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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8-20
  6. [發文字號] 京政發〔2021〕2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9-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1年 第37期(總第721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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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發〔2021〕24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

前言

  營商環境是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其優劣直接影響市場主體的興衰、生産要素的聚散、發展動力的強弱。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這一時代命題,並賦予北京等特大城市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時代任務。科學制定和實施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對於回答好時代命題、肩負起改革開放任務、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規劃》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明確了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優化營商環境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重點任務,是推進首都營商環境改革的行動綱領,是全市人民共建共用一流營商環境的美好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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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啟首都優化營商環境新征程

  (一)首都營商環境邁上新臺階

  “十三五”期間,全市上下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對標先進、銳意改革、奮勇爭先,取得一系列開創性制度突破,連續2年在國家營商環境評價中綜合排名位列第一,作為世行營商環境評價樣本城市,為中國排名的大幅提升作出了“北京貢獻”,實現了首都營商環境由“跟跑”到“領跑”的躍升。

  改革推進機製成熟定型。優化營商環境成為“一把手”工程,市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督查落實,分管市領導牽頭協調,形成了強有力的改革推進機制。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專班不斷壯大,錘鍊出一支由全市91個單位、16個區近500名工作人員組成的講政治、敢擔當、作風硬、專業精的骨幹隊伍。探索出“頂層設計+壓茬推進”的改革推進模式,先後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率先行動改革實施方案、三年行動計劃;三年內滾動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1.0、2.0、3.0、4.0版系列改革政策,形成了全面發力、多點突破、縱深推進的改革強勢。聚焦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強化“問題清單+高位調度+督查整改”,693項改革措施全部完成。持續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在行動”宣傳活動,三年來共組織政策宣講和培訓3000余場、培訓人員達70萬人次,全社會關注、參與、支援營商環境建設的氛圍日益濃厚。

  市場主體活力全面激發。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成效顯著,“網上辦、承諾辦、當日辦、免費辦”登記模式全面推行,“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深入推進,市場主體數量約208萬戶、增長近7成,創新創業動能更加強勁。200余個隱性壁壘得到清理規範,“網上全公開、網下無交易”的電子化招標採購範圍持續擴大,“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持續破除。解決“融資難”“融資貴”的渠道和服務不斷豐富,動産擔保統一登記率先實現,小微企業融資中動産擔保融資佔比超9成;首貸中心、續貸中心、確權中心率先建成,為小微企業辦理貸款審批1.3萬餘次、貸款金額超過520億元。營商環境重點領域改革直接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超過43億元。

  投資貿易更加開放活躍。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實施三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方案,403項改革任務基本完成,推出122項全國首創的突破性政策,形成6批創新經驗向全國推廣,“十三五”期間,本市實際利用外資達到820.7億元,是“十二五”期間的1.8倍,其中服務業利用外資佔全市比重超過90%。建立京津跨境貿易聯合工作機制,發佈7個跨境貿易便利化聯合公告,推出“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免擔保放行等123項改革創新舉措,通關便利化程度顯著提升,口岸整體通關時間大幅壓縮,北京關區進、出口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分別壓縮68.6%、83.1%,“十三五”期間北京地區進出口總值達到11.97萬億元。

  政務服務實現創新突破。簡政放權深入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精簡51%,申請材料壓減74%,辦理時限壓減71%,取消證明311項,市級行政許可事項平均跑動次數由1.5次減至0.16次。政務服務方式不斷優化,市級政務服務事項96%以上進駐政務服務中心、96%以上實現“一窗”無差別受理,80%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受理、審批“一站式”辦理,82%的事項實現“全程網辦”。政企溝通渠道更加暢通,12345熱線增設企業服務功能,接到企業來電7.2萬件,解決率達到91%;重點企業“服務包”服務體系更加完善,服務企業2815家,解決企業發展遇到的痛點難點問題8942項。

  監管執法效能顯著增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推行,1079個事項納入雙隨機抽查並對社會公示,市場監管領域雙隨機覆蓋率達到96.9%。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初步建立,重點在12個行業領域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積極探索包容審慎監管,2批17個金融科技應用納入“沙盒監管”試點改革範圍,出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人力社保等領域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清單。組建全市綜合執法隊伍,實現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文化市場、農業5大領域統一舉報受理、統一執法檢查、統一案件查處。

  法治保障水準大幅提升。集中修訂出臺《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北京市城鄉規劃條例》《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等一批地方性法規,築牢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的制度基礎。司法審判更加智慧高效,建立線上線下審判常態化並行機制,全部民商事案件實現網上審判,2020年線上開庭超30萬次,居全國首位;民商事案件電子送達率達到58.3%,送達週期顯著縮短;大力推廣“網際網路+鑒定評估”,民商事案件專業機構平均鑒定評估用時僅需30天。破産審判質效明顯提升,設立北京破産法庭,集中管轄全市破産案件,破産快審程式平均審限壓縮至99天;破産府院聯動機制高效運作,在全國率先出臺16項破産管理人綜合查詢政策並設立破産資訊查詢窗口;全面推行破産財産網上免費拍賣,2020年為破産企業節約佣金5.77億元。

  “十三五”期間是首都優化營商環境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五年,全市上下錨定目標、奮發有為、攻堅克難,朝著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方向取得歷史性突破,簡政放權持續深入推進、監管執法不斷規範強化、政務服務加速優化提升、法治保障更加堅實有力,企業群眾辦事創業便利度明顯改善,促進首都高品質發展效果顯著,成為首都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支撐,首都優化營商環境邁上新的臺階,為全面建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高地打下堅實基礎。

  (二)把握新階段新形勢新要求

  “十四五”時期,國內外環境正在發生深刻複雜變化,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我國已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改革發展穩定任務艱巨繁重,北京優化營商環境站在新的起點,必須充分認識新形勢賦予的新使命,把握新階段帶來的新機遇,激發新發展注入的新動能,挖掘新挑戰蘊含的新潛力,持續打造北京營商環境新優勢。

  新形勢賦予新使命。全球經濟貿易格局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全球經濟治理體系和世界貿易規則調整變革,産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加速重構,各國對資本資源的競爭在很大程度上是對各國營商環境的比拼。北京作為展現我國大國形象的窗口和高水準開放的國際大都市,肩負著率先營造高標準國際化營商環境、構建與國際通行規則銜接的制度體系、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增強我國國際競爭新優勢的重要使命。

  新格局帶來新機遇。我國正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關鍵在於經濟迴圈的暢通無阻,必須堅定不移推進改革,破除制約經濟迴圈的制度障礙。優化營商環境實質是打破壁壘、連接中斷點、暢通迴圈。北京要率先探索融入新發展格局的有效路徑,必須聚焦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全面推進體制機制創新,為更深層次、更寬領域、更大力度推進優化營商環境改革提供重大機遇。

  新發展注入新動能。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提升政府經濟治理能力,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體現了黨中央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重要內容的高度重視和持續推進。同時,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支援北京開展“兩區”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重大戰略決策,賦予了北京更大改革創新空間,為北京探索營商環境先行先試改革指明瞭方向、創造了條件、注入了強大動力。

  新挑戰蘊含新潛力。“十三五”時期,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對標黨中央要求、人民群眾期盼,對照國際最高標準、最好水準仍有較大提升空間。市場準入仍存在隱性壁壘,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有待完善,商品、服務、要素跨境流動的便利性有待提高,部分審批事項環節多、時間長的問題仍然突出,政府部門服務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有待進一步提升。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奮鬥的目標,這些問題明確了營商環境改革的重點、堅定了改革的決心,必將激發出改革的無窮潛力。

  綜合來看,“十四五”時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也面對著一系列新的挑戰,北京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必須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來謀劃和推動,繼續率先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中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當好全國營商環境改革的排頭兵,以擔當使命的自覺、刀刃向內的勇氣、堅持不懈的韌勁,對標一流、追求卓越,銳意進取、務求實效,不斷將營商環境改革向縱深推進,為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開創新局面。

  (三)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高地

  1.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營商環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以切實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根本目的,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為導向,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主線,以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兩區”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全球數字經濟標桿城市建設、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為重點,持續打響營商環境“北京效率”“北京服務”“北京標準”“北京誠信”四大引領品牌,深入實施市場環境、法治環境、投資貿易環境、政務服務環境、人文環境五大領跑行動,著力營造公平競爭、便捷高效、開放包容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為加快融入新發展格局、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首都高品質發展提供強有力支撐。

  2.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以人民為中心優環境,以問題為導向促改革,持續解決市場主體經營發展中的痛點難點堵點,讓改革成果更廣泛更公平的惠及廣大市場主體,讓市場主體有更多、更直接、更實在的獲得感。

  堅持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實現更高品質、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堅持解放思想、勇於開拓,對標國際一流和前沿標準,堅定不移率先改革,破除制約高品質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入推進高水準制度型開放,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提供堅實制度保障,提升首都核心競爭力。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強化改革與風險防控相結合,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全面構建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制度、以信用為基礎的監管制度、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制度、以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為基礎的數據共用和業務協同制度、以法治為基礎的政策保障制度,不斷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動首都營商環境整體躍升。

