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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2-01-25
  5. [成文日期] 2022-01-14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2022〕8號
  7. [廢止日期] 2024-11-21
  8. [發佈日期] 2022-01-2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18期(總第750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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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2022〕8號

工委、管委各機構,駐區各職能機構,各街道,各重點國有企業: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已經管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2年1月14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打造高精尖産業主陣地的若干意見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規劃》,圍繞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四區一陣地”定位,着力打好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支撐高水準科技自立自強,培育創新引領、協同發展的高精尖産業體系,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創新型産業集群,高品質高標準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三城一區”主平臺,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服務國家戰略為根本,以首都發展為統領,堅持創新在發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充分發揮企業創新主體作用,按照“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激發企業創新活力、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完善創新生態鏈條、深化開放協同創新”的整體思路,構建導向鮮明、特色突出、覆蓋全面、精準有力的創新引導體系,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成果轉化承載區、技術創新示範區和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先行區,推動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着力打造“兩區”建設亦莊樣本,有力支撐首都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發展目標。到2025年,以企業為主體、應用為導向的創新引導體系日益完善,創新要素加快聚集、創新能力顯著提升、創新活力充分釋放,科技創新對産業發展和城市建設的引領性、帶動性、支撐性充分彰顯,産生一批高價值知識産權成果,突破一批“卡脖子”關鍵核心技術,培育一批硬核創新型企業,打造國際一流創新産業生態,成為北京科技和産業創新的開路先鋒。

  二、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一)強化國家戰略使命擔當。圍繞國家重大戰略任務,聚焦經開區主導産業,實施“白菜心”工程,推動關鍵領域的重大前沿創新突破,積極搶佔全球科技産業發展制高點。對承擔“白菜心”工程的單位,給予研發投入最高50%的資金支援,支援金額最高為5000萬元。對承擔國家特別重大科技戰略任務的單位,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二)佈局科技創新重大專項。支援企業面向重大戰略任務申請國家、北京市重大專項,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優勢的技術成果。對承擔國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産業專項且符合經開區發展方向的,給予最高1:1的資金配套,每個項目年度支援金額最高為2000萬元。對承擔特別重大項目的,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三)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面向企業技術創新主體,發揮市場在科技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以賽代評有力有序推進“揭榜挂帥”。對徵集項目承擔單位,以後補助形式給予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三、激發創新主體活力

  (四)支援領軍企業形成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對於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於獲得北京市技術發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五)打造企業開放創新中心。鼓勵龍頭企業牽頭,與高校院所、中小企業共建創新中心,提升産業創新能力。對新引進或新獲批國家級創新中心、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等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0萬元資金支援;新引進或新獲批北京市級技術創新中心、科技研發機構、工程研究中心等資質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資金支援;新獲得經開區級技術創新中心資質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六)培育高能級創新主體。持續引導企業面向長遠發展加大技術研發投入力度,實現更可持續的高品質發展。對年度研發費用增長超過年度目標值的大中型重點企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按照高出部分的20%給予支援,支援金額最高為3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七)培育硬核創新型企業。瞄準主導産業發展和未來産業方向,實施“創新型企業倍增計劃”,構建“獨角獸-隱形冠軍-專精特新-瞪羚-展翼-金種子”雁陣式創新梯隊,助力更多“專精特新”企業在北交所上市。對由區外遷入、在區內新建重大産業項目且購置研發設備500萬元以上的專精特新、獨角獸企業,給予購置設備款總額20%的資金支援。(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

  (八)支援企業數字化智慧化轉型。支援在高精尖産業領域應用智慧化裝備,建設智慧化工廠,推動先進製造業企業向全要素、全流程、多領域智慧協同運營轉型,構建基於智慧製造的競爭新優勢。對實施技術改造或智慧化改造的區內企業,獲得區內銀行貸款單筆額度在500萬元至3000萬元(含)之間的,根據其取得的産值增長、能耗降低等實際效果,按照貸款期間實際發生利息的50%給予貼息支援。單個企業貼息金額最高為1000萬元。(責任單位:商務金融局、科技創新局、營商合作局)

  (九)支援優勢企業拔節成長。做強一批專業能力強、産品技術過硬,為主導産業鏈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産品和配套服務的優勢企業,促進科技型小微企業“升規入統”。對於首次納入經開區統計範圍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服務業企業,給予年度區域經濟貢獻中開發區地方財政可支配部分50%的獎勵,最高30萬元。(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

