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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財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財政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11-16
  6. [發文字號] 京財績效〔2020〕225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11-1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直達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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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財績效〔2020〕2252號

市級各有關預算單位、各區財政局:

  為進一步推動本市中央直達資金預算績效管理,促進直達資金精準高效使用,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中央財政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56號)及《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實行特殊轉移支付機制資金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京財國庫〔2020〕1128號)有關要求,根據《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京發〔2019〕12號)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直達資金預算績效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全面覆蓋,實現全過程績效管理。將績效理念和方法全面融入直達資金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通過事前、事中、事後閉環績效管理,確保資金精準直達、直接惠企利民。

  (二)堅持統籌兼顧,提升可持續發展能力。各區要統籌本級財力和直達資金,科學謀劃本區可持續發展能力,精準資金投向,發揮直達資金對“六穩”“六保”支撐作用的基礎上,實現本區疫情防控和促進經濟穩定發展。

  (三)堅持突出重點,確保重大政策落地生效。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重大政策和項目的實施效果,確保惠企利民政策有效落地。

  二、全面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

  (一)提升績效目標編制品質

  各區財政部門要牽頭梳理直達資金項目績效目標編制品質,規範編報要求,明確編制主體,加強績效目標審核,重點關注績效目標的完整性和規範性,力求清晰科學、量化可測,確保涵蓋反映項目主要産出和效果的核心績效指標。工程類項目重點圍繞資金到位、項目完成、建設工期、工程品質、招標投標、公眾滿意度等方面細化量化;補助類項目重點圍繞資金到位、直接受益困難群眾或企業、發展能力提升、生活條件改善、實際負擔減輕、公眾滿意度等方面細化量化。對績效目標編制不符合要求的項目,要督促抓緊修改重新提交審核,確保全部直達資金項目績效目標錄入監控平臺。

  (二)及時開展績效運作監控

  按照績效目標完成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雙監控”要求,各資金使用單位要及時監控直達資金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包括預計産出和預計效果的實現進度和趨勢,以及服務對象滿意度等。分析預算執行進度慢、績效水準不高的具體原因,根據績效監控結果,及時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各區預算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本區財政部門要求及時上報監控結果。

  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指導本區直達資金的預算執行運作監控工作,並結合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監控情況,在12月10日前選取部分社會關注高、影響力大、支出緩慢的重點項目實施財政績效監控。重點監控預算資金撥付、預算單位實際支出及預計結轉結餘情況。

  市級有關預算單位要對本單位中央直達資金的支出情況進行監控,並及時與分管業務處室溝通監控結果,根據監控結果適時調整績效目標或項目預算等。市財政局將選取部分市本級直達資金重點支出項目開展績效運作監控,必要時,將對重點政策和重大項目支出具體工作任務開展、發展趨勢、實施計劃調整等情況進行延伸監控。

  (三)適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各區財政局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直達資金的預算績效評價工作,選取部分重點項目開展績效評價,重點圍繞績效目標設定情況、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以及在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及惠企利民政策方面的實際效果,並注重評價結果運用,作為確定資金安排和政策調整的重要參考。各區財政局開展績效評價的金額不低於本區全部中央直達資金的20%,並於2021年3月15日前將本區直達資金績效評價結果報市財政局績效處。

  各資金使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單位績效評價工作計劃,根據各區財政局的要求對本單位和本部門的中央直達資金項目進行績效評價,並將評價結果報各區財政局備案。市財政局將於2020年底前選取部分區級直達資金項目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後續市對區轉移支付及直達資金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同時列入2021年市對區預算績效管理考核。

  (四)持續完善項目庫管理

  各區財政局要結合本區實際,統籌本區財力和直達資金,紮實做好本區項目庫管理,為下一年中央直達資金項目做好儲備。凡是納入項目庫儲備的新增事業發展類項目,應先進行事前績效評估。以後年度的直達資金項目除應急需要外,須優先從本區項目庫中遴選。

  三、責任分工

  各區各單位要按照“誰支出、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直達資金的全過程績效管理,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

  (一)各資金使用單位。作為本單位直達資金績效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將績效管理的各項要求貫穿直達資金執行全過程。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及時監控預算執行情況,事後開展績效自評以及評價結果的反饋和應用,推動預算績效管理覆蓋本部門全部直達資金。

  (二)各區主管部門。要督查本部門所屬單位加強直達資金的績效管理,加強本部門直達資金績效目標和績效自評結果的審核,對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結果弄虛作假,或預算執行與績效目標嚴重背離的單位,要及時督促整改,必要時提請有關部門進行追責問責。

  (三)各區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和指導本區直達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分配資金、下達預算,規範直達資金納入預算績效目標填報要求,組織本區直達資金的績效運作監控和績效評價,並負責對重點項目開展財政績效監控和財政績效評價,注重結果應用,推動直達資金預算績效管理納入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考核。要加強績效管理的宣傳和培訓,促使各單位提高績效管理意識,及時準確掌握績效管理要求和方法,確保績效管理延伸至基層單位和資金使用終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建立直達資金機制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應對疫情影響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支援地方紮實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重要舉措。推動直達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各區要充分重視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以直達資金臺賬為基礎,以直達資金監控系統為支撐,完善工作機制、精心組織落實,加大宣傳引導,全力做好直達資金的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積極財政政策對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改善民生、穩定經濟增長的關鍵作用。

  (二)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各區在推動直達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過程中,要加強與市、區相關主管部門的密切協調配合。對各部門各單位績效管理遇到的問題,要及時與市財政局有關業務處室或績效處反饋。

  (三)及時總結、完善措施。按照實施內容時間節點,認真總結本區直達資金績效監控和績效評價情況,分析存在問題,提出針對性完善措施建議,並形成情況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於2021年3月15日報市財政局績效評價處。

北京市財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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