  3.總體目標

  到2025年,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引領示範作用持續發揮,取得一批含金量高、突破性強、國際領先的制度創新成果,市場機制更加完善,法規制度更加健全,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基本形成,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全面建成與首都功能發展需要相一致的國際一流營商環境高地。

  ——“北京效率”持續領跑。制度供給效率、資源配置效率、政府審批效率、創新創業效率全面提升,産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市場體系基礎性制度更加健全,生産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更加高效,環節最少、用時最短、流程最優的審批制度率先建成,科技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不斷完善,阻礙市場發揮作用的各種壁壘全面破除,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迴圈暢通。

  ——“北京服務”卓越體驗。政府“服務為本”的理念深入踐行,“接訴即辦”成為“北京服務”最鮮明的標桿和指引,標準化、智慧化、便捷化的政務服務水準顯著提升,多樣化、高品質的公共服務更加普惠均衡、豐富便利,規範化、制度化的政企溝通渠道更加暢通,政府行政效能大幅提高,成為人民滿意服務型政府建設的最佳實踐。

  ——“北京標準”創新領先。科學規範、簡約透明、國際先進的營商環境標準體系基本形成,以信用為基礎、以風險為核心的事前事中事後“一體監管”標準率先形成示範,與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相銜接的投資貿易制度體系更加成熟完善,彰顯國際視野和北京特色的城市規劃、生態環境、公共服務標準引領全國,成為推動超大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為提高首都國際競爭力注入強大動能。

  ——“北京誠信”示範引領。政府引導推動、社會共建共用、企業踐諾守信的社會信用體系形成首善標桿,政務誠信監測治理體系和失信責任追究制度有效建立,商務誠信自律管理制度和信用等級評價制度更加完善,誠實自律、守信互信的社會誠信氛圍加快形成,司法公信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與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相適應的信用環境全面建成,為法治中國首善之區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圍繞市場主體全生命週期,進一步完善産權保護制度,健全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市場準入準營制度,建立覆蓋事前、事中、事後全環節的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完善要素市場運作機制,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準,全面暢通市場迴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率先建成高效規範、競爭有序、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一)依法有效保護市場主體産權。提高産權保護法治化水準,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産權,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等無形財産權保護制度,擴大産權保護社會參與,提升市場主體財産財富安全感,增強市場主體創業創新動力。

  1.強化産權保護法治保障。健全知識産權、不動産等重點領域法規,推動制定數據資源産權等新興領域法規,明晰産權歸屬、完善産權權能。落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保障企業和企業家合法財産不受侵犯、合法經營不受干擾。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協議、財産徵收徵用等案件,完善案件申訴、復核、重審等保護機制,提高司法保護實效。

  2.強化政府保護産權責任。健全産權保護協調工作機制,完善各部門産權保護職責,加強對自然資源、知識産權、金融等領域和國有、集體、民營、外資等對象産權保護調查研究,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加強涉政府産權糾紛相關制度建設,搭建糾紛線索公開徵集渠道,明確損失補償標準,建立訴訟執行協調機制,有效促進糾紛化解,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

  3.創新産權糾紛化解方式。在不動産、知識産權、金融等領域,探索建立産權糾紛中立評估制度,通過中立評估機構,為市場主體提供客觀權威的案件走向評估分析等法律諮詢或專業輔導,引導市場主體形成合理預期,提高維權效率、降低維權成本。

  4.強化知識産權全鏈條保護。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産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格保護、統籌協調、同等保護,構建行政執法、司法審判、多元調解、法律服務、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有機銜接的知識産權保護模式,促進保護能力和水準整體提升。

  實施最嚴格的知識産權保護。健全知識産權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完善數字産品專利、版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産權保護制度,制定修訂具有國際領先水準的知識産權保護標準,強化知識産權保護制度保障。嚴厲打擊侵權行為,實行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成本。加強知識産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資訊共用、案件移送、協調配合等工作機制,確保涉嫌知識産權犯罪案件依法及時進入司法程式。

  實施主體多元的知識産權保護。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的知識産權糾紛調解機制,統籌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發展,建立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促進糾紛實質性化解。強化專業技術保障,組建首都知識産權決策諮詢專家委員會,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發揮知識産權人才聚集優勢,全面提升政策制定、行政執法、司法審判水準。提升企業知識産權保護能力,支援生物醫藥、新一代資訊技術、智慧製造等高精尖領域民營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參加知識産權保險試點,編制企業知識産權保護指南和維權流程指引,引導企業通過運用市場化手段、加強內部管理維護合法權益。

  實施最高效的知識産權保護。加強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與確權程式聯動,試行部市同時、同地聯合口審,進一步縮短維權週期。加強知識産權快保護機構建設,充分發揮知識産權保護中心快速維權、保護協作等作用,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分中心,在重點園區設立公共服務工作站、調解工作室,推動業務受理向産業集聚區域延伸,強化對眾創空間、科技孵化器等創業創新基地的維權援助服務,形成市、區、園區三級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加強跨區域合作,依託京津冀知識産權合作機制,聯合開展侵權假冒線索移送、調查取證、執法協查、結果互認,構建跨區域協作治理體系。

  實施內外一致的知識産權保護。堅持依法平等保護,依法妥善審理因國際貿易、外商投資等引發的涉外知識産權糾紛,增強北京知識産權司法國際影響力和公信力。健全企業海外知識産權維權體系,完善企業海外知識産權風險預警機制,鼓勵企業在人才引進、國際參展、産品和技術進出口等環節開展知識産權風險預警評估;支援企業建立海外知識産權保護聯盟,開展所在國知識産權保護狀況觀察、重大事件快速響應和糾紛資訊通報研判協調聯動。

  5.強化市場主體商譽保護。建立健全品牌商譽保護機制,對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和以“打假”為幌子的敲詐勒索行為,制定認定細則,對確認實施不正當競爭、敲詐勒索的相關人員和企業,納入信用記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二)持續放寬市場準入門檻。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機制,完善以信用承諾為基礎的商事登記制度,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推動準入準營同步提速,賦予市場主體更多主動權。

  1.構建“負面清單+正面激勵”市場準入模式。嚴格落實國家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本市新增産業禁限目錄,建立行政審批與清單(目錄)相銜接的準入機制,除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規定外,對清單(目錄)之外的行業和領域全面實行“免批即入”。根據首都産業發展方向和要求,動態調整優化目錄,引導和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健全常態化民營企業項目推介機制,定期發佈支援民營企業參與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城市更新等項目資訊。

  2.推進企業登記全生命週期便利化。構建以信用承諾為基礎、以形式審查為原則、以確認制為方向,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商事登記制度體系,強化企業意思自治。

  切實提高企業開辦效率。持續深化企業開辦標準化、規範化、智慧化、便利化改革,完善“e窗通”平臺系統,實現網上全程即時辦理。提升註冊地址資訊查詢便利化水準,開發註冊地址電子地圖,實現合法、可公開註冊地址資源實時查詢。推進“一址多照”改革,公佈“集群註冊”地址資源,提高科創企業開辦便利性。完善“一照多址”改革,實行分支機構稅費匯總繳納。推行企業開辦全流程“免費辦”,企業註冊同時即可免費獲得印章、稅控設備和銀行賬戶,實現開辦“零成本”。

  分類推進變更登記改革。探索簡單變更結果登記制,對名稱、住所、經營範圍等變更,簡化過程性文件材料。推行變更全流程網上辦,實現簡單變更即時辦結、複雜變更1個工作日內辦結。建立變更“一件事”辦理機制,實行名稱變更與公章、經營許可證等變更聯動辦理,實現一次申請、全部辦結。

  優化登出登記流程。推行企業登出並聯辦理,搭建一體化登出服務平臺,實現市場監管、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積金、商務、海關、銀保監等部門資訊實時共用、“全程網辦”。不斷擴大簡易登出適用範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清償債權債務、職工工資、社保費用、應繳稅款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均可適用。實行“歇業”登記制度,市場主體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造成經營困難的,可向登記機關申請歇業,降低市場主體維持成本。

  3.全面提高經營許可辦理效率。深化“證照分離”改革,以“照後減證、並證”為重點,完善改革事項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加大優化審批服務力度,建立行業綜合許可制度,在便民商超、藥品醫療器械銷售、文娛場所設立等領域,推行“一業一證”;在“網際網路+”交通、教育等領域,推行線上線下許可“一表申請、同步辦理、只發一證”;對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食品藥品銷售等融合程度高的業態,探索推行“多業一證”。擴大告知承諾適用範圍,在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行業、領域,推行告知承諾辦理,實現“一諾即準營”。積極爭取國家授權,推行審批改為備案,將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健全、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有效規範的經營許可改為備案制,實現快速準營;推行直接取消審批,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或能夠通過行業組織自律管理的領域取消經營許可,充分尊重企業自主經營權。

  (三)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健全以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和反壟斷執法為核心的市場運作維護機制,深化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改革,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

  1.健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完善公平競爭審查聯席會議機制,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將市區兩級政府部門制定的全部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納入審查範圍,實現公平競爭審查全覆蓋。健全公平競爭內部審查制度,提升各部門審查能力。優化審查方式,細化審查標準,建立重大政策措施會審和第三方評估制度,制定行業性審查規則,增強審查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客觀性。完善抽查檢查機制,對市場主體反映強烈、問題集中的行業進行重點抽查,查證屬實的問題及時整改,抽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強化監督考核,提高公平競爭審查約束力。

