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技管〔2020〕73號
區內各企業、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工作精神,現將《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職業技能提升試點區建設方案(2019-2021年)》予以印發實施。方案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9月27日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打造職業技能提升試點區建設方案(2019-2021年)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北京市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精神,結合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建設亦莊新城要求,為升級版經開區建設提供技術技能人才支撐,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立足經開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充分發揮本市技能培訓試點區優勢,營造好培育和發展工匠精神的氛圍,打造“亦城工匠”品牌。
通過“亦匠定制計劃”,延展校企合作定制培養人才;通過“亦匠預備計劃”,豐富有就業意願的勞動力的培訓內容;通過“亦匠遊學計劃”,加大技能人才國際交流合作和鼓勵企業對外開放培訓資源;通過“亦匠智學計劃”建立“網際網路+技能”培訓體系;通過“亦匠評價計劃”,建立經開區主導産業特色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體系;通過“亦匠競賽計劃”,支援企業組織參與各類職業技能競賽。通過打造“亦城工匠”品牌,全面推行建立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經過努力,到2021年底,將經開區打造成為在北京市乃至全國具有示範意義的職業技能提升試點區,三年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達到6萬人次,實現高技能人才佔技能勞動者的比例達到1/3以上。
二、全方位打造經開區終身職業技能培訓體系
(一)支援企業組織開展項目制自主培訓
鼓勵企業通過項目制自主培訓提升職工崗位技能水準,探索補貼申領告知承諾制。經開區每年進行自主培訓項目評選,並根據項目內容分為A、B、C三類。A類包括在崗培訓、崗位練兵等技能基礎類項目,B類包括技術研修、技術比武等技能提升類項目,C類包括集智創新、技術攻關等技能創新類項目,分別按照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三個類別給予企業項目經費補貼。原則上每年對每家企業資助的項目不超過2個。經評審確定的項目,經開區在項目啟動階段先行撥付50%的培訓補貼啟動資金,項目結束後,績效考核結果合格再行撥付剩餘培訓補貼資金。
(二)擴展人才聯合培養基地育才範圍
將經開區技能人才培養納入經開區人才聯合培養體系。支援優秀企業以委託管理、購買服務、合作共建等方式開展定制培養項目、定制培訓項目和定制實習項目。推動設立北京(亦城)工匠學院、工程師學院。定制培養在校生(本科及以下)並留在企業工作滿6個月的,按照每人每年1萬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補貼,最長不超過3年。定制培訓項目,參訓學員為企業職工的,企業應與參訓職工協商一致,靈活調整工作時間,保障職工參訓期間應有的工資福利待遇,且定制培訓時間不少於80學時,按照每人不超過30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貼。定制實習項目,企業接納在校生實習一個月(含)以上並留在企業工作的,按每人1000元/月的標準給予企業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補貼。
(三)鼓勵龍頭企業共用優質培訓資源滿足培訓需求
滿足中小企業亟需的優質技能培訓資源,發揮區內優勢主導産業和特色産業集群技能聚集優勢,實現區內企業技能人才培養的平衡互補、互相支撐和長期發展,發揮優秀高技能人才示範引領作用。支援龍頭企業通過“亦麒麟”高技能領軍人才工作室和職工培訓中心等形式開展共用培訓項目,鼓勵企業開發教材,培養師資,對外開放培訓資源,進行線上線下分享。經經開區審核備案通過的共用培訓項目,滿足區內其他企業職工培訓服務需求的,按照每個項目每人每學時15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四)提升亦莊新城勞動力職業技能水準
落實升級版經開區和亦莊新城規劃整體要求,聚焦産業發展需要,加強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推動新城225平方公里及結對幫扶、結對協作區域勞動力就業協同發展,為科技成果持續轉化打造更加適合經開區産業發展的技能人才隊伍。支援取得職業技能培訓辦學許可的培訓學校承接由政府組織的,面向有就業意願的勞動力開展的培訓工作。對培訓學校承接勞動力勞動預備培訓、就業技能培訓、崗前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創業培訓等專項培訓,勞動力實現在經開區穩定就業三個月以上的,按照每人每天200元標準給予補貼,補貼天數最高不超過10天。獲得補貼的培訓單位不再向勞動力收取培訓費用。
(五)加大技術技能人才國際交流合作
支援企業組織一線在職職工參加高技能人才、高技能領軍人才、産業緊缺人才境外培訓或開展技術培訓交流活動;支援企業以聘請國際頂端人才授課、舉辦國際大師培訓班等形式開展培訓;支援區內企業與國際知名企業開展技能人才交流合作;鼓勵企業與國際高素質技能人才高校和國際培訓教育機構在科研合作、短期研修等領域建立合作關係。鼓勵企業以各種形式加強國際職業技能交流合作、搭建職業技能融通的平臺培養國際化技能人才,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高技能人才隊伍。經經開區審核備案通過的國際交流合作項目,按企業投入專項資金的50%給予補貼,每個項目每年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六)打造經開區多層次線上培訓平臺
