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衛生健康主管部門:
為進一步做好重要零售、餐飲企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印發《零售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和《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請各地商務、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導本地企業參照執行。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0年2月6日
附件1
《零售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暫行)》
(中國商業聯合會等單位制定)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關心疫情的進展、防控和救治。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經被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繼續傳播和擴散,保障消費者的健康,維護良好的社會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確保零售企業服務和經營,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和中國百貨商業協會共同制定本經營服務指南。
本指南適用於全國零售企業和員工。
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病原學特點
1.1 新型冠狀病毒屬於β屬的冠狀病毒,有包膜,顆粒呈圓形或橢圓形,常為多形性,直徑60-140nm。其基因特徵與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顯區別。目前研究顯示與蝙蝠SARS樣冠狀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達85%以上。體外分離培養時,2019-nCoV 96個小時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細胞內發現,而在Vero E6和Huh-7細胞係中分離培養需約6天。
對冠狀病毒理化特性的認識多來自對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 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倣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
1.2 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
1.3 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氣溶膠和消化道等傳播途徑尚待明確。
二、基本要求
2.1 各經營單位,須成立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做好資訊採集工作,建立報備制度。
2.1.1 防控工作小組應由第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全面負責,設計有效的應對工作流程。
2.1.2 要全面採集了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是否有發熱、呼吸等症狀),並登記匯總。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這三個方面情況的員工暫不應返程返崗。
2.1.3 要求所有員工對待疫情,不得隱瞞,如有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以及與來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區的人員有密切接觸等潛在風險人員要及時報備,並要求員工應當按照要求居家觀察14日,暫不返崗。
2.2 做好防護物資的準備。
企業應在開業前,準備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
2.3 凡在疫情嚴重地區,經營單位應取得有關部門的允許,方可開展經營服務。如若沒有得到允許經營,經營單位應告知顧客並取得理解,應有專人輪流值班,保持與有關部門的溝通。
2.4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不允許聚眾餐食,娛樂,游玩;未經上級允許,不得組織開展大規模促銷活動、展覽展示等活動。
2.5 疫情期間大量使用消毒液體,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使用方法執行。
2.6 營業時間可根據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靈活調整。
2.7 監督入駐商戶的內部管理,其防控標準不應低於本規範。
2.8 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確診或疑似病例的追蹤調查,詳細了解、提供所涉及經營區域及人員情況,並採取必要措施。
2.9 大型商業綜合體業態多元,人群密集,人員互動較多,容易成為病毒傳播的高危場所,應更加重視做好防範工作。
