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20-04-04
  5. [成文日期] 2020-04-03
  6. [發文字號] 京政辦發〔2020〕13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4-03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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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辦發〔2020〕13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2020年4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為新冠肺炎疫情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12號)。國務院決定,2020年4月4日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在此期間,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誌哀,全國停止公共娛樂活動。4月4日10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精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4月4日當天,全市各級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按照國旗法規定應當升國旗的場所、機構和單位均應下半旗誌哀。下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1/3處;降下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桿頂,然後再降下。

  二、4月4日全國哀悼活動期間,本市停止公共娛樂活動,包括文化娛樂活動、大型群眾娛樂活動、體育賽事、慶典等,歌舞、影劇、戲劇院等文化娛樂場所停止營業。

  三、市屬各新聞單位要相應調整4月4日當天報道和節目安排,停止刊播綜藝、娛樂等內容。

  四、各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應急值守和各項安全穩定工作,確保正常的生産生活和工作秩序,切實維護首都安全穩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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