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國民經濟、國有資産監管/價格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12-01
  5. [成文日期] 2019-10-29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19〕1505號
  7. [廢止日期] 2021-11-30
  8. [發佈日期] 2019-10-3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居民生活用電“一戶多人口”階梯電量有關事項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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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19〕1505號

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一戶多人口”階梯電量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戶內常住人口數為6人(含)以上的,分檔階梯電量調整為:第一檔分檔電量1~340(含)千瓦時/戶·月,第二檔分檔電量341~500(含)千瓦時/戶·月,第三檔分檔電量500千瓦時以上/戶·月。居民階梯電價其他有關事項繼續執行《關於北京市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的通知》(京發改〔2012〕831號)規定。

  二、“一戶多人口”具體認定及操作細則由國網北京市電力公司制定,並通過其官方網站、營業場所、手機APP等對外公佈。

  三、本通知自2019年12月1日起執行。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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