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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11-19
  6. [發文字號] 京技管〔2021〕14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11-1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2年 第1期(總第733期)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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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技管〔2021〕146號

工委、管委會各機構,駐區各職能機構,各街道: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已經工委、管委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19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

  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審改辦發〔2021〕5號)要求,結合經開區在上級文件執行過程中的特殊性,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現就開展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為契機,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和經開區“審管執”鏈條式閉環管理優勢,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範圍和更多行業推動照後減證和簡化審批,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打造全國營商環境高地,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推動亦莊新城高品質發展。

  (二)實施範圍及改革方式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亦莊新城全域,結合行政權力事項的實際賦權行使範圍,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四種方式,對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推行“證照分離”改革。清單實行動態調整更新並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市場主體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

  二、分類推進改革

  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自由貿易試驗區版)》《北京市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版)》三個清單,結合經開區實際,按照同一事項“改革方式”最優原則,形成經開區《落實中央層面、北京市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共包含事項1184項,涉及經開區277項。

  (一)直接取消審批

  《清單》涉及直接取消審批的事項共計153項,涉及經開區37項。取消審批後,市場主體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原審批部門不得再實施審批管理,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行業組織等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提供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二)審批改為備案

  《清單》涉及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共計63項,涉及經開區19項。審批改為備案後,原則上實行事後備案,市場主體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市場主體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市場主體按規定提交備案材料的,行政審批部門應當直接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嚴格按照市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予以落實,堅決防止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

  (三)實行告知承諾

  《清單》涉及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共計188項,涉及經開區90項。採取告知承諾方式辦理的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採取清單化管理,定期發佈,動態調整。市級及以上部門推出的告知承諾事項,行政審批部門應嚴格按照統一要求落實;經開區推出的告知承諾事項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後果,制訂制式告知書、承諾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對因申請人承諾可以精簡的審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對可在申請人領證後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對申請人自願作出承諾並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

  (四)優化審批服務

  《清單》涉及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共計780項,涉及經開區131項。採取優化審批流程、壓減審批時限,以及合理放寬數量限制並定期公佈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減輕企業辦事負擔,提高審批效率。鼓勵各部門結合經開區實際,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上述舉措,持續優化審批服務,不斷提升企業辦事體驗,增強獲得感。

  三、強化改革創新性和協同性

  (一)大力推進電子證照應用

  充分發揮電子營業執照便捷、高效的特點,推動電子營業執照跨區域、跨行業、跨領域應用,大力推廣電子營業執照在政務服務、公用事業、商業活動等領域拓展應用和互認互信。持續推進電子證照資訊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歸集和共用。對於尚未取消審批的事項,實現“三個免於提交”:通過電子證照資訊共用獲取的資訊,申請人可以免於提交;通過線上核驗電子營業執照確認市場主體身份的,申請人可以免於提交;審批部門及相關機構製作或保存、能夠調查核實的資訊,申請人可以免於提交。

  (二)加強登記註冊和許可審批的協同聯動

  開展經營範圍規範化登記工作,為企業自主選擇經營範圍提供更加規範、便利的服務。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依法自主開展除法律法規禁止、限制或特許經營外的一般性經營活動,憑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開展涉及許可審批的經營活動。對於納入經開區“辦好一件事”主題事項範圍的,市場主體可以基於經營範圍,對需要辦理的多個事項一併申報、一次辦理。對於納入經開區“一業一證”改革範疇的,市場主體基於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對相關行業經營所需的一個或多個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申請辦理綜合許可,實現“一證準營”。推動“證照聯辦”場景落地。審批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範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企業超經營範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監管、執法部門不予處罰。

  (三)推動改革措施提檔升級

  各部門要結合經開區實際,按照“提檔”優化和本“門”優化的“雙優化”原則,積極推動改革進一步深化,打造極簡化審批改革高地。對於取消審批和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應當按要求紮實做好落實。對於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積極推廣利用好“數字時間戳”技術,培育誠實守信市場環境,降低審批風險。申請人通過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審批事項,可立即線上獲得附有“數字時間戳”的“電子證照”,開展相應的生産經營活動,同時進入實體證照下載列印倒計時。審批部門在倒計時內完成履諾核查,發現問題的取消數字證照,未發現問題或問題可整改的,在倒計時完成後,申請人自行下載列印審批結果物。對於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要深入研究,提出符合經開區實際的更優改革方式和改革舉措,大力推動“提檔”納入告知承諾範圍,逐步實現涉企經營許可全部實現告知承諾方式辦理。對於暫不能“提檔”優化的事項,要做優做強本“門”改革舉措,通過納入“最多簽兩次”範疇,深化“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改革,力爭在市級承諾辦理時限的基礎上再縮減40%;進一步擴大“備查”制辦理事項範圍,提升企業感受度。

