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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對外經貿合作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07-30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8〕156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07-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貫徹落實擴大對外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政策措施有關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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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8〕1566號

各相關單位,各區相關部門:

  今年是改革開放40周年,黨中央和國務院出臺了一系列擴大對外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以高水準對外開放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擴大對外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外資〔2018〕1065號)要求,為做好本市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部署和要求

  各相關單位、各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認識新時期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的重要意義,主動作為,結合本市實際,抓緊落實,確保國家相關政策落實到實處,打造更加開放、便利、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要建立外資重大項目服務協調機制,加快項目落地,加強與外商投資企業溝通聯繫,幫助企業解決問題,充分發揮外資在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二、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嚴格施行外資負面清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佈的《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於7月28日起施行,請各相關部門、各區發展改革委嚴格貫徹執行;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管理,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准入進行限制。

  三、關於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許可權

  (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中非禁止投資領域的項目,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及以上項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其中總投資(含增資)20億美元及以上項目報國務院備案。

  (二)《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中非禁止投資領域的項目,總投資(含增資)3億美元以下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委核準。

  (三)上述規定之外的屬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第一至十項所列的外商投資項目,按照《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第一至十項的規定核準。

  (四)上述三項範圍以外的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由項目所在地的區發展改革委備案。

  四、加強分析調研,及時報送工作情況

  各區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外資形勢調研,及時掌握外資動態,於每月10日前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本區外資形勢及重大項目情況。在貫徹落實文件和施行負面清單中取得的進展、總結的經驗和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反饋。

  五、落實文件精神,開展自查工作

  國務院第五次大督查將《關於擴大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關於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關於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19號)三個文件落實情況列為重點督查內容。本市出臺了《關於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利用外資水準的意見》(京政發〔2018〕12號),請各相關部門、各區發展改革委對照國家及本市文件進行自查,及時查缺補漏,予以落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執行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做好擴大對外開放和積極利用外資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發改外資〔2018〕1065號)

     2.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令第18號)

     3.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8年7月30日

  (聯繫人:外資處 陳黛;  聯繫電話:6641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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