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遊/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1-02-1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金融領域“兩區”建設工作方案

字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全球服務貿易峰會上的重要致辭精神,全面落實《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要求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做好“兩區”建設政策落地,發揮政策疊加效應,加快首都金融開放,加大先行先試力度,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不斷提高首都金融核心競爭力、凝聚力和國際影響力,特製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為根本遵循,立足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深刻把握金融産業發展規律,以首善標準推進金融改革開放和高品質發展,提升金融業雙向開放水準,構建與大國首都地位相匹配的現代金融業,不斷提升國家金融管理中心綜合競爭力,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金融樞紐和開放門戶。

  二、工作任務

  根據《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涉及金融任務102項,涵蓋了當前國家金融改革開放中各類金融業務領域,包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金融科技、資産管理等,也包括與金融業相關的金融監管、金融人才、金融法治、金融基礎設施等重要內容。市金融監管局、人行營管部、北京銀保監局、北京證監局及市有關委辦局分別牽頭推動。

  三、工作目標

  進一步強化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加快構建現代金融體系;進一步擴大金融開放創新,落實雙向開放、服務人民幣國際化進程;進一步深化國際金融交流合作,深入參與國際金融秩序構建,服務金融全球治理。

  2020年,全面啟動“兩區”建設。將涉及本市的政策梳理、調整到位,推動重點任務落地。推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率先在京落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境內上市服務平臺,並提供相關服務。推動北京市實施對金融領域國際執業資格的認可。加快建設金融科技應用場景試驗區,建立應用場景發佈機制,促進各類金融要素資源加速向“兩區”聚集。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開展公司型創投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試點。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創新企業外債管理方式,逐步實現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支援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允許通過北京産權交易所等依法合規開展實物資産、股權轉讓、增資擴股的跨境交易。支援外商獨資企業申請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條件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請成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研究在北京市特定區域實施境外高端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1年,全面落實“兩區”任務。形成一批可複製推廣經驗,完成一批具有開放創新引領性的示範項目,謀劃深化綜合示範區建設新舉措。聚焦金融政策和制度創新清單,自貿試驗區一批重點項目相繼落成。堅持國際視野,對標最高水準、最高標準,緊盯頭部企業,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和制度創新清單,推動引領性、創新性的示範項目集聚。

  2022年,全面深化“兩區”建設。推出深化“兩區”金融開放新方案,圍繞自貿試驗區戰略定位,形成系列體現首都特色、國家優勢,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一批制度創新成果和落地項目,通過“兩區”建設聯動疊加,打造新時代首都金融改革開放新高地。

  四、工作思路

  立足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和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新發展格局,發揮首都金融監管、金融基礎設施、金融資産資源、金融市場生態、人才資源、專業服務、科技創新、文化産業等多方面的綜合優勢,緊抓“兩區”建設金融制度和政策創新機遇,聚焦科創金融、金融科技、財富管理、數字金融、綠色金融、創業投資、跨境投融資便利、養老金融、風險管理等重點領域,對標國際標準,對接國際金融資源,營造國際一流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協同監管、聯動創新,充分發揮國內外金融市場主體能動作用,發揮金融市場牽引帶動作用,提升首都金融在全球金融資産配置中的引領作用,不斷增強決策監管、資産管理、支付結算、資訊交流、標準制定、國際合作于一體的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分階段、分步驟壓茬推進任務落地,助力北京建設高品質國內國際金融開放創新發展新高地。

  (一)以“五個一批”為引擎,培育金融發展新動能

  1.出臺一批政策。發揮北京金融資源、科技資源聚集突出優勢,以“兩區”建設為契機,積極申請和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科創金融試驗區,推出北京金融科技和專業服務創新示範區升級版方案,發佈金融科技應用場景試驗區建設方案,建立應用場景發佈機制。依法合規開展金融科技創新,輔導金融科技創新應用完成聲明、運作及結束等全流程測試,推動更多高品質金融科技創新應用進行測試,推出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建設方案。推出支援中關村科創企業獲得跨境金融選擇權等政策創新,推動重點行業跨境人民幣業務和外匯業務便利化。

