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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開放北京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1-03-24
  5. [成文日期] 2021-03-26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2024-02-21
  8. [發佈日期] 2021-03-2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自貿試驗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通州組團産業促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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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快建立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深入貫徹《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總體部署,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與自貿試驗區政策疊加優勢,聚焦重點領域,帶動通州區産業開放和項目落地,特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通州組團範圍內制定以下措施:

  一、通州區重點企業落戶獎勵實施辦法

  (一)入駐獎勵

  1.金融機構

  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法人金融機構,按實收資本規模進行分檔獎勵;獎勵資金分三年發放,落戶當年發放入駐獎勵總額的60%,落戶後第一、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根據其區域綜合貢獻給予相應的獎勵;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符合副中心功能定位的金融機構,也可按照《北京城市副中心促進金融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獎勵扶持,從優不重復。

  2.總部企業

  對新遷入的總部企業,按實收資本規模進行分檔獎勵;獎勵資金分三年發放,落戶當年發放入駐獎勵總額的60%,落戶後第一、二個完整會計年度根據其區域綜合貢獻給予相應的獎勵。

  3.專業服務企業

  對新遷入的專業服務企業,上一年度在原所在地區域綜合貢獻超過1000萬元,進行一次性獎勵。

  4.獨角獸企業

  對新遷入的列入各類權威機構發佈的“獨角獸榜單”的企業,進行一次性獎勵。

  5.上市公司

  區外註冊的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公司,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且將上市公司總部工商註冊地、納稅地遷入通州區的,對主機板上市公司、中小板上市公司、創業板上市公司、科創板上市公司、新三板創新層掛牌公司進行一次性獎勵。

  6.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對新遷入的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進行一次性獎勵。

  7.高品質遷入企業

  對不屬於第1-6款範疇,但近三年在原所在地區域綜合貢獻均值不低於2000萬元,且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新遷入企業,進行一次性獎勵。

  8.其他重點企業

  其他符合通州區産業發展方向,且對通州區有重大經濟社會發展貢獻或對産業有突出集聚引導作用的企業,經區産促會認定,可參照前述標準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二)用房補貼

  對新設立、新遷入通州區且在轄區內租用自用辦公用房的符合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的重點企業,給予補貼支援,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租賃自用辦公用房面積應符合實際需要,租賃辦公用房享受補貼期間不得對外轉租。否則,應全額退還補貼資金。(自建或購買辦公用房的,可參考上述標準。)

  二、通州區重點企業高管及專業人士服務實施辦法

  (一)住房租賃服務。結合實際和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高管及專業人士的住房需求。

  (二)進京落戶服務。對區域經濟發展貢獻大、産業發展帶動能力強的重點企業,積極協助企業辦理人才引進手續,積極協助企業辦理非北京生源畢業生引進手續。

  (三)健康服務。為重點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高管及專業人士提供綠色醫療保健服務,包括門診服務、住院服務、手術預約、保健服務、健康體檢等“綠色通道”服務。

  (四)子女入學(園)服務。在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各個學段,結合實際和相關政策,為重點企業有突出貢獻的高管及專業人士提供適齡子女入學(園)協助服務。

  (五)政務協調服務。為重點企業辦理工商、稅務以及人事服務等行政審批相關工作,提供“一對一”全程幫辦代辦服務及“綠色通道”服務。

  (六)工作居住證申辦服務。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積極協助重點企業非北京戶籍的企業高管及專業人士申辦工作居住證。

  (七)出入境便利服務。按照相關規定,為重點企業高管及專業人士在辦理出入境相關事宜時,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八)其他服務。經區産促會研究確定的其他服務。

  三、通州區重點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實施辦法

  (一)經營用房補貼。

  達標企業在通州區新購置經營用房的,在購置費用範圍內給予補貼;達標企業在通州區新租賃經營用房的,在當年租金費用範圍內給予補貼;達標企業裝修經營用房的,在裝修費用範圍內給予補貼;達標企業新購置或租賃經營用房面積應符合實際需要,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實際已發生的費用,享受補貼的經營用房自購房日起5年內不得對外租售或改變用途,租賃經營用房享受補貼期間不得對外轉租,否則應全額退還補貼資金。

  (二)上市(掛牌)補貼。

  申請國內主機板、中小板及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IPO)的達標企業,在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達標企業,在新三板掛牌的達標企業,在境外資本市場上市的達標企業,可在已發生的費用範圍內分階段給予補貼;對於從“新三板”轉入區政府認可的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的達標企業,對於回歸主機板、中小板及創業板的境外上市的達標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經中國證監會核準,非上市達標企業通過並購重組在異地收購上市公司實現上市,並將上市公司工商註冊地、納稅地遷入通州區的,可參照上述標準申請補貼;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實際已發生的費用。

  (三)研發投入補貼。

  加大研發投入支援。達標企業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經核定後,給予補貼。

  (四)貸款貼息補貼。

  對獲得銀行貸款的達標企業,在當年應計利息範圍內給予補貼。

  (五)基礎設施建設補貼。

  對達標企業在空間改造、環境整治、房屋建設等方面給予支援,根據實際發生費用給予補貼。

  (六)企業高管及專業人士獎勵。

  對達標企業有重要貢獻的高管及專業人士,給予一定的獎勵和補貼。

  (七)經營性補貼。

  對經區産促會認定的對區域有重大貢獻的達標企業,根據企業的綜合貢獻程度,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

  (八)落戶獎勵。

  落戶獎勵的扶持方式、標準與申報管理,執行《通州區重點企業落戶獎勵實施辦法》。

  四、附則

  《通州區重點企業落戶獎勵實施辦法》、《通州區重點企業高管及專業人士服務管理辦法》、《通州區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由通州區産業發展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會同其他職能部門共同解釋。

  自發佈之日起,實施至2025年12月31日。執行過程中遇到國家及北京市重大政策變動,上述政策將相應調整。

  為此,通州區建立了重點企業服務“直通車”制度,設立“服務專線”、明確“服務專員”,實現申報受理、政策諮詢一條龍服務。為在通州區工作的專業人才免除後顧之憂,真正實現在城市副中心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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