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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含住房)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0-01-30
  6. [發文字號] 京建發〔2020〕1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0-01-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20年 第2期(總第638期)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加強本市租賃中介行業疫情防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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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發〔2020〕16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房地局),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20〕2號)、《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辦發〔2020〕3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北京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村)防控工作方案(試行)》要求,現就疫情防控期間租賃中介行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房地産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開展的各項疫情防控工作要納入社區(村)防控工作體系,嚴格落實社區(村)防控工作要求。

  二、各企業及所屬分支、門店應當明確疫情防控責任人和聯繫人,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到,服從社區防控工作安排。

  三、各企業應當積極配合所在社區摸排往來人員情況,向社區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動態資訊。

  四、各企業應當告知房屋承租人及時向在京居住地社區報告,並留存告知記錄。

  五、各企業應當填寫在京員工疫情防控日報表(見附件),並每日向所在社區和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報送。

  六、各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各企業、分支、門店的檢查指導,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在京員工疫情防控日報表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0年1月30日

  (聯繫人:郝濟;聯繫電話:55597761)

2-附件:在京員工疫情防控日報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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