  2.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嚴格落實國家反壟斷法律法規規章及配套政策,健全本市反壟斷執法機制,對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加大查處和整改力度,依法向社會公佈有關情況;對企業違法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未按規定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行為,依法加大處罰力度。加強企業反壟斷合規指導,出臺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引,明確競爭行為底線邊界,提升企業合規意識和能力;主動引導企業合規,建立反壟斷風險預警機制,實現敏捷監管。強化技術賦能,實現以網管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3.大力清除隱性壁壘。建立隱性壁壘發現機制,運用合法性審查、公平競爭審查、專項督查和“局處長走流程”等方式,提高政府部門主動識別隱性壁壘的意識和能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在12345企業服務熱線、政務服務大廳設立專門窗口集中受理,專項分析造成辦事難的隱性壁壘問題,提高隱性壁壘搜尋效率。建立隱性壁壘清理機制,重點清除行政審批涉及的無法律法規依據的評估、評審、核查、登記等環節和中介服務事項、辦事材料,以及利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實行臺賬管理、限時整改、結果公開,確保應改盡改。

  4.打造透明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環境。建立全市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機構,完善交易管理體制,形成管辦分離、服務高效、監管規範的管理服務體系。堅持以“科技+服務”為重點,深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化、智慧化、數字化,探索跨區域數據共用和業務協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系統功能,實行招標投標、政府採購、合同簽訂、履約驗收、資金支付等全流程“一網通辦”,加快推行交易服務“掌上辦”。建立集中採購機構競爭機制,打通市區集採目錄內定點供應商共用機制,為企業創造更多市場機會。落實國家信用監管要求,完善本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機制,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加公平的競爭條件。支援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為中小企業預留採購份額佔採購部門年度採購預算總額40%以上。提高政府採購首付款支付比例,中小企業首付款支付比例不低於合同金額的50%,降低中標企業資金壓力。建立招標投標問題徵集機制,對設定不公平、不透明交易條件等行為開展常態化線索徵集,實行市、區轉辦督辦,實現線索及時核查、違規行為及時糾正。

  (四)健全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分類完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優化資本要素和土地要素配置方式,提高勞動力和技術要素流動效益,充分發揮數據作為關鍵生産要素的重要價值,促進土地要素集約利用,資本要素精準配置,創新人才集聚發展,創新成果競相迸發。

  1.創新土地要素配置方式。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計劃,建立引導存量空間動態更新、功能複合相容的土地利用機制,降低城市更新用地成本。提高存量空間利用效率,利用老舊廠房發展國家及本市支援的新産業、新業態,5年過渡期滿或轉讓需辦理用地手續的,可按新用途、新權利類型辦理土地手續。制定騰退低效産業空間招商地圖,促進高精尖産業項目與空間資源精準匹配。完善供地機制,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各類市場主體建設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均可申請劃撥用地;推行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供應等重大産業項目供地方式,緩解企業資金壓力。

  2.保障勞動力有序流動。創新人才引進機制,實施分層分類、精準有效的人才吸引政策,在嚴格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要求基礎上,適度擴大人才和積分落戶規模,提高急需緊缺專業應屆畢業生落戶佔比。在醫療、汽車、金融、新材料等領域,研究放寬外籍人才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延長在華工作簽證有效期。逐步推行外國人工作許可、居留許可“兩證合一”,建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和服務站點,大幅提高辦證效率。拓寬靈活就業渠道,制定支援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政策措施,清理取消對靈活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加大對靈活就業人員就業服務、技能培訓和創業扶持等幫扶力度。完善職稱社會化評價機制,實行個人自主申報、行業統一評價、單位擇優使用、政府指導監管,為民營企業人才、外籍人才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優化本市職稱專業目錄,增設人工智慧、創意設計、知識産權等職稱專業,支援新業態、新職業發展。

  3.推進資本要素有效供給。大力推動信用融資服務,推進相關政務數據向金融機構開放共用,支援金融機構開發更多純信用的普惠金融産品,推動更多小微企業無需抵押即可獲得貸款。提高擔保機構風險容忍度,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績效評價機制,健全對擔保、再擔保機構獎補機制,降低市場主體擔保費負擔。引導企業加強直接融資,深化“新三板”改革,全面實施註冊制、分層制、終止掛牌制,探索建立與區域性股權市場互聯互通機制,為民營、科創、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機會,打通企業升級發展通道。健全私募股權投資退出機制,完善私募股權轉讓交易平臺功能,提高資本迴圈效率,為更多企業提供融資機會。發揮政府及國有企業投資基金示範作用,優化創新體系投入佈局,提高“投早、投小、投創新”比例。擴大債券融資規模,完善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增信機制,通過擔保增信等方式,支援企業發行雙創債等債券,為中小企業提供更有力的資金保障。

  4.加快培育發展技術、數據要素市場。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深化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改革,建立先賦權、後轉化模式,進一步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實施專利開放許可制度,支援國有企業、高校院所主動開放專利技術,對中小企業減免許可費用,降低中小企業技術獲取門檻;依託北京知識産權交易中心,提供許可資訊查詢、交易對接、支付結算“一站式”服務,降低技術供需雙方對接成本。建立成果轉化人激勵機制,支援成果所有權單位設置技術轉化類崗位,暢通職業發展和職稱晉陞通道。支援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企業設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培育一批國際化技術轉移機構,提升科技服務支撐能力。完善應用場景準入政策、實施程式等制度,探索“毛遂自薦”等政企對接機制,推動政府、國有企業持續擴大應用場景開放規模,擴大創新成果市場容量。加大標準創新力度,鼓勵將創新成果和專利技術轉化為具有國際先進水準的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夯實數字經濟發展基礎,率先在數據生成採集、整合匯聚、流通交易、開發利用、安全保護等方面,建立基礎性規則和標準規範。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共用,落實《北京市公共數據管理辦法》,建立分行業、分場景的公共數據開放機制,培育國際領先的大數據應用平臺和開發應用市場主體,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五)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範公共信用資訊共用公開範圍和程式,大力發展信用服務市場,促進政府和市場共建共創、共享共用、互利互贏,形成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強大合力,創建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使“以信為本”“誠信至上”成為全社會共同的價值追求和行為準則。

  1.築牢社會信用體系根基。健全信用資訊歸集共用機制,制定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目錄,完善覆蓋全社會的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對接各部門業務系統,實現本市信用資訊全量歸集共用。完善信用綜合評價機制,探索通過政府採購等方式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參與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完善公共信用資訊有序開放機制,推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獎勵、司法裁判執行等資訊統一公開。規範和健全失信懲戒機制,堅持依法依規、保護權益、審慎適度、清單管理的原則,制定本市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失信懲戒措施清單,採取輕重適度的懲戒措施,實現過罰相當。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加強信用修復資訊共用,實行部門協同修復、“一網通辦”,提高修復效率,徹底解決“修復難”問題。完善信用資訊應用機制,鼓勵信用服務機構進一步整合公共信用資訊和社會信用資訊,在信用調查、信用管理諮詢等方面,滿足市場主體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信用服務需求;依託信用服務機構探索信用大數據分析應用,支援信用服務機構與大數據機構進行合作,選擇不同區域、行業、領域進行信用風險的分析、監測和預警,為政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供參考依據。

  2.深入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以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主要內容,進一步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準,使誠實守信成為全民的自覺行為規範。

  強化政務誠信表率作用。健全政務誠信管理體系,建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誠信記錄,對履職過程中的表彰獎勵和違法違規、失信違約等資訊實行全量記錄、依法公開。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將廉政記錄、違法違紀違約等信用資訊納入檔案,作為幹部考核、任用、獎懲的重要依據。完善政務誠信社會監督機制,支援信用服務機構、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對各區、各部門開展政務誠信評價評級並公佈結果,更好樹立政府公開、公平、清廉的誠信形象。

  強化商務誠信保障作用。支援市場主體對産品服務品質作出高於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的信用承諾,在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增設信用資訊自願註冊功能和信用承諾專欄,實行線上承諾、線上公示,未達到承諾標準的納入信用記錄。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信用承諾制度,鼓勵行業組織建立會員信用記錄,開展信用承諾、誠信倡議等行動,增強行業自律。

  強化社會誠信基礎作用。鼓勵快遞、家政、中介服務、教育培訓、交通運輸等領域的社會單位,健全從業人員職業誠信檔案,開展誠信教育,加強從業人員誠信管理。開展個人誠信體系建設與守信惠民專項行動,完善自然人在經濟社會活動中的信用記錄,實現全市範圍內自然人信用記錄全覆蓋;支援社會機構推出更多“信用+”惠民創新應用,使守信者暢行無阻。

  強化司法公信底線作用。堅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為根本尺度,加強法院、檢察、公安等部門司法、執法信息公開,打造“陽光司法”。完善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人員信用檔案,依法依規記錄徇私枉法、不作為等行為。推進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司法鑒定人員等誠信規範執業,樹立企業群眾身邊司法公信榜樣。

