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房公積金管委會辦〔2020〕8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的要求,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市政府批准,現就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規定範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2020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不作調整,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具體繳存比例對應月繳存額上限見附表;月繳存基數下限仍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待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北京市2020年最低工資時再作調整。
三、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對應的月繳存額上限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