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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