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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
  4. [實施日期] 2019-09-20
  5. [成文日期] 2019-08-21
  6. [發文字號] 中科園發〔2019〕39號
  7. [廢止日期] 2024-09-19
  8. [發佈日期] 2019-08-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2019年 第31期(總第619期)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順義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中關村順義園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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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園發〔2019〕39號

各有關單位:

  為促進中關村順義園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發展,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與順義區人民政府共同制定了《關於促進中關村順義園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現予以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順義區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1日


關於促進中關村順義園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加快科技創新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系列文件,紮實推進《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創新引領高品質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2年)》(中示區組發〔2018〕4號),促進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在中關村順義園集聚發展,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關村管委會)與順義區人民政府聯合製定本措施。

  一、加快推動中關村順義園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第三代半導體産業集聚區

  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是指基於碳化矽、氮化鎵、氧化鎵、金剛石等(超)寬禁帶半導體材料以及碳奈米管等前沿材料的半導體産業,包括設計、工藝、器件、材料、裝備、測試、應用等多個環節,是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的先導産業。為緊抓全球半導體産業與新材料融合創新、第五代行動通訊、新能源汽車等産業迅猛發展的重大機遇,充分發揮中關村示範區創新資源優勢,聚焦支援中關村順義園,圍繞第三代半導體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和産業鏈協同創新,進一步整合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加快構建産業生態,促進高精尖成果轉化和産業化,加大企業培育力度,全力建設全球領先的第三代半導體集聚區。

  二、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設計企業研發創新

  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設計企業,圍繞人工智慧、消費電子、5G行動通訊、新能源汽車、智慧電網、軌道交通等行業需求,開展新型半導體器件的設計研發和批量驗證的流片及掩膜版製作。對上一年度已執行的器件批量驗證流片合同、掩膜版製作合同實際發生費用,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支援。

  三、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先進工藝成果轉化和産業化

  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企業開展新型器件設計以及襯底、外延、器件、模組、工藝線等製造環節輔助材料和關鍵核心設備的研發及成果轉化,進一步提升關鍵環節核心器件、材料和製造裝備的自主可控能力。支援企業投資新建大尺寸半導體工藝、材料、設備生産線,提高産品良率,降低工藝成本,不斷提升産能。對上一年度開展晶圓加工、材料與設備生産的零部件採購、原材料和設備購置等實際支出,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支援。

  四、支援在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領域佈局發明專利

  對企業上年度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含已授權的中國台灣發明專利和中國香港發明專利),中關村管委會給予每件不超過3000元資金支援,每家企業年度支援金額累計不超過300萬元;順義區政府給予每件不超過2萬元資金支援,每家企業年度支援金額累計不超過100萬元。對企業上年度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保護工業産權巴黎公約向國外申請發明專利並進入國家階段的,每進入一個國家或地區,中關村管委會、順義區政府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5萬元的資金支援,每件專利最多支援其進入6個國家或地區,中關村管委會、順義區政府給予每家企業年度支援金額累計分別不超過600萬元、100萬元。

  五、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協同創新平臺建設

  支援中關村企業和高水準研究機構,建設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工藝平臺、封裝測試平臺、可靠性檢測平臺等産業協同創新平臺,推進産學研用深度融合,促進産業上下游和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優化産業創新生態,重點開展合作研發、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共性技術研發和開放服務、工程化技術整合、規模化試生産等高端研發服務或生産性服務。對經過認定的平臺,擇優按照不超過項目總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支援。

  六、支援建設中關村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孵化體系

  支援中關村企業建設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硬科技孵化器,為創業企業提供産品研發、工業設計、小批量試製、中試熟化、檢驗檢測、産業對接、創業輔導等服務。根據服務效果,擇優納入中關村硬科技孵化器支援體系,按照不超過總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的資金支援。支援中關村創業服務機構為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創業項目提供孵化服務,根據服務效果擇優納入中關村創業服務支援體系,對機構自建、購置、租賃、改造升級專業軟硬體和聘用技術人員的實際投入,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400萬元的資金支援;對機構舉辦相關創業活動的場地費、搭建費、設備租賃費等實際支出,按照不超過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援。

  七、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品示範應用

  支援中關村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購産品企業面向重大需求及關係國計民生和社會關切的重點領域,實施示範應用。根據應用效果,按照不超過項目合同金額30%的比例,單個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的資金支援。

