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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海澱區“兩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1-03-08
  6. [發文字號] 海兩區發〔202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3-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海澱區“兩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關於促進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科技創新片區海淀組團産業發展的若干支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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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兩區發〔2021〕1號

全區各單位:

  經區委、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於促進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科技創新片區海淀組團産業發展的若干支援政策》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海澱區“兩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北京市海澱區商務局代章)    

2021年3月8日  

  (聯繫人:張天昊;聯繫電話:88497368)


附件

關於促進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科技創新片區海淀組團産業發展的若干支援政策

  為加快建立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深入貫徹《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總體部署,發揮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與自貿試驗區政策疊加優勢,聚焦重點領域,帶動全區産業開放和項目落地,特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科技創新片區海淀組團範圍內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援人工智慧産業創新發展

  1.集中支援關鍵技術源頭創新。大力支援企業圍繞人工智慧晶片、核心演算法、作業系統及基礎軟體、智慧感測器等基礎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開展攻關,對引領産業發展或取得顛覆性突破的項目,根據技術創新性和投資額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援。

  2.建設開源開放創新平臺。鼓勵創新主體建設開源開放創新平臺,為人工智慧研發應用提供基礎支撐。支援新型研發機構行業龍頭企業聯合高校院所和産業鏈上下游企業共同建設人工智-能協同創新平臺,面向行業開展技術和産品創新;鼓勵企業圍繞重點領域及視覺、語音識別、自主決策控制等關鍵共性技術搭建人工智慧開源及共性技術平臺;支援行業龍頭企業建設人工智慧公共計算平臺並向行業開放計算資源。對人工智慧産業鏈上下游企業技術提升起到突出支撐和帶動作用的平臺,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援。

  二、支援智慧網聯汽車産業創新發展

  3.推動關鍵技術創新突破。支援智慧網聯汽車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及産業化,聚焦車載智慧感知、處理器晶片等核心器件,提升車載計算平臺、作業系統、整合控制及執行系統、通信和資訊交互系統、定位與導航系統、車載智慧終端及HMI系統、雲控平臺系統、資訊安全系統、自動駕駛系統、智慧座艙等多個領域研發實力,根據項目研發水準和産業化情況,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援。

  4.支援初創企業開展自動駕駛相關測試,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補貼。

  三、支援企業研發能力提升

  5.支援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援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連續3年(含)以上增加研發投入、且研發投入強度高於當年核心區同規模企業平均水準的企業,按其上年新增研發經費的3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300萬元。

  6.引導駐區創新型企業、新型研發平臺與高校、科研機構開展跨界協作,提升企業、新型研發平臺創新能力,促進原創知識和技術産出。對獲得新認定國家和北京市創新平臺,承擔國家和北京市重大科技項目和獲得國家和北京市科技獎的企業、新型研發平臺給予支援。最高補貼金額200萬元。

  四、提高企業創新國際化水準

  7.支援企業開展國際合作研發。對企業圍繞重點産業領域與境外企業、外資研發機構合作開展技術研發而産生的研發費用、關鍵技術設備購置費用及購買用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知識産權費用等,按照合同實際支出額的50%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100萬元。

  8.支援企業拓展境外市場。對企業在建立海外研發基地、實施海外並購等國際化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中介費用,按照50%的比例給予補貼,最高補貼金額200萬元。

  五、支援知識産權創造、保護和運用

  9.開展知識産權質押融資,對企業以知識産權質押方式向銀行成功貸款,並還款完畢的企業,按照其融資成本的50%進行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

  10.鼓勵企業、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發明創造,對獲得國家、北京市專利獎的項目給予最高50萬元的獎勵。

  11.支援高價值專利培育。支援企業、高校院所、知識産權服務機構等合作,圍繞人工智慧、新一代資訊技術、新材料、生物醫藥等重點産業建立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營中心,對於運營良好、成效顯著、具有較強示範引領作用的高價值專利培育運營中心,給予最高不超過800萬元的資金支援。

