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發改〔2019〕1505號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階梯電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戶內常住人口數為6人(含)以上的,分檔階梯電量調整為:第一檔分檔電量1~340(含)千瓦時/戶·月,第二檔分檔電量341~500(含)千瓦時/戶·月,第三檔分檔電量500千瓦時以上/戶·月。居民階梯電價其他有關事項繼續執行《關於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通知》(京發改〔2012〕831號)規定。
二、“一戶多人口”具體認定及操作細則由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制定,並通過其官方網站、營業場所、手機APP等對外公佈。
三、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