2.10 根據行業特點,識別病毒的傳播途徑,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控制傳播,是商貿零售業未來一段時間開展經營服務的前提。
三、人員管理
3.1 每日採集員工(含商戶員工)疫情控制期間的動態資訊並登記匯總。有武漢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觸的員工應嚴格進行14日隔離觀察。
3.2 動態資訊良好的員工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前,應檢測體溫,並進行洗手消毒。若員工體溫超過37.3℃應要求員工自我隔離觀察或及時就診。
3.3 員工上班期間應時刻佩戴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保持勤洗手,堅持在工作前、操作後、進食前、如廁後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
3.4 減少或者避免聚集性會議,儘量通過非接觸方式進行溝通。
3.5 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如發現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狀的,依有關流程及時報告,妥善處理,迅速採取隔離防護措施。
3.6 應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情況,進行人員、物品的流向設計,儘量保證人員和物品相互隔離,樓內垃圾等污染物品與乾淨物品無交叉。
四、場所管理
4.1 配備測溫儀,對所有進入商業綜合體的消費者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在超過37.3℃的情況下,應詢問是否有相關接觸史,觀察是否有發熱、咳嗽、呼吸不暢等疑似症狀,視情況嚴重性引導其自我隔離觀察或就醫檢查並做好必要的登記,以利於溯源。
4.2 加強營業場所的通風、消毒和清潔衛生。
4.2.1 營業場所每日至少開窗自然通風2次,每次30分鐘以上;不能開窗通風或通風不良的,可使用電風扇、排風扇等機械通風方式;必要時使用迴圈風空氣消毒機消毒,應持續開機消毒。
4.2.2 嚴控接觸性感染,防止污染源進入。對各個門口、停車場入口處、櫃檯、休息區、服務台、收銀臺、座椅進行清潔消毒。
4.2.3 電梯扶手、電梯按鍵、門把手、自動售賣機、購物車等,應適當增加消毒頻次。
4.2.4 在顯著位置處張貼病毒防控宣傳材料,提示顧客佩戴口罩。
4.2.5 企業應在開業前和結業後,進行全面的衛生清潔和消毒。
4.2.6 設有餐飲功能的營業場所,應按照國家衛健委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南》的規定執行。
4.2.7 對所有衛生間地漏排水,小便器排水,盥洗池排水做水封檢查,並做殺菌消毒處理:對有二次供水系統的企業,必須按照標準對二次供水水箱做紫外線殺菌。
4.2.8 商業綜合體公共區域如走廊、地面、直梯、滾梯和休息區的桌椅等做好清潔消毒;在電梯內部、衛生間等張貼宣傳畫;加強廁所的清潔、消毒,張貼洗手步驟示意圖,廁所內增加酒精消毒劑或免洗手消毒凝膠,並提示顧客洗手後進行消毒。
4.3 建議母嬰室、兒童游樂活動設備設施應停止使用。
4.4 必要時可適當縮減營業時間,但應在明顯位置張貼公告,通過多種方式告知消費者。
4.5 有條件的企業,可請專業清潔消毒服務商配合做好商場環境衛生工作,並向消費者公示每日消毒情況。
4.6 建議對口罩、手套等常用防疫用品進行集中回收處置管理。
4.7 如遇客流集中,人員過於密集的情況,可採取限流、疏導等措施。
五、設備設施管理
5.1 在外部環境條件許可的情況下,建議疫情期間暫停使用空調通風系統,切斷病毒通過集中空調系統傳播渠道。
5.2 確需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經營場所宜全新風運作,並加強清洗、消毒或部件更換。寒冷地區,啟動新風系統或全新風工況運作之前,應確保機組的防凍保護功能安全可靠。
5.3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經營場所發生疑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後,應關閉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在當地疾病防控部門的指導下,對集中空調系統進行消毒和清洗處理,經衛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鋻於各地疫情、氣候、自然環境不同,加之防控措施在不斷完善,各經營單位空調系統的使用應按照國家衛健委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指南》的規定執行,也可以按地方防疫部門的規定執行。
5.4 電梯包括直梯、扶梯應加強安全維修和清潔衛生管理。電梯在保證安全運作的同時,應增加消毒的頻次。應在電梯間張貼提示語,提醒在電梯間戴口罩並避免交談。應酌情限制乘坐電梯的人數,減少接觸傳染。嚴格控制客梯和貨梯混用。
5.5 營業現場的垃圾桶應增加清理頻次,保持清潔衛生。
5.6 垃圾房及時清運,封閉儲存。
5.7 收貨區及送貨車輛應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消毒。
六、商品管理
6.1 在疫情期間,各經營單位應嚴格在防控疫情的基礎上,積極組織貨源,保障群眾日常消費需求,特別是清潔消毒、口罩等用品,儘量保障供應。所有的商品應在合格供應商處採購,在運輸、儲存過程嚴格防控,杜絕污染。
