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規自發〔2020〕242號
各區政府,市政府各相關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合併辦理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合併辦理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清單制+告知承諾制”審批改革試點的函》(建法函〔2019〕207號),結合本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實際,對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合併辦理,特製定本意見。
一、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中的新建、改擴建項目,規劃許可與施工許可合併辦理。申請人通過《建設項目辦理申請表(社會投資簡易低風險工程“一表式”受理)》一表申請(附件1、2、3),在“一站通”服務系統中實現項目備案、規劃許可、樹木移伐審批和施工許可一次受理、並聯辦理、一次出具許可文件,並可同時進行市政公用設施接入報裝申請。
二、“一表式”受理後“一站通”系統將相關資訊同步推送給規劃自然資源、發展改革或經濟信息化、園林綠化、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及市政公用服務企業,各部門按照職責辦理相關業務。規劃許可辦理結果通過系統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三、“一表式”受理後該階段總辦理時限不超過6個工作日。項目備案、規劃許可、樹木移伐審批並聯辦理,總辦理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項目備案辦理時限不超過0.5個工作日,規劃許可、樹木移伐審批不超過5個工作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到系統推送的規劃許可辦理結果後1個工作日內辦結施工許可。
四、“一表式”受理階段出具的結果文書包括規劃自然資源部門核發的附帶工程建設項目代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文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核發的施工許可證;如涉及移伐樹木的,還應附帶園林綠化部門的移伐樹木許可證。各部門通過“一站通”系統將各自許可文件交由政務服務機構綜合窗口統一提供給建設單位(施工許可電子證照企業可自行下載列印)。
五、集體土地上的項目以及本意見發佈實施前已經進入“一站通”服務系統辦理的新建、改擴建項目仍按照《關於印發〈關於完善簡易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的意見〉的通知》(京規自發〔2019〕439號)程式辦理。
六、本意見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附件:1.建設項目辦理申請表(國有建設用地)(略)
2.建設項目辦理申請表(集體土地)(略)
3.建設項目辦理申請表(産權人資訊)(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