大力推廣“網際網路+培訓”,建設經開區線上培訓平臺系統,構建區企兩級線上培訓體系,由區級線上培訓管理平臺和企業自主線上培訓平臺組成經開區線上培訓體系,認證一批線上培訓平臺,上線一批經開區培訓項目,開發一批校企共建線上模組化網路課程,推出一批經開區培訓講師,系統提升培訓體系精確化、高效性、智慧化。推進彈性學制和學分制,建立個人學習賬號,實現學習成果可追溯、可查詢、可轉換。完善培訓統計工作,建立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施培訓實名制資訊管理。加強運用資訊化手段對培訓全程進行監管,保障資金精準撥付管理,及時為市場提供政策資訊服務。條件成熟時向全社會開放,充分發揮經開區四大核心主導産業示範效應,把培訓平臺逐步建設成技能人才得以持續學習的“職業技能虛擬大學”,奠定“亦城工匠”品牌基礎,成為亦莊新城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新名片。
三、建立經開區主導産業職業技能等級評價體系
(七)鼓勵企業自主制定和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評價
按照“試點總結經驗、簡化行政管理、支援區企共建”的工作思路,支援區域主導産業龍頭企業、高層次人才領軍企業等單位&&,結合本企業、本行業職業技能特點,建立更加符合經開區産業特點的職業技能等級標準並開展評價工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實現市級備案的,並完成年度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的,給予制定標準企業50萬元獎勵資金。鼓勵企業探索引進先進的國際行業評價標準,對標國際培養産業技能人才。
四、建立經開區職業技能獎勵機制
(八)支援企業及職工參與各類職業技能競賽
企業舉辦各類職業技能競賽,以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水準,或圍繞技術、工藝突破、操作方法和方式的改進進行創新,經北京市或經開區認定備案的,按實際參賽人數以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賽前培訓補貼,對取得獎項的職工給予每人3000元的獎勵。
鼓勵企業組織職工參加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競賽、市級一類競賽、經開區職業技能競賽,按實際參賽人數以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賽前培訓補貼,並給予個人獎勵,個人獎勵最高標準不超過(按取得獎項的級別和名次不同)世界技能大賽80萬元、國家級一類競賽20萬元、市級一類競賽5萬元、經開區級競賽1萬元。
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承辦世界技能大賽、國家級一類、市級一類、經開區職業技能競賽,分別對應給予承辦企業500萬元、3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九)支援園區開展職業技能提升服務工作
支援經開區管委會認定的産業園區以區域發展需求為導向,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諮詢、培訓資源對接、組織培訓等服務。對於組織、指導園區內企業開展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職工數量達到職工總數10%,其中高技能人才佔比達到1/3的,給予園區每年50萬元培訓補貼。
五、加強組織保障
(十)建立工作管理機制
根據職業技能提升工作需要,建立決策、議事、監管有機聯繫的職業技能提升工作管理機制,充分發揮經開區主管部門等各方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推進試點區建設。
經開區管委會是區域職業技能提升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為了更好統籌區域的各類職業能力試點工作,社會事業局可成立臨時議事機構,議事機構成員包括社會事業局、職業院校、應用技術型高校、各示範單位,專家代表。由社會事業局&&,主要負責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編寫工作季報和年報,根據實施進展對方案提出動態調整意見,研究制定培訓項目目錄、培訓和評價機構目錄等。社會事業局還可根據工作開展需要,聘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家團,主要負責對專業性議題,提供專業諮詢意見。
加強運用資訊化手段對培訓全程進行監管,完善培訓統計工作,建立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施培訓實名制資訊管理,保障資金精準撥付管理,及時為市場提供政策資訊服務。
監管機構由經開區財政審計局組建,主要負責組織第三方對試點區建設工作開展績效評估,進行品質監管等。
(十一)加大資金投入保障
經開區每年設立職業技能提升專項資金(以下簡稱經開區自行負擔部分)用於經開區職業技能提升試點區建設,同時用好市級配套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有效期為2019-2021年,以下簡稱社保專項資金)。經開區自行負擔部分由社會事業局負責預算申請、資金申請的受理、審核等工作,由財政審計局負責預算管理、資金撥付等工作。其中,符合經開區支援企業組織開展項目制自主培訓政策的資金由社保專項資金按1:1左右配比。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出資投入經開區職業技能提升工作。加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監督管理,保障資金安全。
(十二)強化培訓品質監督
委託有資質的社會評價機構,對承擔政府培訓任務單位的培訓品質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建立健全職業技能提升工作動態評價管理機制,對存在套取、騙取資金情況的單位,取消其享受經開區培訓相關政策資格,追回被騙取、套取的資金,依法追究責任。
對培訓工作中出現的失誤和問題要區分不同情況對待,保護工作落實層面幹事擔當的積極性。
(十三)加強宣傳輿論導向
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幫助企業、培訓機構和職工熟悉了解、用足用好政策,共同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開展。大力弘揚和培育以執著專注、精益求精、創新進取為主要內涵的“工匠精神”,宣傳技能人才典型人物和事跡,營造尊重勞動、崇尚技能、技能成才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