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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教育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5-08
  6. [發文字號] 京教體藝〔2020〕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5-12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20期(總第656期)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0年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相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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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體藝〔2020〕2號

各區教委,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京政辦發〔2017〕52號),根據我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中考”)和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高中體育考試”)的要求,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試開學工作實際,現將做好2020年體育中考和高中體育考試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體育中考的具體安排

  (一)考試時間

  2020年體育中考安排在初三年級試開學4周以後進行,為6月10日開始、7月1日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由各區教委自定。

  (二)組織形式

  由各區教委負責,考生所在學校具體組織本校初三年級考生在校內完成考試。外埠回京考生及往屆生由各區教委統籌安排。

  (三)考試項目及評分標準

  1.考試項目。男生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選考項目為引體向上或前擲實心球2選1,籃球運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3選1.女生必考項目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仰臥起坐或前擲實心球2選1,籃球運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3選1.

  2.評分標準。現場考試總分為30分,每項合格為10分,按合格性考試要求,考生完成相應考試項目即為合格。具體要求由區教委參照相關項目的基本教學要求進一步細化。過程性考核滿分為10分,按考生已獲分值記分。

  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學生緩考機會,對於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而不能參加體育考試、在初中階段因病不宜參加劇烈運動而長期免修體育課、因臨時傷病不能參加現場體育考試的考生,經辦理免考手續,參照平時成績以及鍛鍊態度適當的賦分,具體方案由各區各學校自行確定。

  二、高中體育考試的具體安排

  2020年本市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試的考試內容和組織形式由各學校自定。各區要指導學校在試開學4周後組織實施好高中體育考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要高度重視體育中考和高中體育考試的組織與實施,成立由區教委主要領導&&的考試領導小組,根據市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區級考試方案,面向各校做好監督、檢查和指導,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實施。市教委將會同北京教育考試院、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等相關部門對各區體育考試進行抽查。

  (二)完善工作預案。各區要在工作方案中明確考試期間,遇疫情防控突發事件、學生意外傷害事件,以及遇高溫、雷、雨、大風、空氣重污染等不適宜體育類測試的極端天氣下的應急預案,確保考試平穩、有序、安全。

  (三)落實防控措施。各區要在徵求屬地衛生疾控部門專業指導意見的基礎上,指導學校科學調整考試組織方式,儘量避免人員聚集,在考前和考中會同疾控部門對考點防疫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切實做好考場內的消毒防護,準備必要的防疫物資,並設立專門的隔離室。

  (四)加強應急救護。各區要指導學校認真做好考試現場的應急救護,確保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時、有效。要根據天氣情況,指導學校做好防暑降溫,不安排考生在高溫時段進行考試。

  (五)強化組織實施。各學校要按照市、區相關要求,切實落實好各項防疫和安全保障工作,“一校一策”制定考試實施方案並報區教委備案。要嚴格把關考生的健康狀況,長期免修體育課及體檢結果表明不宜參加劇烈運動的學生不得參加體育考試。

  (六)及時報送成績。各區7月3日前將體育中考現場考試成績和過程性考核成績,以及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報北京教育考試院。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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