  (六)推動京津冀營商環境協同發展。縱深推進營商環境聯動改革,讓優化營商環境成為推動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保障。推動人才、技術、資本、數據等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動,大力提升交通、産業、生態、公共服務等重點領域協同發展水準,加快建立京津冀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建立京津冀優化營商環境常態化交流機制,聚焦開辦企業、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不動産登記、跨境貿易、監管執法等重點領域,定期與天津市、河北省交流營商環境改革實踐中的經驗,持續發揮典型經驗的示範引領和帶動作用。不斷提升京津冀政務服務協同發展水準和能級,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同事同標”,健全京津冀數據共用機制,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實現京津冀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一網通辦”。建設通州北三縣營商環境協同改革先行示範區,率先推進監管執法、政務服務同規則、同標準、同水準,探索實行區域內資質互通、信用互認等,提高營商環境政策一致性,加快推動區域營商環境整體提升。

三、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堅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把法治建設作為優化營商環境最根本任務和最重要保障,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作用,夯實優化營商環境根基,引領營商環境改革創新突破,構建立法系統科學、執法規範有序、司法公正高效的高水準營商法治保障格局,以首善標準打造法治中國示範區。

  (一)完善營商環境法規體系。圍繞企業全生命週期,聚焦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加快完善具有首都特色、科學完備的營商法規體系,為持續深化營商環境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夯實營商環境改革法治基礎。緊緊圍繞本市營商環境改革持續深化和創新引領的需要,適時修訂《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前沿,固化一批實踐證明有效、企業群眾滿意的改革成果,率先推出一批突破力度大、含金量高、引領示範性強的制度創新成果,全面加強營商環境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研究推進公平競爭立法,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為建立科學監管體系和公平競爭審查提供法律支撐,加強對壟斷行為和不正當競爭監管,維護市場競爭秩序,提高經濟運作效率。推動出台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創新社會治理機制,推進首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研究推進事中事後監管立法,構建科學系統完備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體系,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為事中事後監管提供有力法治支撐。推動出台北京市接訴即辦條例,對接訴即辦治理體系、工作機制予以固化提升,為首都基層治理改革創新提供法治保障。

  2.重點加強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研究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立法,突破制約原始創新、前沿技術創新、協同創新的體制機制障礙,推動優化創新創業生態,為北京成為全球創新網路的重要力量、引領世界創新的新引擎提供制度保障。適時推動出台北京市數字經濟促進條例,規範數據資源全生命週期管理,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北京規則”。推動出台北京市知識産權保護條例,規範知識産權的創造、運用、管理、服務、保護機制,激勵和保障科技創新。研究推進人才發展立法,建立人才培養、開發、引進、流動、評價長效機制,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

  3.著力加強開放發展的法治環境。推動出台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促進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建設的決定,對標國際先進規則,大力推進制度型開放,保障更多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落地,以高品質立法推動“兩區”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研究推進外商投資地方立法配套,完善外商投資促進、保護、管理、服務機制,推動更高水準對外開放。

  4.全面提升投資興業的法治環境。研究推進商事登記地方立法配套,完善商事登記規則、標準、程式,為企業進入、退出市場提供規範統一、公開透明、便捷高效、寬進嚴管的登記服務。推動修訂《北京市招標投標條例》,聚焦電子化招標投標、招標人主體責任、強化履約管理等重點內容,形成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的招標投標規則體系。修訂《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辦法》,研究推進不動産登記、企業投資項目管理立法和政府投資管理規章制定,為簡化審批流程、創新管理方式提供法治依據。研究推進多元化解糾紛立法,構建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多元解紛機制,拓展商事糾紛解決渠道,提高解決效率。研究推進企業破産地方立法配套,探索個人破産制度,完善市場主體退出機制,充分發揮破産制度對挽救危困市場主體的重要作用。

  (二)提高監管執法效能。堅持發展和規範並重、監管執法和制度建設並重,把握首都經濟發展規律和特點,實施事前事中事後“一體監管”,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科學高效的現代化監管體系,形成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切實管出公平、管出安全、管出活力,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提高企業競爭力和市場效率。

  1.夯實依法監管基礎。堅持權責法定、依法行政,嚴格按照職責履行監管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行使行政權力,規範監管行為,推進監管法治化、制度化、規範化。

  強化監管主體職責。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依職責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做到監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進一步明確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與綜合執法部門監管職責邊界,對於沒有專門執法力量的審批或行業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委託執法、聯合執法等方式,會同相關綜合執法部門開展檢查和處罰。充分發揮北京市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聯席會議統籌協調作用,完善監管制度頂層設計,推動全市監管規則協調統一。各部門履行指導本系統開展事中事後監管的職責,加強本領域規則標準制定和風險研判,重點領域實行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各部門分工負責的綜合監管。強化區政府屬地責任,加強各項監管制度、規則、標準的落實。

  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分領域制定全市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並向社會公開,提升監管有效性。根據國家監管事項目錄清單,制定本市各領域監管事項目錄清單,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對象、監管措施、設定依據和處理方式等內容,動態更新並對外發佈,確保監管職責清單化、監管事項標準化、監管責任明晰化。加快建設標準體系,完善各領域地方標準,特別是安全、衛生、節能、環保等領域的標準建設,研究制定新産業新業態標準,嚴格依照標準開展監管。

  2.率先建立“一體監管”制度。以信用為基礎、以風險為核心、以場景為抓手,推進事前事中事後監管全鏈條精準化、集約化、數字化、規範化,以有限監管資源實施高效監管,實現“無事不擾”“無處不在”。

  加強事前事中事後信用監管。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承諾制度,將市場主體信用承諾等資訊全部納入信用記錄,形成權威、統一、可查詢、全覆蓋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加強事中環節信用監管,完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統一信用分級標準,建立市場主體信用積分,公示市場主體信用資訊,並根據信用評價結果對市場主體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完善事後環節信用監管,健全信用聯合獎懲機制,對信用等級高的市場主體給予守信激勵,對信用等級低的市場主體採取失信懲戒,引導市場主體主動守信合規,形成市場主體自覺守法、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全面推行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加強對新業態新模式的科學全面評估,構建風險控制監管框架,建立新業態新模式監測機制,及時動態調整完善監管政策。出臺全市統一的風險管理規範,分行業制定風險評級標準,形成事前審批、事中事後監管連貫統一的風險分級分類管理標準。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開展風險評估和預警,建立各風險級別企業名單庫。綜合風險級別和企業信用,構建分級分類監管矩陣,確定檢查比例、頻次、內容和方式,合理配置監管資源,提高精準監管效能。

  創新實施場景化監管。建立一個場景由一個行業主管部門牽頭、統籌相關部門共同監管的工作機制,推行“四個一”監管方式。推行“一業一冊”,整合每個場景相關部門的監管標準,制定一個綜合監管指引,引導企業合規自律。推行“一業一單”,從産業全鏈條視角,綜合各部門監管標準,制定一張聯合檢查單。推行“一業一查”,針對不同場景規律和特點,統籌優化監管手段,統籌開展聯合檢查,實現“進一門、查多事”。推行“一業一評”,對每個場景中的企業開展風險和信用評價,適應不同場景特點合理調整優化監管方式。

  3.整合應用多元監管方式。大力推行線上線下一體化聯動監管,精細化運用各類監管方式,推進監管與服務相結合,形成全面覆蓋、互為補充、相互促進的監管“工具箱”,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市場主體干擾最小。

  深入推進數字監管。建立全市統一的數字監管平臺,推進監管、執法、信用系統互聯互融,加強各部門資訊歸集和業務協同,形成大數據監控、風險預警、線索核查、調查處置的全鏈條監管閉環。大力推行非現場監管,率先在交通、城管、生態環境、食品、特種設備等領域推進遠端監管、移動監管、預警監管,率先在中關村科學城、城市副中心等區域實現數字監管平臺與“城市大腦”平臺系統對接,實現感知數據匯聚匯通,為非現場監管提供數據支撐。

  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將全部監管事項納入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日常涉企行政檢查全部通過“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進行。大力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定跨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將檢查頻次高、干擾大的事項全部納入聯合抽查範圍,大幅提升聯合抽查事項比例。

  強化重點監管。建立重點監管清單制度,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規範重點監管程式,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品質管理,加強安全生産監管執法,嚴格落實生産、經營、使用、檢測、監管等各環節品質和安全責任,守住品質和安全底線。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對轄內高風險地方金融組織實行全覆蓋檢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加強平臺經濟監管,探索“同業同規則”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統一監管執法標準和尺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完善新業態新模式包容審慎監管。加強對新生事物發展規律研究,對看得準、有發展前景的,及時出臺引導性、前瞻性監管規則和標準,並根據發展情況動態調整,合理引導企業發展;對一時看不準的,設置一定的“觀察期”,探索應用“沙盒監管”、觸髮式監管等機制,給予市場主體成長“容錯”“試錯”空間;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的,嚴格監管,有效防控重大風險和社會問題。

  4.完善協同監管機制。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各部門間依法履職資訊互聯互通、資訊共用、工作共商。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在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交通運輸、農業、文化市場、應急管理等重點領域全面整合監管職能基礎上,繼續在其他具備條件的領域和區域實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最大限度減少多頭、多級重復執法。完善京津冀聯動執法機制,推動京津冀執法協作、資訊互通,實現執法良性互動、優勢互補。