  八、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企業做強做大

  支援企業改制、掛牌。中關村管委會對每家改制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援,對每家在北京四板市場標準板和科技創新板掛牌的企業給予5萬元資金支援,對每家獲准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企業給予30萬元資金支援;順義區政府按照在境內A股、科創板、境外知名資本市場上市或新三板掛牌過程中的重要節點,分階段給予上市培育企業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援。支援企業開展並購重組。對並購方為中關村順義園企業且並購交易額在1000萬元(含)以上的交易,按照並購交易額的5‰給予並購方企業資金支援,對單個項目的年度支援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對每家企業的年度支援金額不超過200萬元。支援企業開展融資租賃。中關村管委會按照企業融資費用的20%,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援,同一企業享受補貼的時限不超過3年。支援企業通過科技信貸産品融資。對企業獲得信用貸款、知識産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並購貸款等,每個企業同一筆業務年度補貼不超過50萬元;順義區政府根據項目單位貸款當年實際到位總額的2%進行支援,每個企業同一筆業務的年度補貼支援不超過300萬元。

  九、支援組建第三代半導體成果轉化基金

  充分發揮北京市科技創新基金作用,加強與知名投資機構、行業領軍企業、高校院所、創新型孵化器等主體合作,吸引社會資本設立成果轉化子基金,重點投向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企業和成果轉化項目。科創基金對成果轉化子基金的認繳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且北京市、區兩級財政資金出資比例不超過50%。優先支援引導社會資本放大倍數超過5倍的子基金。

  十、支援企業吸引頂級人才及創業人才

  支援世界級頂尖第三代半導體科技人才及創新團隊入駐中關村示範區,開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發及科技成果轉化與産業化,符合條件的納入“海外戰略科技人才”政策體系。支援第三代半導體領軍人才和高端專業工程技術人才等參與中關村“高聚工程”“雛鷹計劃”等人才計劃評選,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政策支援。支援海外頂尖科技人員或國內院士研發團隊在順義園建立研發機構和院士專家工作站,每年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金支援。為以上人才統籌安排建設配套公租房,並根據區域經濟貢獻對購買、租賃住房給予補貼。

  十一、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高精尖項目落地

  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産業高精尖項目在中關村順義園落地,順義區政府按照每方平米2000元、總額最高不超過1億元標準,對購地建廠給予補貼;按照每方平米2000元、總額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標準,對購買樓宇給予補貼;按照租賃費用的50%、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標準,對租賃樓宇給予補貼。

  十二、支援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創新機構集聚發展

  支援國際頂級、行業帶動性強的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領域龍頭企業、研發機構或知名服務機構在中關村順義園建立區域總部和研發中心。對當年區域經濟貢獻達到300萬元、500萬元、1000萬元的優質企業,分別按照15%、25%、45%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援;對註冊在中關村順義園的總部企業,支援比例額外提高5%;對順義區區域經濟貢獻300萬元以上的企業管理團隊按照該企業當年區域經濟貢獻的6%給予資金支援。

  十三、支援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論壇

  支援各類創新主體圍繞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領域,在中關村順義園舉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學術會議、專業會議以及各類論壇等産業促進活動。中關村管委會按照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3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援,順義區政府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50%、70%、100%三個等級擇優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支援,市區兩級財政支援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

  十四、提升第三代半導體産業園區專業服務能力

  支援中關村順義園結合功能定位、資源優勢和産業基礎,建設第三代半導體特色産業園區,加強危化品倉庫和廢水、廢物處理設施等園區配套和專業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環保、安全、便捷的生産環境。支援園區運營管理機構引進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為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企業提供研發孵化、中試檢測、市場和供應鏈資源對接、投融資等落地服務;支援舉辦有影響力的比賽、論壇、展覽展示等活動,發佈産業、園區等創新發展研究報告,增加商務、生活、公寓等配套服務設施。對開展上述工作的園區運營管理機構,按照不超過實際投入金額30%的比例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金支援。

  十五、支援對象

  本措施支援對象,是指在中關村順義園註冊成立,從事第三代半導體等前沿半導體領域技術研發、生産、製造、應用及相關服務的企業、研發機構和社會組織等創新與服務主體。

  十六、支援資金安排

  本措施支援資金從中關村示範區專項資金和順義區促進高精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根據年度財政預算情況統籌安排。其中,第二、三、五、六條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與順義區政府各承擔50%;第七、十四條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安排資金支援;第十一、十二條措施由順義區政府安排資金支援;其餘支援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和順義區政府聯合支援。同一單位同一年度通過本措施獲得的中關村管委會支援資金累計不超過5000萬元,獲得順義區支援資金不設上限。對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順義區各職能部門不予重復支援;已獲得市級同類專項資金支援的,中關村管委會不予重復支援。

  十七、附則

  本措施由中關村管委會與順義區政府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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