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教發〔2021〕3號
為依法保障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西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特製定如下西城區2021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審核辦法。
一、審核內容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出生日期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西城區工作並居住,因戶籍地無人監護,需要在西城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每人平均應提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西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西城區的北京市居住證等相關材料,按審核程式辦理相關手續。
二、審核程式
(一)申請人網上提交申請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於2021年5月6-13日,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進行網上登記註冊,完成相關基本資訊填報,網上提交審核申請。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審核申請的視為2021年不在西城區申請小學入學。
(二)網上聯合審核
各相關部門於2021年5月12-14日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訊進行網上審核,各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在西城區務工就業證明由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別審核。其中,簽有勞動合同的由北京市西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法定代表人、個體工商戶由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審核。
2.在西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由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西城分局審核。
3.在西城區的北京市居住證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審核。
無法網上審核的材料由街道辦事處現場審核。
(三)街道辦事處依據網上聯合審核結果進行紙質材料現場審核
申請人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街道辦事處現場接待審核時間為2021年5月17-28日。申請人證明材料審核通過後,由街道辦事處開具《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西城區就讀批准書》。
(四)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務必於2021年5月31日前再次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列印《學齡人口資訊採集表》,確認2021年在西城區入學。
三、審核標準
(一)在西城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申請人(適齡兒童父母)均需提供在京務工就業證明,且至少一方在西城區務工就業,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受雇於用人單位的,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規範有效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聘用單位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作證明(加蓋公章),及在西城區內繳納社保的證明(2020年5月-2021年3月)。
2.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的,需提供本人的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成立日期不晚於2020年5月1日,且處於正常經營狀態。
3.申請人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原件及複印件,成立日期不晚於2020年5月1日,且處於正常經營狀態。
4.申請人為股東或合夥人的,應提供相關部門備案文件原件及複印件,備案日期不晚於2020年5月1日,且處於正常經營狀態。
(二)在西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申請人在西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申請人在西城區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用途為住宅)原件及複印件。
2.申請人在西城區租房的,應提供:
(1)規範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為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與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網上可查詢文本)原件及複印件。
(2)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用途為住宅)原件、房主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3)一年以上的租房完稅證明(繳納日期截至2021年4月30日滿一年以上,並滿足已居住一年以上要求)原件及複印件。
住所應適宜居住,能保障適齡兒童的安全。非法私建房、已拆遷房、地下室、多人合租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
3.租住申請人本單位公房的,應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加蓋公章)和《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産權證書》(用途為住宅)複印件。租住單位辦公用房、地下室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
4.按有關規定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産房等不能作為開具證明的依據。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兒童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定,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醫學證明》上年齡應保持一致(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2.單親家庭需要提供撫養方相關有效的法律文書依據(如離婚證、離婚協議、法院判決書、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非婚生育證明、繳納社會撫養費收據等)原件及複印件。
3.父母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需提供《結婚證》、父母雙方戶口簿、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持港澳身份證件且父母為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無需提供戶口簿,但應提供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H開頭的9位證件號碼或M開頭的9位證件號碼)原件及複印件。
(四)北京市居住證審核標準
1.父母雙方均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其中至少有一方在西城區街道轄區內。單親家庭由一方提供。
2.《北京市居住證》地址與在西城區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北京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
四、有關説明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的相關證明證件延期、補繳等問題,由各部門及街道辦事處依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支援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要求審定。
2.自2021年起,西城區小學六年級非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申請在本區參加初中入學的,證明證件材料審核標準參照此文件執行,由畢業生所在小學審核,不符合條件的不能在西城區參加初中入學。
3.本辦法只適用於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均為非本市戶籍家庭,如不符合,請參照“西城區單位集體戶”、“按本市戶籍對待”等類型相關規定。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