  2.落地一批機構。吸引聚集一批國際功能性及知名金融機構,主動挖掘潛在目標,突出國際化、行業引領性。推動一批外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資管、理財、財務公司等金融機構、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和優質金融科技公司落地。發揮市、區兩級引資合力,推出針對未進入中國、未佈局北京的外資金融機構特別工作清單,實現一批零的突破。支援設立重點支援文創産業發展的民營銀行。支援自貿區內銀行業保險業機構提升服務能級,設立一批自貿區分行和支行。

  3.打造一批平臺。建設具有全球引領性的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平臺,推動一批S策略基金參與平臺交易,便利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退出,形成有效的“募投管退”良性生態體系,暢通金融資本與産業資本迴圈通道,助力國際科創中心建設。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境內上市服務平臺,借助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區塊鏈等技術,通過科創“鑽石指數”、資本市場學院、智慧IPO平臺,推動外商投資企業境內上市。依託全國煤炭交易中心等國家級交易平臺建設全國用能權市場;依託北京綠色交易所,積極配合全市承建國家自願減排交易中心任務;建立跨境貿易金融數字化綜合服務平臺,為産業鏈上下游企業提供資金支援,拓展多元化的結算方式。提升首貸中心、續貸中心、確權中心、知識産權融資中心“四位一體”綜合服務功能,持續完善小微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降低融資成本,提升融資效率,擴大覆蓋面。

  4.推動一批試點。實施更加便利的外匯管理措施,推動本外幣一體化試點,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的跨境資金池試點。充分發揮100億美元QDLP額度作用,批准更多優質管理公司參與試點。持續優化QFLP試點政策,簡化外匯登記管理手續,擴大試點投資範圍。充分發揮人民幣國際投貸基金作用,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開展企業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試點等,構建快速、直接的跨境資金通道,為金融機構開展全球金融業務和企業獲取全球創新資源提供便利。

  5.爭取一批資質。支援外資銀行獲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開展國債期貨交易,參與境內黃金和白銀期貨交易,申請參與央行公開市場交易。支援符合條件的在京財務公司獲得結售匯業務資格,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開展買方信貸和延伸産業鏈金融業務。支援相關企業通過收購、參股等市場化運作的方式從事第三方支付業務。支援證券公司從事滬倫通中國存托憑證業務。支援境外評級機構設立子公司,併為其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所債券市場開展信用評級業務創造有利條件。支援區內汽車金融公司開展跨境融資,按照有關規定申請保險兼業代理資格。

  (二)聚焦“九個”重點領域,構建金融全方位穩健開放新模式

  1.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設。加緊推動一批具有標誌性意義的重要外資金融機構落地。積極吸引大型金融機構在京設立理財、直銷銀行、消費金融、證券、基金、金融科技等公司,重點吸引理財、保險資管、公募基金、養老金管理等各類資管機構落地。引導存款保險、支付清算、登記託管、交易報告庫、投資者保護機構等重大金融基礎設施落地。形成種類齊全、功能強大、方便快捷的金融資訊和金融服務支援體系。支援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的央企總部及其從事投資理財、財務結算等的子公司、分公司持續在京發展。依託“三平臺”建設,加強國際金融交流合作。鼓勵國際組織聚集。

  2.科創金融。建設科創金融試驗區,構建完善的科技金融創新組織體系,培育專注服務科創企業的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科技金融事業部等專營組織機構。加快科創金融産品和工具創新,推動科創類企業信貸快速增長,提升國家戰略科技力量金融服務水準,加強金融服務模式創新,加大保險資金支援科創企業力度,支援設立社會化長期資本基金。深化科創金融政銀企對接機制,完善知識産權融資服務體系,服務科創型企業需求。

  3.綠色金融。持續優化綠色金融體系,積極申請和創建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全球綠色金融和可持續金融中心,發展用能權、碳排放權交易。鼓勵金融機構踐行ESG責任投資理念,發佈責任投資報告,進一步擴大綠色信貸、綠色債券規模,規範探索開展跨境綠色信貸資産證券化、綠色債券、綠色股權投融資業務,支援相關企業融資發展。