  5.構建共治監管格局。建立企業參與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合規積極性,聽取企業對監管方式的意見建議,提高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在商務樓宇、園區等商業聚集區和平臺經濟等重點領域,探索實行合同制契約式管理,形成“政府+管理者+入駐企業”共治監管模式。提升行業協會商會自治水準,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加大行業內部監督力度,在食品、藥品、衛生健康、生態環境等特定行業、領域率先建立內部舉報人等制度的基礎上,逐步覆蓋各領域。探索第三方輔助執法機制,支援會計、法律、公證、仲裁、稅務等專業機構參與監管執法,為高效查處違法行為提供專業支撐。強化輿論監督,暢通公眾監督投訴渠道,持續曝光典型案件,震懾違法行為。

  6.加強監管規範化建設。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合理運用地方行政處罰設定許可權,實現輕重得當、過罰相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進一步明確行政裁量種類、細化行政裁量標準,避免行政處罰畸輕畸重。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在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等領域,落實延長違法行為追責期限的規定,推行懲罰性賠償和鉅額罰款等制度,提高違法成本。大力推行柔性執法,堅持寓管于服,健全教育引導機制,推廣運用説服教育、勸導示範、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拓展輕微違法容錯糾錯清單覆蓋範圍,當事人有證據證明沒有主觀過錯的,不予行政處罰,在法定範圍內給予執法相對人自我糾錯的空間。完善行政檢查單制度,明確檢查事項、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標準,嚴格按照行政檢查單實施現場檢查,有效減少隨意執法。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數字監管平臺功能,加強落實情況自查評估,實現行政執法資訊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7.健全問責免責制度。健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合理制定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執法品質考評,避免“以多少評優劣”。健全監管執法失職問責制度,明確履職標準和評判界線,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監管職責的,嚴肅追責問責。健全各監管執法領域盡職免責制度,對嚴格依法依規履行監管職責、監管對象出現問題的,結合動機態度、客觀條件、程式方法、性質程度、後果影響以及挽回損失等情況綜合分析,符合條件的予以免責。

  (三)助力司法服務和保障水準提升。以提質增效為重點,以科技賦能為突破,支援司法審判和執行改革,構建公正權威、智慧便利、集約高效的現代化司法服務體系。

  1.支援提高司法審判執行質效。支援人民法院推進立案便利化,實現全部民商事案件均可網上立案。加強行業主管部門對鑒定評估機構的管理和培訓,配合人民法院完善鑒定評估機構擇優選取、動態調整和信息公開機制,提高鑒定評估機構服務水準。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公安、交通、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協助人民法院加大財産查控和信用懲戒力度,對失信被執行人應限盡限,督促被執行人主動配合執行。支援人民法院完善執行案款發放機制,通過提前確認當事人賬戶資訊、案款票據電子化等措施,持續壓縮執行時限。協助人民法院提高財産處置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司法拍賣全覆蓋、零收費。倡導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最大限度減小執行工作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的影響。

  2.支援智慧法院建設。支援人民法院提升立案、審判、執行等全流程、全場景信息化水準,協助完善系統功能,推廣網上立案、網上閱卷、網上開庭等“一站式”電子訴訟,實現全流程無紙化。協助人民法院加大線上查控力度,規劃自然資源、公安交管等部門加強與人民法院資訊系統對接,助力增強被執行財産資訊歸集能力,提升被執行財産查控效率。協助人民法院推行電子送達,擴大電子送達適用範圍,完善北京法院送達地址資訊庫,實現電子送達全覆蓋。

  3.加快推動市場主體退出改革。研究制訂全市市場主體退出改革規劃,完善市場主體優勝劣汰機制,有效促進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資源使用效率。完善司法與行政協調機制,充分發揮企業破産和市場主體退出工作聯席會議綜合協調作用,推動市場主體高效退出相關政策和制度創新;積極支援陷入財務困境、符合破産條件的企業進行重整或破産清算;推進破産管理人協會業務指引、行業規範和考核管理制度等機制建設,成為破産管理人、政府部門、司法部門溝通聯動主渠道。完善市場化配套措施,強化資訊溝通與研判預警,加強前期風險處置機制與破産審判程式的對接;加大對企業重整價值的識別,利用招商引資資源和市場化平臺,解決破産企業財産處置難、重整企業投資人招募難問題,支援銀行、資産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參與企業破産重整;支援破産管理人協會在推動設立破産基金等方面加強市場化創新實踐。倡導科學破産文化,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理念和制度的宣傳,提升社會公眾對破産制度價值和功能的認識,鼓勵中介機構提供諮詢服務,引導危困企業利用破産挽救機制,在最合適的時機破産和再生。

  4.助力強化知識産權司法保護。支援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和知識産權審判庭發揮專業審判作用,合理配置專業資源,提高案件審理效率。支援技術調查官、技術鑒定人員等參與訴訟活動,提高技術事實查明的中立性、客觀性、科學性。協助人民法院在重點園區設立知識産權巡迴審判點,便利知識産權訴訟服務。推動專利、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行政審查標準與司法審查標準統一,提升知識産權審查品質。

  5.助力強化金融領域司法保障。支援北京金融法院發揮專業審判作用,協助人民法院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優化金融案件多元解紛一體化平臺功能,推動金融糾紛高效化解。協助人民法院建立金融審判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臺,加強和各金融機構的資訊共用,為金融審判提供數據支援。協助人民法院建立與金融監管機構的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加強金融風險行政處置與司法審判的銜接,形成金融風險防控合力。

  6.提升國際商事糾紛解決能力。支援建立國際商事法庭,助力提高國際商事案件審判的專業化水準。加快建設國際商事仲裁中心,支援國際商事爭端預防與解決組織在京發展,鼓勵境外知名仲裁機構及爭議解決機構在京特定區域設立業務分支機構,推動在京仲裁機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仲裁機構合作建立聯合仲裁機制,大幅提升本市仲裁服務國際化水準。積極推進北京“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建設,鼓勵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商事調解組織,積極培育高素質國際化的商事調解員隊伍,提升國際商事調解能力。

  7.充分發揮府院聯動機製作用。加快構建全方位、多領域、多層級的府院聯動機制,健全府院聯席會議制度和長效化府院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各級政府和人民法院的資訊共用、工作會商,推動相關政策制度改革,統籌協調解決案件審判、執行中的難點問題,加大聯動機制落地的監督協調力度,推動形成行政與司法順暢溝通、良性互動的良好局面。

四、營造自由便利的投資貿易環境

  把握國際經貿發展規律,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借助國家簽署的一系列貿易協定優勢,推進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體制機制創新,打造開放、包容、透明、可預期的投資貿易環境,暢通國內國際雙迴圈,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大幅提升全球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和國際競爭力。

  (一)營造更具吸引力的國際投資環境。全面貫徹《外商投資法》,實行高水準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行準入、促進、管理、保護多位一體的外商投資服務機制,率先形成外商投資的“強磁場”。

  1.堅持內外資一致原則。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在政府採購、標準制定、資金補助、産業政策、科技政策、資質許可、註冊登記、上市融資等方面內外資不一致的政策措施,將“內外資一致性審查”納入公平競爭審查範圍,確保支援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同等適用於外商投資企業。

  2.健全外商投資促進機制。完善支援總部經濟發展政策,建立專業化國際招商團隊,打造“首都之窗”國際版外商投資服務平臺,編制和公佈外商投資指引,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投資項目資訊等方面的諮詢和服務,為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創造最優發展條件。暢通常態化政企溝通渠道,完善重點外貿外資企業聯繫服務機制,充分發揮外國商會作用,共同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京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

  3.優化外資行政許可審批服務。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按照與內資一致的條件和程式,審核外資行政許可申請。簡化外資項目核準手續,所有備案的外資項目一律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提高外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在符合外資安全審查要求前提下,推行外資行政許可告知承諾制;建立“一站式”外商投資企業辦事平臺,推廣應用電子證照,實現外資行政許可事項“全程網辦”“全市通辦”。

  4.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按照接訴即辦的原則,依託12345服務熱線,健全市區兩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及時處理和反饋外商投訴問題。充分發揮國際商事糾紛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涉外商事案件訴訟、調解、仲裁“一站式”服務。加強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産權保護,對知識産權侵權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打造對外貿易創新發展環境。對標國際先進水準,優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構建更加開放、更具便利、更富效率、更有活力的口岸環境;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圍繞擴大服務貿易規模、優化貨物貿易結構,創新深度融入國際市場的體制機制,有力促進對外貿易高品質發展。

  1.構建陸海空“三位一體”的口岸監管體系。發揮首都國際機場和大興國際機場“雙樞紐”航空口岸集聚輻射作用,創新推行國際貨運“空空轉机”通關模式,支援異地貨站、卡車航班等聯運模式,大力發展國際貨運,構建高水準國際物流服務網路;打造“無感化通關”先行示範區,為人員進出境提供高效便捷通關服務。深化京津冀通關一體化改革,推行京津冀陸海“一港通”,實現“一口報關、區域通行”,有效壓縮貨物通關時間、節約通關成本。