6.2 經營單位應嚴格杜絕隨意漲價,應在穩定物價,保障供應方面做出貢獻。
6.3 超市不應經營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
6.4 提倡刷卡支付、各種移動支付方式結算。
附件2
《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暫行)》
(中國商業聯合會等單位制定)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非常關心疫情的進展、防控和救治。目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經被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繼續傳播和擴散,保障消費者的健康,維持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保持全國餐飲行業的服務和經營,中國商業聯合會、中國飯店協會、中國烹飪協會、全國酒家酒店等級評定委員會、美團點評集團聯合製定本經營服務指南。
本指南適用於全國餐飲經營服務企業和員工。
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的病原學特點
1.1 新型冠狀病毒屬於β屬的冠狀病毒,有包膜,顆粒呈圓形或橢圓形,常為多形性,直徑60-140nm。其基因特徵與SARSr-CoV和MERSr-CoV有明顯區別。目前研究顯示與蝙蝠SARS樣冠狀病毒(bat-SL-CoVZC45)同源性達85%以上。體外分離培養時,2019-nCoV 96個小時左右即可在人呼吸道上皮細胞內發現,而在Vero E6和Huh-7細胞係中分離培養需約6天。
對冠狀病毒理化特性的認識多來自對SARS-CoV和MERS-CoV的研究。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56℃ 30分鐘、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劑、過氧乙酸和氯倣等脂溶劑均可有效滅活病毒,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
1.2 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
1.3 經呼吸道飛沫和接觸傳播是主要的傳播途徑。氣溶膠和消化道等傳播途徑尚待明確。
二、基本要求
在未來的服務接待活動中,根據行業特點,識別病毒的傳播途徑,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控制傳播,是行業未來一段時間服務顧客的前提。
2.1 各經營單位,須成立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做好資訊採集工作,建立報備制度。
2.1.1 防控工作小組應由第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全面負責,設計有效的應對反應工作流程。
2.1.2 要全面採集了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是否有發熱、呼吸道感染等症狀),並登記匯總。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這三個方面情況的員工暫不返程返崗。
2.1.3 要求所有員工對待疫情,不得隱瞞,如有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以及與來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地區的人員有密切接觸等潛在風險人員要及時報備,並要求員工應當按照要求居家觀察14日,暫不返崗。
2.2 做好防護物資的準備。
企業應在開業前或復業時,準備防護物資,包括但不限於: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
2.3 凡在疫情嚴重地區,經營單位應取得有關部門的允許,方可開展經營服務。如若沒有得到允許經營,經營單位應告知顧客並取得理解,應有專人輪流值班,保持與有關部門的溝通。
2.4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未經上級允許,停止接待大規模聚餐活動。
2.5 疫情期間大量使用消毒液體,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使用方法執行,避免消毒液體接觸到菜品、成品。
三、經營服務規範
3.1 人員要求。
3.1.1 各經營單位,要做好員工防護知識培訓。要求所有員工上下班途中正確佩戴口罩,儘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議步行、騎行或乘坐私家車、班車上下班。如必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儘量避免用手觸摸車上物品。
3.1.2 員工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工作區域)前,應安排專門人員給員工檢測體溫,體溫正常可入內工作,並進行洗手消毒。若員工體溫超過37.3℃,應要求員工回家觀察休息。工作中一旦發現員工有發熱、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狀,應立即停止工作,及時到醫療機構就診。
3.1.3 上崗必須時刻佩戴口罩(如非一次性口罩,每隔2-4小時使用酒精消毒一次,確保防護效果),保持勤洗手、多飲水,堅持在工作前、操作後、進食前、如廁後按照六步法嚴格洗手,接待顧客應雙方佩戴口罩。
