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對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於2021年下半年進行換屆選舉。新一屆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2021年11月同步選出。新一屆區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2021年12月底以前舉行;新一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2021年11月底以前舉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各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重新確定為:東城區359名、西城區440名、朝陽區450名、海淀區450名、豐台區390名、石景山區222名、門頭溝區195名、房山區319名、通州區320名、順義區286名、昌平區289名、大興區306名、平谷區229名、懷柔區202名、密雲區237名、延慶區204名。本市新一屆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總名額為4898名。
新一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由所在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重新確定,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淀區、豐台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45名,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35名。
四、區和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在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分別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選舉委員會設立辦公室,負責辦理選舉的具體事務。
五、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指導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工作,設立北京市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辦公室,在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辦理指導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