  2.完善口岸通關管理制度。率先落實國家創新政策,持續精簡進出口報關單證,實現能退出口岸驗核的全部退出。著力壓縮整體通關時間,進一步提升通關無紙化水準,實現進出口通關全流程無紙化;提高通關時效透明度,按季度公佈報關企業整體通關時間,為企業獲得更優市場選擇創造條件。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嚴格執行口岸收費項目目錄清單制度,做到清單外無收費,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嚴格執行規定標準;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督促收費企業執行有關規定。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督促報關、貨代、船代、物流等相關企業嚴格落實通關便利化改革政策。

  3.創新實施通關便利化措施。鼓勵企業採取貨物運抵前提前申報模式,大力推行“概要申報+完整申報”通關模式、“准許入境+合格入市”查驗模式,推動貨物進口“兩步申報”與“兩段準入”銜接,充分發揮“提前申報+兩步申報+匯總納稅”政策疊加優勢,著力提升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加強科學高效監管,優化海關風險布控規則,推廣科學隨機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準度,降低守法合規企業和低風險商品查驗率。提高檢驗檢疫效率,積極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制度化建設,探索服裝新品、化粧品、藝術品、高端電器等進口商品實現“快驗快放”。加強企業進出口信用管理,培育更多海關高級認證企業,增設專用通關窗口,為守法規範、貿易安全的企業提供便捷服務。

  4.強化“單一窗口”功能。拓展北京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服務功能和服務領域,積極對接京津冀港口、鐵路、民航等資訊平臺及銀行、保險等機構,推進“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貨物運輸和貿易全鏈條,實現京津冀跨境貿易數據“上鏈”共用,為企業提供全流程物流資訊等服務;完善“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功能,實現“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全業務、全流程覆蓋;開發建設北京地方特色應用,為展覽品、臨時進境物資通關提供“綠色通道”等便捷服務。建設北京空港貿易聯盟鏈,驅動貿易科技發展,對標國際一流提供空港跨境貿易技術和服務,打造跨境貿易資訊服務樞紐。

  5.促進自貿試驗區發展。完善自貿試驗區管理體制,遵循精簡高效、權責明晰原則,健全完善組團管理機構,力爭實現“一個組團一個管理機構”。依法向自貿試驗區下放行政審批權力,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一支隊伍管執法”,全面提升自貿試驗區行政效能。進一步放寬服務貿易準入,制定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最大限度放寬跨境交付、境外消費和自然人移動等模式下的準入限制。積極爭取國家授權,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中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原則上改許可和審批為備案。創新“最多查兩次”監管模式,探索對信用好、風險低的企業實施一年最多“一次普查+一次抽查”的聯合監管,強化企業自律管理、引導企業主動合規。率先實現政務服務事項100%“全程網辦”,提供最高標準、最優品質的政務服務。積極推進京津冀自貿試驗區政務服務“同事同標”,建立相互授權機制,聯通三地政務服務系統,實現京津冀自貿試驗區內全部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辦理結果互認。

  6.促進綜合保稅區發展。圍繞管理體制、協調機制、審批賦權、行政管理等方面,健全完善權責明確、協調順暢、運作高效的綜合保稅區創新發展體制機制。聚焦天竺綜保區醫藥、文化等領域貿易發展,開展國家跨境貿易便利化標準化試點,以“一站式服務平臺”、通關抽檢、口岸管理為重點,探索醫藥器械進口全流程通關創新改革,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北京經驗”。聚焦大興國際機場綜保區離岸經濟等新業態發展,探索建立“一個系統、一次理貨、一次查驗、一次提離”的高效通關監管模式。聚焦亦莊、中關村等重點區域,探索建立適應先進製造業、科技創新發展的綜合保稅區便利化通關新模式。

  7.構建數字貿易規則體系。率先落實國家要求,建立地方數字貿易法規制度體系,圍繞資訊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數據共用、數據確權、數據交易等重點領域,推動出臺地方性法規,為數字貿易發展提供基礎制度保障。研究數字貿易對等準入規則,圍繞數字娛樂、數字視聽、數字出版、數字教育等北京優勢産業,率先探索在數據跨境流動、數字産品國民待遇、非本地存儲等方面降低貿易壁壘,促進北京數字服務走出去。研究建立市場和文化保護機制,採取版權保護、公平競爭、非強制性轉讓、統計規則、平臺治理等國際通行做法,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數字內容貿易保護規則。以數字貿易港為試點,推進數字領域國內外合規和國際合作,探索數據跨境流動“先行先試”。支援北京國際大數據交易所和北京國際數據交易聯盟建設,構建集數據資源匯聚、技術支撐、場景應用、交易服務於一體的數據流通服務體系。

  8.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健全促進跨境電商發展的服務體系,完善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實現跨境電商“一次註冊、一網通看、一網通查、一網通辦”。完善跨境電商海外倉、保稅倉建設支援政策,提升跨境電商物流服務水準。推廣跨境電商銷售醫藥産品、B2B出口便利化、免稅保稅政策銜接等試點,促進跨境電商業態、模式創新。在符合條件的區域探索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業務模式,提升跨境消費體驗。

  9.促進優質消費資源集聚。制定支援首店發展的審批便利化改革措施,通過設立品牌首店服務“綠色通道”等方式,引進國內外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體驗店等。加大首發首秀活動支援力度,制定提升消費活動審批時效性和便利性的具體措施,有條件的成熟商圈建立戶外商業活動“一站式”審批模式,大幅壓縮申報材料和審批流程;加強新品首發品牌知識産權保護,提供便捷高效的專利、商標註冊申請和質押登記服務。落實國家免稅店創新政策,支援建設市內免稅店,研究放寬消費條件、提高消費限額、豐富消費品類,不斷提升免稅消費體驗。優化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服務,推動“即買即退”“電子退稅”政策落地。

五、營造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環境

  全面構建標準統一、智慧便利、共用開放、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體系,推動業務流程革命性再造、線上線下深層次融合、服務能級全方位躍升、政務運作全過程公開,實現政府管理體制機制根本性變革和系統性重塑,率先建成審批最簡、服務最優、企業群眾滿意度最高的國際一流政務服務先行示範區。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全面深化以告知承諾為基礎的審批制度,率先打造“分級管理、寬進快辦、審管銜接”的審批服務模式,形成系統完善、科學規範、集約高效的審批服務制度體系,更好更快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最大限度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1.堅定不移簡政放權。充分發揮簡政放權作為改革“先手棋”作用,大力推進“減事項、減證明、減中介、減材料、減時限、減跑動”,用最短的時間、最快的速度,把服務企業和群眾的事項辦理好。

  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制定發佈全市統一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全面清理簡並重復審批、不必要審批,對市場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有效規範的不再審批。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健全完善行政許可設定審查機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對新設許可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嚴控部門自我賦權。

  全面建成“無證明”城市。針對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依申請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明確適用範圍、適用對象、辦理要求和風險防範措施,企業群眾在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只需書面承諾符合相關證明要求,行政機關直接依據書面承諾進行辦理。

  實施“極簡版”中介服務清單。系統推進中介服務事項與行政審批事項同步清理,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的一律取消,探索推進同一階段的技術審查、測繪等中介服務事項整合,進一步壓減中介服務事項,切實為企業鬆綁減負。

  廣泛推行“只報一次”。優化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功能,持續完善電子證照庫,企業群眾已提交過的材料和由政府部門簽發的材料無需重復提交;提升辦事材料標準化程度,自動提取個性化資訊,豐富企業和個人專屬資訊庫,實現相同資訊實時調用,有效減少材料和資訊重復提交。

  推進政務服務全流程提速。全面推行統一受理,杜絕受理前預審、受理後補交材料等體外迴圈。大力壓減行政許可整體辦理時間,將檢驗、檢測、鑒定、評審、評估等許可中環節平均辦理時間壓縮20%,提升企業辦事的實際感受。

  推動“最多跑一次”迭代升級。推行一般事項“不見面”辦理,實現一次不用跑;推行複雜事項“一次辦”,需要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聯合辦理,實現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申報材料齊全的只需跑一次。

  2.持續優化審批服務方式。深入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在更大範圍推動簡化審批,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實現創新突破,持續提升審批效率和服務水準。

  全面建立基於風險的分級分類審批制度。制定風險等級分類標準,在確保公共安全的基礎上,根據不同風險程度,提出審批事項分級分類清單,採取與風險等級相適應的審批服務方式。對無風險事項推行“非禁免批”;對低風險事項推行備查制,重點在具備條件的許可延續、行政給付、政策兌現等領域實現“標準自行判別、權利自主享受、資料自行留存”;對中風險事項推行告知承諾辦理,形成政府清楚告知、企業自主承諾、責任自行承擔的審批服務模式;對高風險事項依法依規嚴格審批,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把潛在風險影響降至最低。

  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堅持企業投資放開、政府投資管住,按照“誰投資、誰決策、誰收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紮實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落實企業投資自主權,推廣企業投資項目“區域評估+標準地+承諾制+政府配套服務”改革;更大範圍推廣建築師負責制,賦予企業更多自審權利。全流程提升審批效率,深入推進“多規合一”,實現“一張藍圖”共享共用;探索建立非關鍵要件“容缺後補”機制;更大範圍推廣分階段施工許可、“多測合一”、分期驗收、“驗登合一”等創新審批方式。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出臺優化政府投資項目決策審批改革方案,強化項目主管部門統籌協調和過程監管責任、業主單位品質安全和投資控制等主體責任,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嚴格預算執行、有效實施監督,實現政府投資項目科學決策、高效審批、成本有效管控、品質效益大幅提升。

