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管發〔2021〕54號
各區城管執法局,開發區綜合執法局,天安門地區、重點站區分局,房山燕山分局,市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
因《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通告》(京城管通告〔2013〕1號)中對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的相關規定在實踐中已變更,經徵得共同發文部門同意,並經過2021年8月18日第15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市城管執法局決定對《關於進一步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運輸車輛治理工作的通告》(京城管通告〔2013〕1號)予以廢止。
加強施工工地和建築垃圾治理,是落實首都生態文明和城鄉環境建設總體部署的重要任務,請各單位依據現行政策法規,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嚴厲查處施工揚塵和建築垃圾違規運輸、遺撒、亂倒亂卸等行為,進一步改善和提高本市空氣品質和市容環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