  四、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一)明確改革事項監管責任

  經開區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按照《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審批、監管和執法鏈條式閉環管理工作指引》以及各部門“三定”職責,確定監管主體責任。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在本部門推出的告知承諾事項範圍內,做好市場主體履行承諾情況的核查工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按照“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做到監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綜合執法局負責統一行使管委會層級行政處罰權及與處罰相關的行政強制權。街道依授權行使並開展相關行政執法活動。

  (二)落實事中事後分類監管責任

  對於取消審批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機關明確的監管方式、監管規則和標準,依法實施事中事後監管,將相關市場主體納入監管範圍。

  對於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市場主體備案後,行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各項備案事項監管規則、監管措施,對備案事項實施全流程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涉及行政處罰的案件,移交綜合執法局進行查處。

  對於實行告知承諾的事項,審批部門應當在作出准予行政審批決定後20個工作日內,按照不低於50%的比例對行政相對人進行抽查,重點核查承諾內容是否屬實。審批部門抽查發現行政相對人未履行承諾的,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後仍未達到條件的,撤銷行政審批決定,構成違法的依法予以處罰;對於作出虛假承諾的,直接撤銷行政審批決定,並按照未取得決定擅自從事相關活動,移送監管執法部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行業主管部門按照“雙隨機、雙告知、雙公開”原則,將告知承諾審批事項納入事中事後監管範圍,明確監管標準、監管方式和監管措施,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輕微失信、一般失信、嚴重失信分別記入經開區誠信檔案,並根據失信情節採取差異化懲戒措施。

  對於優化審批服務的事項,行業主管部門和綜合執法局實施事中事後監管,探索創新監管措施,依法監管持證經營市場主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三)強化“審管執”工作協同

  結合經開區大部制改革,按照“一個機構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職能部門強監管”的改革要求,提升“審管執”一體化工作效能。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一肩挑兩邊”作用,深化行業監管與行政審批、綜合執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強業務會商,強化審批、監管、執法部門之間的資訊推送和數據共用。按照“三單一圖一指引”的權責邊界和主要任務,加快推進審批、監管和執法標準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設,持續推動審批業務與監管執法工作協同,不斷強化“審管執”鏈條式整體性治理。研究搭建“審管執信監”平臺,實現審批結果、檢查情況和處罰資訊在審批、監管、執法等部門及時推送和接收。探索行業監管協同機制,研究製作場景化的合規經營手冊和綜合檢查單,由牽頭部門組織,按照“一次到府、全身體檢”的要求,推動跨部門聯合監管。科學合理確定聯合隨機抽查的對象、檢查事項,提高監管精準性,一般領域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

  (四)探索創新新型監管方式

  樹立以風險防控為核心的監管理念,統籌推進風險評級,探索構建風險管理制度。歸集市場主體各類信用資訊於主體名下,按照四等九級信用綜合評價體系,研究完善信用監管制度。探索基於“風險+信用”的分級分類監管制度,針對不同級別的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的精準監管。研究建立協同監管制度,推動實現跨部門、跨層級、監管標準、檢查計劃、檢查清單、監管數據的六方面協同。依託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推行遠端監管、移動監管,探索“主動發現、智慧預警、自動派單、管理閉環”的科技監管模式。壓實市場主體責任,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扭轉政府監管“單打獨鬥”現象,推動形成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共治監管格局。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嚴明責任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對於中央層面和北京市提出的改革要求,要不折不扣堅決落實到位。經開區審改辦要切實發揮牽頭作用,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落實好“證照分離”改革要求,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改革工作落地。審批部門要落實各項改革措施;業務主管部門要做好與市級部門對接工作,清晰改革內容,落實各項事中事後監管措施。

  (二)加強培訓,宣傳到位

  各部門要積極組織開展改革政策工作培訓,弄懂吃透各項改革舉措和工作方法,確保“放”精準、“管”到位。進一步做好改革政策宣傳解讀工作,讓市場主體知曉政策、用足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和需求,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律自治、依法規範經營。

  (三)嚴格落實,強效落地

  各部門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充分調動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以釘釘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任務落實;要密切跟蹤改革進展,總結評估改革落地情況,及時完善政策舉措,不斷提升市場主體獲得感。

  附件:經開區落實中央層面、北京市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略)

  (注:附件請登錄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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