  優化市政設施接入服務。依託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實行規劃許可、綠化許可、路政許可、佔掘路許可“全程網辦”、並聯辦理。優化審批方式,持續擴大市政設施接入“三零”服務和“非禁免批”適用範圍,推廣接入工程告知承諾制;實行主體工程和市政設施接入同步審批、同步施工、同步投用。

  提升不動産登記便利度。深化“網際網路+不動産登記”應用,推進稅費智慧核算,強化稅務、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門資訊共用,大力推廣應用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全面構建“全程網辦”為主、現場辦理為補充的登記模式。深化綜合窗口改革,所有涉稅和登記業務全部納入綜合窗口辦理。採取屬地審核、異地核驗發證方式,實行不動産登記“全城通辦”。

  優化納稅利企便民服務。以服務納稅人為中心、以發票電子化改革為突破口、以稅收大數據為驅動力,構建整合、安全、高效的智慧稅務體系。全面改進辦稅繳費方式,拓展“非接觸”“不見面”辦稅,實現自動計稅、自動申報、線上繳納。深化發票電子化改革,依託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提供申領、開具、交付、查驗電子發票24小時免費服務。深化大數據分析和應用,精準推送稅費優惠政策,推行“自行判別、申報享受、資料備查”的辦理方式,確保稅費優惠政策直達快享。切實減輕辦稅繳費負擔,大力推進稅(費)種綜合申報,全面推行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拓展容缺辦理事項,持續提高稅費申報效率。

  (二)加快數字政務建設。全面深化以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技術為基礎的數據共用和業務協同制度,加強數字技術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賦能政務服務全鏈條跨越升級,以數字化轉型驅動政府服務流程再造、規則重塑、方式變革,率先打造智慧引領、整合統一、數據融合、協同高效的數字政務服務體系,提升全覆蓋、全過程、全天候政務服務能級,成為全球領先的數字政務標桿。

  1.打造數字政務“總門戶”。完善政務網、物聯網、5G等網路基礎,充分發揮政務雲和區塊鏈平臺作用,夯實全市統一的數字政務平臺基座。建成數字服務、數字監管和數字營商3大綜合應用平臺,整合審批、服務、監管、執法、信用管理功能,全面提升政府管理數字化、智慧化水準。將首都之窗和“北京通”打造成為面向企業群眾的整體政府界面,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一口申報、智慧分派、自動流轉、一次辦結”的數字服務新模式,實現除涉密等特殊因素外,全部政務服務事項“一次登錄、全程網辦、統一送達”。

  2.強化數據共用開放應用。依託市大數據平臺,構建全市統一、安全有序、自由流動的數據歸集和管理體系,準確、及時、完整匯集政務資訊,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資訊應上盡上、互聯互通。持續豐富以應用為導向的全市統一人口庫、法人庫、證照庫、事項庫、辦件庫、信用庫、空間地理資訊庫等主題庫,為各類場景應用提供全量、乾淨、標準的數據資源。統籌建設全市統一的感知管理服務平臺,匯聚感知數據,實現自動巡檢、可視監測、態勢感知,減少監管盲區和對市場主體正常經營活動的干擾。健全公共數據開放機制,構建統一的開放平臺和開發利用端口,制定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清單,優先推動企業登記監管、衛生、交通、氣象等高價值數據集向社會開放,加大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宏觀經濟等重點領域數據資源開放力度,鼓勵企業利用公共數據資源,創新豐富應用場景,發揮政府數據對生産生活的放大、疊加、倍增作用。

  3.夯實技術創新應用基礎。圍繞推動數字轉型、智慧升級、融合創新,加快5G和基於IPv6的下一代網際網路規模部署,全面建成網路基礎穩固、數據智慧融合、安全可信可控的新型基礎設施,加速釋放新技術、新應用、新業態潛能。建設區塊鏈共性平臺,推進區塊鏈標準體系制定,推動以長安鏈為代表的區塊鏈技術與數字經濟、民生保障、智慧城市、依法行政等深度融合,促進數據共用、流程優化、降本增效。推廣應用“企業碼”,在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自動生成,內嵌企業相關證照、信用、審批等資訊,為企業提供政務服務的便捷入口和“一碼通辦”服務。持續深化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在政務服務中的應用,全面實現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通、互認、互用,讓數據多跑路、群眾零跑腿。

  4.豐富數字化服務功能。依託首都之窗和“北京通”,打造覆蓋企業經營全週期、市民生活全領域的數字化服務體系,深化商事登記、就業服務、普惠金融、辦稅繳費、司法服務等企業高頻事項全流程、一站式線上辦理,聚焦教育、醫療、養老、市政公用、交通出行、社區服務等市民關切,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構築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創新服務場景應用,建立服務場景應用創新試點機制,支援各區、各部門率先利用區塊鏈等新一代資訊技術和大數據資源,形成與本領域業務的整合創新和融合應用,及時將成熟經驗推廣為全市標準,形成千帆競發的創新應用格局。推廣“免申即享”新服務,持續拓展服務、補貼、稅收等“免申即享”的政策範圍,實現政策找人、精準兌現、直達快享。推廣智慧“秒辦”新模式,對於標準化、規範化程度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制定智慧審批事項清單,實行數據自動比對、系統自動審批,實現“一鍵立享”。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指尖行動,實現95%事項移動辦理。

  (三)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效能。對標企業群眾需求,系統實施政務服務供給側改革,全面深化以標準化為基礎的政務服務制度,打造標準規範化、方式集約化、供給身邊化、態度暖心化的政務服務模式,精準提供全流程、全要素、高品質服務,實現企業和群眾隨時辦、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大幅提升企業和群眾辦事體驗。

  1.全面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牢固樹立服務企業意識,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職全過程中堅持“一切從企業需求出發”,用政府的“貼心、暖心”換企業的“安心、省心”。健全常態化培訓、考核制度,營造為民服務、勇於擔當的濃厚氛圍,持續提升政府工作人員主動服務、精細服務、高效服務水準。加強服務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場堅定、服務態度親和、了解政策法規、熟悉審批業務、掌握服務技能的專業化隊伍。

  2.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優化完善辦事指南、服務流程、服務平臺、監督評價等政務服務地方標準,實現政務服務線上線下統一、服務標準統一、服務品質統一、品牌形象統一。深化服務事項標準化,以智慧審批和同標辦理為目標,以最細顆粒度為根本要求,細化量化政務服務事項申請材料和辦理標準,提升辦事指南規範化、辦理條件精細化水準,最大限度壓減自由裁量權,實現同一事項全市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實施服務規範標準化,明確服務語言、服務態度、服務禮儀等標準,讓標準成為服務品質的“硬約束”,為企業群眾營造更加舒心滿意的辦事環境。

  3.持續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準。全面實施“一門、一窗、一事、一證、一卡、一號”的“六個一”政務服務躍升工程。深入推進“只進一門”,完善市、區、街鄉、村居四級政務服務體系,除涉密等特殊因素外,推動全部政務服務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為企業群眾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務。鞏固“一窗辦理”成效,除涉密等特殊因素外,推動全部政務服務事項委託政務服務管理部門在綜合窗口受理,90%的政務服務事項實行經辦人、首席代表最多簽兩次辦結。高效辦好“一件事”,從企業和群眾視角,通過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業務流程再造和數據共用應用,將多個關聯事項整合成“一件事”整合服務,實行“一表申請、統一受理、一次辦成”。積極探索“一證即辦”,依託個人庫、法人庫、證照庫等基礎數據庫,大幅壓減辦事材料,實現個人、企業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僅需提供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即可辦理。拓展民生“一卡通”服務範圍,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在政務服務、社會保險、醫療保障、金融服務、交通出行等領域實現居民服務“一卡通行”。打造“一號響應”卓越典範,提升12345企業服務熱線諮詢解答能力,加強京津冀地區12345熱線協同聯動,豐富政策知識庫,細化答復口徑,實現智慧快答,提高即問即答比例。

  4.拓展企業群眾身邊的政務服務。打造“15分鐘政務服務圈”,將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可在街鎮辦理;通過布設自助辦理機等方式,實現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步行15分鐘範圍內即可辦理。

  5.扎紮實實為企業群眾“辦成事”。大力推行“困難事項協調辦”,在政務服務大廳設置專門窗口受理“辦不成事”的問題,對因政府部門原因造成“辦不成事”的限期整改,加強問題分析和制度完善,實現“一個訴求解決一類問題”;對因企業群眾自身原因造成“辦不成事”的,第一時間提供幫辦代辦服務,幫助企業群眾“把事辦成”。強化政策可操作性,同步出臺實施細則、配套措施,定期開展“零辦、少辦”政策清理修訂。增強政策實效性,建立涉企政策評估調整機制,由市工商聯等第三方機構定期開展實施情況評估,對企業反映手續繁瑣、申請獲得難、影響正常生産經營、相互“打架”的政策及時修訂或廢止。

