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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9-01
  5. [成文日期] 2021-09-01
  6. [發文字號] 京城管發〔2021〕5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9-0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36期(總第720期)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關於廢止《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通告》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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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管發〔2021〕54號

各區城管執法局,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天安門地區、重點站區分局,房山燕山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因《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通告》(京城管通告〔2013〕1號)中對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的相關規定在實踐中已變更,經徵得共同發文部門同意,並經過2021年8月18日第15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市城管執法局決定對《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通告》(京城管通告〔2013〕1號)予以廢止。

  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治理,是落實首都生態文明和城鄉環境建設總體部署的重要任務,請各單位依據現行政策法規,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嚴厲查處施工揚塵和建築垃圾違規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等行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本市空氣品質和市容環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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