  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

  (十)打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新標桿。加強“三城一區”創新聯動發展,佈局一批先導基地加速區,建設一批特色産業園區,吸引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具有産業化前景和需求的創新企業,引進落地一批技術轉移、風險投資、評估交易等優質科技服務機構作為創新合作夥伴。實施“創新成長計劃”和“創新夥伴計劃”,對納入計劃的創新項目和服務機構給予房租補貼、貸款貼息、人才獎勵等方面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十一)推動産學研一體化高效協同。支援全球一流大學及科研院所在經開區設立創新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圍繞四大主導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形成一批引領創新的戰略科技力量,産生一批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成果。對經確認的高校、科研院所,根據上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活動情況給予獎勵,每家單位最高獎勵10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十二)強化産業共性技術支撐能力。推動建設概念驗證、打樣中心、中試放大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中試基地,為創新成果産業化提供關鍵支撐。對服務企業大、行業影響力高的平臺,根據其服務能力及效果,最高給予500萬元資金支援。對貢獻特別突出的國家級公共服務平臺,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援。發放科技創新服務券,鼓勵區內企業在經認定的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和中試服務基地購買專業技術服務,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用。(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十三)支援企業開展顛覆性領跑技術研發。支援首臺(套)技術突破、應用示範和系統整合,鼓勵區內應用單位與研製單位強強聯合開發首臺(套),推動重大創新成果實現産業化,鼓勵市場主體之間通過遠期約定採購方式購買創新産品與服務。對符合支援條件的首臺(套)項目,給予研發方不超過首臺(套)認定合同實施金額的30%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十四)打造全場景智慧城市。聚焦全領域全場景開放,以數字化賦能為主線,以場景驅動新興技術創新為引領,重點扶持一批數字經濟重大應用場景項目,建設全域場景城市試驗場。定期發佈場景清單,向社會公開徵集解決方案,推動“場景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經濟發展局)

  五、完善創新生態鏈條

  (十五)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創新財政資金支援方式,扶持一批優秀人才創新創業項目,引導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進入科技創新領域。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採取市場運作方式,以股權投資支援高科技高成長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創始團隊優先回購。(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十六)強化科技金融賦能能力。集聚科技金融要素,促進創新鏈與資金鏈協同發展,積極引導支援企業上市,推動中小企業快速成長。對區內科技企業購買科技保險險種,給予最高不超過市級補貼經費1:1的配套支援。(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商務金融局)

  (十七)打造全球創新人才聚集高地。以高水準人才高地建設為先導,匯聚全球創新智力資源,努力造就一批頂尖科技人才,穩定支援一批創新創業團隊,為首都高品質發展鍛造先鋒人才。對經開區認定的高端人才,在創新創業、住房、醫療、子女入學等方面享受相關政策優惠。(責任單位:組織人事部)

  (十八)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體系。支援企業開展全球知識産權佈局,加快高價值專利培育,推進將高價值專利融入國際標準。鼓勵企業和金融機構合作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審慎規範探索知識産權證券化,促進知識産權市場化運營。鼓勵創新主體圍繞産業鏈上下游核心技術和産品構建專利池,在關鍵技術領域加強高品質知識産權儲備,加強專利協同運用和聯合保護,對入池專利維護年費等費用給予資助,每年資助金額最高為5000萬元。(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六、深化開放協同創新

  (十九)積極融入全球創新網路。加快國際合作園區建設,加大國際一流創新機構和人才引進力度,鼓勵企業在全球智力密集地區設立離岸創新中心,深度融入全球科技創新網路和供應鏈體系。對經認定的離岸創新中心,根據其引入國際項目、人才團隊情況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二十)打造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加速京津冀科技創新合作,實現京津冀技術市場融通合作,對有效期內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保留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加強與頭部國家級經開區合作,打造更多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深化區域經濟和科技一體化發展。(責任單位:科技創新局)

  七、保障措施

  加強組織領導。發揮經開區工委科技創新發展工作委員會的組織領導作用,完善部門分工合作與常態對接機制,加大對重大科技事項組織統籌,協調推進科技創新政策體系建設,保證政策落地落實,讓企業更有獲得感。

  完善評價制度。加強政策實施評估,建立創新政策協調審查機制,動態跟蹤分析政策落實情況,將評價結果作為科技創新政策延續、修訂、完善或廢止的重要依據,加快建立經開區科技創新政策反饋修復機制。

  弘揚創新文化。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做好科技創新政策解讀,宣傳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創新人物和企業,培育宣傳企業家精神和具有亦莊特色的創新文化,不斷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活力。

  除特別説明外,本意見中其他項政策的最高支援金額均為500萬。此前有關規定與本意見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見執行。與我區此前出臺的同類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從優、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國家政策重大調整或另有規定的,按上級政策意見執行。在亦莊新城範圍內進行註冊、納稅並進行統計登記的企業,且近3年在財政、工商、稅務、海關等部門無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可以按照本意見條款向對應責任單位提出政策申請。享受本意見政策支援的企業,應承諾持續在我區進行經營活動,如因客觀原因確需變動的,需提前備案告知。本意見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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