  6.用好政務服務“第一尺規”。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標準規範,重點圍繞辦事流程、服務規範、服務品質、整改實效等方面,構建願評、敢評、評了管用的“好差評”體系;健全評價人資訊保護制度,規範資訊查詢許可權,強化評價人權益保護,讓每個評價人都能自願自主真實評價;深化政務服務“好差評”結果應用,強化服務差評整改,確保差評件件有整改、有反饋,全方位提升政務服務“好差評”的系統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四)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持續加大公開力度,增加公開深度,提高公開精度,務求公開實效,讓企業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切實保障企業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實現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打造公開透明、精準便捷、溫暖親切的陽光政府。

  1.全過程推進政務公開。堅持全面公開、依法公開,全面優化貫穿政務運作全過程的政務公開體系,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持續拓展政務公開的廣度和深度。落實涉企政策公開徵求社會意見制度,公開徵求意見期限一般不少於30日,健全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政策出臺時同步向社會公開意見收集、採納情況。強化政策應公開盡公開,線上統一通過首都之窗網站全文發佈,併為市場主體留出一般不少於30日的適應調整期。優化已公開資訊管理,根據立、改、廢情況動態調整更新,讓企業群眾及時、全面、準確、便捷掌握最新政策。

  2.全方位加強公開服務。強化政策供給側與企業群眾需求側連通,打造便捷查詢、主動解讀、精準推送、智慧溝通政策公開新模式,實現政策公開從“保障知情權”向“提高服務力”升級。強化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優化“首都之窗”政務公開專區,優化智慧檢索、智慧問答功能,實現政策文件一網通查、有問即答;豐富“北京通”企業服務功能,整合分散的政策、資訊,為企業搭建指尖上的“政策研究室”。創新政策解讀方式,更多采取圖解圖表、視頻音頻、場景演示、卡通動漫等方式解讀政策,用“群眾語言”講好政策;圍繞辦成“一件事”,製作摘要式、卡片式政策指南,形成整合式“政策服務包”,實現政策一包全享、一看即懂。

  3.全領域回應社會關切。完善主動回應機制,加強輿情收集,利用大數據分析篩選高熱點輿情話題,實現24小時輿情監測與預判。加強輿情回應,對重要輿情、媒體關切、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及時發出權威聲音,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及社會熱點事件時不失聲、不缺位,全面解答企業群眾疑惑。

六、營造開放包容的人文環境

  以提升人居環境為重點,弘揚開拓進取、追求卓越、服務社會的企業家精神,建設更具創新活力、人文底蘊、生活品質的現代化城市,率先打造互利共贏、共生共榮的營商環境。

  (一)營造尊重企業家幹事創業的文化氛圍。深刻認識企業是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量,堅持“親而有度、清而有為”,全心全力支援企業家以恒心辦恒業,帶領企業實現品質更好、效益更高、競爭力更強、影響力更大的發展。

  1.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北京樣板”。健全規範化機制化政企溝通渠道,以重點企業“服務包”制度為主抓手,按照“一諾千金、一抓到底”的原則,常態化開展市、區、部門領導重點企業走訪活動;以12345企業服務熱線為主平臺,為企業提供“一口對外”的政策諮詢、投訴舉報等服務,實現“政府易找、政策易詢、服務易得、困難易解”。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共建共治共用的治理模式,落實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完善人大政協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專家諮詢委員會、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形成“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生動實踐。建立政商健康交往激勵約束機制,出臺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厘清政商交往邊界;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在幹事創業中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增強政府工作人員實幹信心。健全保障企業安心發展機制,建立全市統一的企業維權服務平臺,完善民營企業産權保護社會化服務體系,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2.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援企業家創新發展,持續開展北京民營企業百強調研與發佈工作,引導企業家成為創新發展的探索者、組織者、引領者。引導企業家守法經營,依託民營企業網上服務平臺等渠道加強企業家誠信宣傳,推動企業家自覺守法、以信立業、依法經營。鼓勵企業家踐行社會責任,健全企業家回饋社會的激勵機制,對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企業家予以表彰,支援企業家參與勞動模範等評選活動,充分發揮榜樣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優秀企業家培育,探索建立政企人才交流機制,選聘具有戰略眼光、開拓精神、創新能力的民營企業家到各級政府部門,讓各類優秀企業家成為政府治理的參與者和建設者。開展優秀企業家宣傳,在主流媒體開設專版、專欄和專題節目,常態化宣傳企業家先進事跡和創新創業經驗,提高企業家社會認同。

  (二)營造國際一流的宜居宜業城市環境。著力提升城市品質和承載能力,建設現代化城市基礎設施,優化高品質公共服務供給,構築宜居、創新、智慧、綠色、健康、韌性的美麗家園,增強城市吸引力、創造力和競爭力。

  1.打造更具創新創業活力的城市。堅持功能優化、複合利用、融合發展原則,以城市更新為契機,在老舊廠房、低效産業園區等植入城市功能,推進存量空間提質增效,為科技研發、商務服務、文化創意等企業提供優質發展空間。構建“站城融合”的區域活力增長極,依託軌道交通站點,綜合交通、公共服務、商業、辦公等功能,打造一批集約高效、多元複合的軌道微中心,形成最現代、最活躍、最便利的城市空間。打造創新創業集聚空間,圍繞人才創意交互、工作交流、生活交往需求,在“三城一區”等産業功能區建設一批24小時創新生態社區,探索放寬酒吧、咖啡店、餐飲店外擺限制等創新舉措,為創新創業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多功能支援的活力空間。以適應國際人才需求為導向,加快建設國際人才社區,打造一批有類海外環境、有多元文化、有創新事業、有宜居生活、有服務保障的特色區域,吸引全球頂尖人才來京創業。

  2.打造更具人文魅力的城市。提供更加繁榮的文化藝術服務,建設一批各具特色、異彩紛呈的文化消費與體驗空間,讓文化藝術融入首都生活的每一個角落。提供更加優質的時尚消費,打造一批國際消費新地標,打響全球知名的“夜京城”品牌,推出更多具有國際范、京華韻、時尚潮的特色創意街區。提供更加便利的生活服務,形成高品質、多樣化、全覆蓋的“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提供最宜人的居住環境,拓展更多就近可及、共用開放的濱水空間和公共綠地,營造具有豐富文化內涵、藝術氣息、舒適便利的公共空間。

  3.打造更具幸福感的城市。建設更加溫暖的住房保障體系,支援引導建設功能齊全、靈活多樣、現代時尚的低成本租賃住房,形成一批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多功能社區。建設更加暢達的交通體系,軌道交通運營里程達到1600公里,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達到76.5%,智慧、平安、綠色、共用交通發展水準明顯提高。建設更加優美的生態環境,打造花園式核心區和國家森林城市,實現二氧化碳排放總量率先達峰後穩中有降,讓“青山綠水藍天”成為大國首都的靚麗底色。建設更加智慧的城市服務體系,打造智慧感知、精準分析、高效協同的城市大腦,提升城市服務的人性化、精細化、智慧化水準。建設人民滿意的教育服務體系,發展普及普惠、優質均衡、特色多樣的基礎教育,定位明確、優勢突出、活力彰顯的高等教育,形成全球頂尖人才培育高地。建設國際先進的醫療服務體系,形成佈局均衡、結構優化、技術領先的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全人群、全方位、全生命週期維護和保障人民健康。建設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不斷健全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體制機制,持續增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能力,全面提升城市韌性,築牢守好城市安全底線。

七、保障措施

  增強本規劃的引導和約束功能,建立健全規劃實施保障機制,嚴格按照規劃提出的思路、原則、目標推進營商環境改革,確保規劃目標任務紮實有效落實,推動北京營商環境改革不斷取得新進展、新突破。

  (一)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建立協同高效規劃實施工作機制,深入實施“一把手”工程,持續加強營商環境工作專班建設,不斷提高專班隊伍的專業化能力和水準,形成以分管市領導牽頭,牽頭部門和責任部門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以本規劃為依據,制定年度工作要點,明確落實目標任務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各區、各部門要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出臺配套政策措施,確保規劃有效落地。

  (二)加強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建立評估指標體系,系統開展規劃年度、中期及總結評估工作。加強第三方獨立評估,擴大評估公眾參與,綜合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技術手段,提高評估工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評估發現宏觀和微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時,對本規劃及時進行調整。對於評估中發現的問題,各區、各部門要及時整改落實。

  (三)打通規劃落地“最後一公里”。持續開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最後一公里”專項行動,建立常態化“局處長走流程”工作機制,全面檢查規劃目標任務落地、政策宣傳培訓、信息化平臺建設、窗口服務等工作落實情況,打通辦事堵點,暢通業務平臺,深化重大改革,切實提升企業群眾獲得感。

  (四)鼓勵改革創新。進一步激發和調動各區、各部門推動營商環境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鼓勵各區、各部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爭做改革試驗田,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改革措施,形成善於破解難題、勇於幹事創業的良好局面。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偏差,符合容錯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減輕責任,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為幹事者撐腰。

  (五)廣泛開展規劃宣傳。多渠道、多形式、多層次全面系統解讀規劃,常態化組織“優化營商環境在行動”等宣傳活動,各區、各部門主動發佈和解讀本領域規劃任務和配套政策,及時總結宣傳改革做法和經驗,最大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讓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改革成果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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