  12.加強知識産權國際合作,提升企業知識産權國際化佈局能力,促進企業知識産權提質增量。對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向國(境)外申請發明專利並進入國家階段,且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企業進行補貼,每家企業年度補貼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13.鼓勵産業園區、孵化器等聯合專業知識産權服務機構開展企業知識産權託管服務,對為企業提供知識産權託管服務的産業園區及各類孵化器等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支援。

  14.促進知識産權服務業集聚發展,支援高端知識産權服務機構入駐知識産權集聚區,鼓勵機構為創新主體開展技術轉移、知識産權運營等特色知識産權服務,根據其服務績效給予最高50萬元支援。

  15.支援企業開展細分産業領域和企業專利分析與預警,對企業開展國內外專利預警工作的,根據其實際發生費用按照最高不超過100%的比例進行補貼。其中對開展國內專利預警的,補貼額度最高不超30萬元;對開展國外專利預警的,補貼額度最高不超50萬元。

  16.支援多主體聯合開展標準制定。對於制定和修訂符合核心區重點産業領域的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負責單位及主要參與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六、科創基金

  17.設立總規模50-55億元的中關村科技創新基金,通過項目投資等方式,支援中關村科學城前沿技術和高精尖産業發展,發揮對科技創新和産業發展的激勵和引導作用。

  七、支援創新創業服務

  18.以深化全國雙創示範基地建設為核心,推動創業服務提質增效發展。支援海淀組團區域內圍繞北京十大高精尖産業領域和海淀重點産業領域,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創業企業孵化、創業投資、創業培訓等服務,為科創企業、項目賦能,推動企業發展壯大、增強企業區域粘性的創業孵化平臺載體,根據評價結果給予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19.實施胚芽企業培育專項,降低科技型初創期企業發展成本,推動科技型初創期企業加速發展。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註冊納稅,符合北京市十大高精尖産業、且融資符合一定條件的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援。

  20.支援産業聯盟、行業協會等主體開展創新服務。鼓勵社會組織參與産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制定、完善服務體系、産業交流、市場拓展、智庫諮詢、區域合作,並且能夠加強自身建設、工作績效突出、創新服務能力強,按照綜合評估結果給予資金支援。對符合《關於中關村科學城人工智慧創新引領發展的十五條措施》第十一條的社會組織,資金支援上限可適當提高。

  八、支援金融領域發展

  21.在海淀組團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符合區域發展定位的金融機構及類金融機構租用辦公用房從事金融業務的,連續三年給予房租補貼;結合對海澱區經濟社會發展及重要經濟指標的支撐作用,對入駐特色金融樓宇的科技金融機構,連續三年給予房租補貼(補貼面積等標準在樓宇招商方案中予以明確)。

  22.結合對海澱區經濟社會發展及重要經濟指標的支撐作用,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總部型金融機構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具體執行標準參照市級政策,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註冊設立且已獲得一次性資金補助的總部型金融機構,實收資本增資10億元(含)以上的,給予增資獎勵(具體執行標準參照市級政策,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總部型金融機構購買辦公用房從事金融業務的,給予一次性購房補貼;租用辦公用房的,連續三年給予房租補貼。

  23.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銀行、保險、證券、金融租賃、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個人徵信、第三方支付、銀行理財子公司、公募基金等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准的相關業務資質(或金融牌照)。單家企業獲得(含新遷入海澱區)單個資質(或牌照)一次性補貼50萬元(或100萬元)。

  24.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外資金融機構,參照內資金融機構給予其相關政策支援;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的外資金融機構中國總部、外資控股金融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落戶獎勵。對引進重點外資金融機構區域總部做出突出貢獻的非政府組織和單位給予最高100萬元的引進獎勵。

  25.支援金融科技底層關鍵技術創新,支援金融科技領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支援拓展金融科技應用場景,對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機構,按照項目投入30%的標準給予支援,支援標準參照市級部門相關政策。入駐金融科技主題樓宇且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依法合規經營的金融科技機構可享受房租補貼,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企業可同時享受科技企業相關政策支援。

