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1〕2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和旅游局確定的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48項)和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4項),現予公佈。
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的意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産法》《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深入實施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發展工程,切實提升首都非物質文化遺産系統性保護水準,為加快全國文化中心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附件:1.北京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
2.北京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