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知局〔2021〕160號
各區知識産權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經研究,決定廢止《關於對本市無冒充專利商場進行重新認定的通知》(京知局〔2003〕20號),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2021年4月28日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關於廢止《關於對本市無冒充專利商場進行重新認定的通知》的通知
京知局〔2021〕160號
各區知識産權局及有關單位:
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經研究,決定廢止《關於對本市無冒充專利商場進行重新認定的通知》(京知局〔2003〕20號),廢止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識産權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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