3.1.4 摘口罩前後做好手部衛生防護,廢棄口罩放入垃圾桶內,每天兩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劑對垃圾桶進行消毒處理,儘量使用帶蓋垃圾桶。
3.2 制定疫情期間的員工檔案管理制度,形成每日一報送制度,檔案記錄應包括但不限於每日出勤人員姓名、身體狀況、工作崗位等。
3.3 從業人員儘量避免與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狀的人員密切接觸,避免接觸野生動物。對於集體宿舍,加強管理和宣傳,做好防護。
3.4 食品加工製作要符合《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規定。
四、經營場所環境要求
4.1 保持就餐場所內部環境整潔,食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炊具、用具用後必須洗凈。
4.2 盡可能配備有殺菌作用的洗手液或提供消毒紙巾,有條件的企業可把水龍頭改為非接觸式水龍頭,避免接觸。
4.3 對於顧客接觸多的地方如走廊、電梯、扶手、洗手間、廁位等增加消毒頻次。
4.4 廚余垃圾加蓋、分類及時清理。
五、服務提供方面要求
5.1 在用餐場所的顯示屏顯示或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和防護知識海報,正確宣傳引導告知所有進店顧客需配合和注意事項。
5.2 增加打包外賣服務,增加線上平臺外賣服務和增加外賣窗口。
5.3 必要時,可適當縮減營業時間,但應在明顯位置張貼公告,告知消費者並取得理解。
5.4 平日給客人提供零食的經營單位,應停止供應到疫情結束。
5.5 有條件的經營企業可減少桌椅擺放以加大就餐者之間的距離。
5.6 有條件的經營單位可用分餐制。內部食堂等經營單位應考慮集中供應,分時段錯峰就餐等服務提供方式。
5.7 每日公示消毒情況。
六、設備管理
6.1 空調和新風系統。
6.1.1 制定疫情期間通風系統和空調的檢查、清潔、測試和維護計劃。
6.1.2 要定期維護通風系統的正常運轉。
6.1.3 要根據空調使用要求和疫情非常時期的特殊情況,增加過濾器的清潔消毒和更換。
6.2 電梯。
6.2.1 電梯在保證安全運作的同時,應增加消毒的頻次。
6.2.2 應在電梯間張貼提示語,提醒在電梯間戴口罩並避免交談。
6.2.3 經營單位酌情限制乘坐電梯的人數,減少接觸傳染。
6.3 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
6.3.1 對冷凍冷藏和保鮮設備進行全面維護保養,保持清潔衛生。
6.3.2 食品原材料堅持覆蓋保鮮膜再進行儲存,防止交叉污染。
6.3.3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先進先出。適量存儲。
七、採購進貨管理
7.1 落實採購各環節索票索證制度並存檔記錄。
7.2 選擇具有合法經營資質並在疫情期間允許經營的供貨商採購原材料。
7.3 杜絕採購、飼養和現場宰殺活禽畜動物。禁止採購不明來源的食材,嚴禁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對肉及肉製品做好索證索票工作,確保肉類來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強對豬肉"兩證一報告"的查驗,杜絕採購、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動物肉類及肉製品。
7.4 所有原材料應保持新鮮,加強保鮮、冷凍、冷藏環節的處理和使用。
八、顧客管理
8.1 有對顧客量測體溫的過程,正常體溫,可提供服務。
如在就餐場所發現消費者有發熱(體溫超過37.3℃)、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積極勸離現場並提醒其及時到醫院就診。如獲知有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就餐過,則開展終末消毒(傳染源住院、轉移、死亡而離開疫點或終止傳染狀態後,對疫點進行的一次徹底消毒)。
8.2 要求顧客進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8.3 制定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形成檔案管理,登記至少一名就餐客人的姓名和聯繫方式(有效的)
九、外賣服務
9.1 外賣配送員。
9.1.1 按無接觸配送服務規範標準,避免配送過程中面對面與顧客接觸。
9.1.2 外賣配送員的個人健康事項按本文3.1的要求執行。
9.1.3 外賣配送員盛放食物的容器,應在平時清潔消毒要求的基礎上增加頻次。
9.1.4 外賣配送員的交通工具應進行消毒的要求。
9.2 平臺管理方。
9.2.1 應制定平臺資訊服務、服務流程、服務品質控制方案,鼓勵外賣平臺推行"無接觸配送"的操作規範,
9.2.2 要求配送管控部門建立完善配送服務品質控制體系,進行外賣配送員情況監控、每日訂單完成情況監控、突發異常數據監控、項目執行情況監控、風險控制數據監控、核心指標完成情況監控。
9.3 向餐飲經營單位施加影響。
9.3.1 要求下線野味餐品,並堅決不予配送。
9.3.2 倡導餐飲商戶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確保餐飲外賣"吃的安全"、"吃的安心"。
9.3.3 制定《防範新型冠狀病毒提醒外賣商家告知書》。由配送員告知餐飲經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