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規自發〔2019〕205號
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轄內各銀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等決策部署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壓縮不動産登記辦理時間的通知》(國辦發〔2019〕8號)、《自然資源部 中國銀保監會關於加強便民利企服務合作的通知》(自然資發〔2019〕42號)要求,拓展北京市"網際網路+不動産登記"工作,實現不動産登記與有關機構資源共用,進一步提升我市不動産登記服務水準和金融風險防範能力,我市將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服務場所延伸至銀行及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推行"網上辦理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範圍
1.申請機構:轄內各銀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單位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
2.業務範圍:使用登記系統辦理的不動産抵押權登記的登出登記業務。
二、辦理流程及時限
1.抵押權人網際網路申請。
對於符合上述辦理範圍的不動産抵押權登出業務,轄內各銀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單位北京市住房貸款擔保中心應在貸款結清2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通過網際網路端登錄"不動産登記領域網上辦事服務平臺",對抵押權登出登記業務提出申請,同時上傳申請資料圖片,經核對後提交。
2.登記部門內網審核。
登記部門工作人員在1個工作日內(法定節假日順延)通過政務內網登錄"不動産登記資訊系統",對業務進行受理審核,審核通過後直接記載登記簿。
3.完成證書注記。
抵押人可於抵押權人網上申請提交1個工作日後,通過網上查詢登記結果並自行前往不動産所在區的不動産登記部門進行不動産權證書注記。
4.實體資料移交。
業務辦理完成後,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申請人需在1個月內將實體資料移交給不動産所在區的不動産登記部門。
三、材料清單
申請網上辦理的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抵押權人應網上提交下列申請資料的照片或彩色掃描件:
1.不動産登記申請書(原件)。
2.放棄抵押權聲明(原件)。
3.不動産登記證明。
四、工作要求
1.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轄內各銀行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應及時為登記人員開通許可權並安排好查詢和不動産抵押權登出注記工作;轄內各銀行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各相關單位應在網上辦理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等"網際網路+不動産登記"工作中,落實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建立系統常態化管理機制。
2.做好實體資料交接工作。對於網上辦理的不動産抵押權登出登記,各相關單位應當嚴格按時限派專人將不動産抵押登出登記實體材料集中送達不動産登記部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應安排專人交接資料,並對未及時交接的實體資料進行追蹤。資料交接後可列印審核資料,並與其他申請資料並卷存放。
3.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各分局、轄內各銀行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屬各相關單位做好宣傳和輿情監測工作,工作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
本通知自2019年6月10日起實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