  26.對在海淀組團區域內新設立或新遷入,經國家、北京市相關主管部門審核、登記的公司制股權投資基金或管理機構(其發起設立的基金在海淀組團註冊並納稅,在海淀管理的基金規模1億元人民幣以上),結合對海淀經濟社會發展及重要經濟指標的支撐作用,給予房租補貼。對在海淀組團成功實現退出的基金管理人,結合對海淀組團經濟社會發展及重要經濟指標的支撐作用,根據其在京實際投資規模給予激勵(具體執行標準參照市級政策,市區兩級財政各負擔50%)。

  九、支援人才培育和引進

  27.鼓勵外籍高端人才來海淀組團發展,A類外籍人才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時學位認證、工作資歷等非核心要件可採取“容缺受理”,無犯罪記錄證明可採取承諾制。對辦理延期、登出、資訊變更等基礎性業務實現全程“線上”辦理。

  28.海淀組團高新技術企業、重點企業、新型研發機構、重點引進企業、支援中關村科學城創新的第三方服務機構以及為海淀組團做出特別貢獻且具有公共管理服務性質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在職人員,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以家庭為單位,通過所在單位申請人才公租房。

  29.在海淀組團內註冊的企業、事業單位中從事工程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領軍人才,不受學歷、資歷、職稱限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直接申報正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1)曾取得國家級人才表彰獎勵;(2)曾獲得國家級科技獎項;(3)曾擔任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4)在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突出成績。

  30.在海淀組團內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總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承擔重要工作,符合近3年8倍社平收入、碩士及以上學位、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等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31.在海淀組團內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總部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科技創新主體工作,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在海淀組團內註冊企業工作滿1年以上、有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員,符合近三年4倍社平收入、本科及以上學位、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等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十、支援遊戲和電競産業發展

  32.支援技術平臺建設。支援創新主體建設遊戲開發共性技術平臺、開源開放創新平臺、公共技術服務平臺、遊戲引擎研發平臺;支援遊戲研發中心、技術中心落地海淀組團;支援與5G、VR、AR、人工智慧等軟硬體技術融合。根據創新性和投資金額,最多給予1000萬元人民幣資金補貼。

  33.支援富含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涵的精品原創遊戲開發,鼓勵融入海淀元素。對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正式上線運營,達到一定影響力的原創遊戲軟體,按照不高於軟體開發投資額的30%給予資助,支援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對行業影響力大或被選為重大電競賽事的遊戲,原則上支援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

  34.支援國內外影響力巨大的龍頭遊戲企業、俱樂部、賽事直播公司、賽事運營公司等企業落戶,在區域內形成産業閉環,帶動産業發展。根據需求,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配套落戶措施。建設中關村科學城數字文化産業園,吸引國內外一流遊戲企業研發機構聚集,對入住中關村科學城數字文化産業園的辦公企業的辦公用房給予補貼。

  35.優秀俱樂部獎勵。在重要賽事中取得優異成績的俱樂部,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36.支援企業及機構在海淀組團內舉辦註冊登記的電競賽事,鼓勵電競賽事與傳統産業結合促進大眾消費,設立綠色審批通道,並按照不超過賽事經費的30%進行獎勵,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37.支援企業和機構積極參與行業研究,制訂電競場館建設、運營服務、直轉播等規範及電競賽事體系標準,對於獲准發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訂單位,參照《關於支援中關村科學城標準創新發展的措施(試行)》,給予最高300萬元人民幣資金支援。

  38.對於區域內創新主體舉辦的展覽、論壇、發佈等行業交流活動,在業內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按照不超過實際投入的50%比例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

  附則

  本政策適用於工商註冊地、稅收徵管關係在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科技創新片區海淀組團範圍的企業。

  對既適用國家和市級相關扶持規定,又適用本意見的,一律先執行國家和市級規定。本意見中政策與區級其他各項政策按“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政策解讀單位:

  1至20條:中關村科學城規劃發展處;聯繫電話:88496723。

  21至26條:區金融辦;聯繫電話:88497661,88494773。

  27、29至31條:人力社保局;聯繫電話:第27條:68940680;第29條:62615168;第30及31條:88506156。

  28條:房管局;聯繫電話:82785468。

  32至38條:區委宣傳部;聯繫電話:82510708。

海澱區“兩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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