  4.數字金融。以金融街、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範區、麗澤金融商務區為主陣地,打造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金融科技國家創新示範區。高水準建設國家金融科技風險監控中心、北京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金融標準化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等國家級金融科技基礎設施。穩步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支援鼓勵高科技企業為數字金融場景創新發展賦能。支援金融科技與專業服務創新示範區企業和機構圍繞前沿抓好金融科技前瞻性佈局,規範開展技術研發、場景創新、標準創設等工作。推進數字貨幣試點,推進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建設。

  5.財富管理。充分發揮首都金融資源聚集、資産聚集優勢,滿足國民財富增值的需要,通過引進世界頂級財富管理機構,培育本土優質財富管理機構,匯集全球財富管理資訊,豐富財富管理産品類型,優化財富管理服務,將北京城市副中心打造成為全球財富聚集地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全球財富管理中心。鼓勵金融機構佈局財富管理,開展全球資産配置。充分發揮北京資産管理協會作用,開展國際資産管理交流合作和行業自律。支援外商獨資企業申請成為私募基金管理人,開展股權投資和資産管理業務。符合條件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可申請成為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便利符合條件的私募和資産管理機構開展境外投資。

  6.資本市場。實施“鑽石工程”,加大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優化企業上市數據庫,明確各部門各區工作任務,推動更多獨角獸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和高精尖行業優質企業登陸資本市場,落實上市公司獎勵辦法。深化新三板改革,提升新三板市場價值。加強四板市場與新三板的溝通銜接。積極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工作。

  7.文化金融。以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範區和國家文化産業創新實驗區為依託,建設數字版權交易平臺,帶動知識産權保護、知識産權融資業務發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支援銀行文創專營分支機構、文化證券、文化産業相關保險、文化企業股權轉讓平臺等以試點方式開展文化金融項目。

  8.養老金融。建立健全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支援養老服務體系。研究擴大保險産品範圍,完善居民養老保障體系第三支柱。支援金融機構對網點設施、智慧應用等進行親老適老化改造,優化現金使用環境和線下服務流程,增強老年群體金融服務便利性和滿意度。

  9.金融監管。加強國際監管合作,舉辦全球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閉門會。進一步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和金融風險處置協調機製作用,加強監管協作和快速響應。推動地方金融監管相應規則的制定和完善,出臺《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充分發揮金融行業調解組織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作用,進一步推動北京地區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有效化解金融糾紛,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金融業健康發展。發展監管科技,完善金融監管及風險監測系統建設。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指導下,支援設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監管創新聯合實驗室。

  (三)對標國際國內最新實踐,提升“四方面”金融營商環境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繼續對標國際先進規則,持續完善公共服務,營造更加國際化、便利化的金融發展環境。

  1.提升人才環境。實施對金融服務領域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既鼓勵在京金融人才獲得國際資質,也鼓勵持有國際資質的國際金融人才來京發展。加快實施境外金融高端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發揮市區兩級“服務管家”機製作用,進一步優化人才落戶、醫療服務、子女教育、出入境等基礎性服務。

  2.提升法治環境。完善金融法治環境,立足國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高起點高標準設立金融法院,推進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金融審判專業化水準。充分發揮審判資源多元化和糾紛調解機製作用,為金融訴訟提供綠色通道和公平公正法律服務。

  3.提升安全環境。在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等的指導下,支援設立北京城市副中心金融風險監測預警與監管創新聯合實驗室。強化地方金融監管和風險監測預警,依法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營造健康有序的金融發展生態。

  4.提升政務服務環境。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金融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相關政策在京實施。通過數據共用提高地方金融組織審批效率,實現智慧審批全程網辦。設立自貿區內銀行業準入事項快速通道,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區內銀行支行及以下機構、高管準入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報告,區內保險支公司及以下機構的設立、撤銷事項由事前審批改為事後備案。

分享: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