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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2019-09-29
  5. [成文日期] 2019-09-25
  6. [發文字號] 海行規發〔2019〕11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9-2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支援中關村科學城標準創新發展的措施(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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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行規發〔2019〕11號

各鎮政府、街道(地區)辦事處,各委、辦、局,區屬各單位: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於支援中關村科學城標準創新發展的措施(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5日


關於支援中關村科學城標準創新發展的措施(試行)

  為落實《關於加快推進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若干措施》(京海發〔2018〕1號)第九條關於“實施標準創新領跑計劃”的相關要求,發揮標準化對中關村科學城建設的引領作用,支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全國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打造新時期“海淀標準”新品牌,特製定以下支援措施。

  第一條 支援各類創新主體或多主體聯合開展標準制定。由海淀園管委會(區科信局)牽頭負責。對制定和修訂符合海澱區重點産業領域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牽頭及主要參與單位,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30萬元、20萬元資助。

  第二條 支援在重點前沿産業領域開展標準制定。由海淀園管委會(區科信局)牽頭負責。支援企業參與國內外人工智慧、車聯網領域標準創制,對獲得批准發佈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制定單位,給予最高300萬元資助。

  第三條 大力培育發展團體標準。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支援各類社會組織開展團體標準的制定,對制定技術水準高、應用效果好且符合海澱區重點産業領域的團體標準的負責單位給予一定補貼,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且不超過20萬元。

  第四條 建設海澱區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標準服務平臺。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健全科技與標準化深度融合促進機制,搭建海澱區科技成果轉化技術標準服務平臺,整合科技成果資訊、標準化等各類服務要素,聚焦解決標準創制“最後一公里”問題,為科技成果轉化為技術標準全過程提供標準學習、編制、諮詢、評估等全要素、整合化的服務。

  第五條 推進“海澱區國家高新技術産業標準化試點”。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聚焦海澱區新興産業發展方向,創新高新技術産業標準化工作機制和模式,探索實踐“科技創新、標準研製和産業化相同步”的機制,提升自主創新成果産業化能力,引領和支撐産業發展,總結形成促進標準化與科技創新、産業化深入融合發展的“海淀經驗”。

  第六條 開展“百城千業萬企對標達標提升專項行動”。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鼓勵和引導企業瞄準國際標準提高水準,強化對先進標準的推廣應用。支援企業從國際標準的“跟跑者”向“並跑者”和“領跑者”轉變,推動優勢、特色技術標準成為國際標準,以先進標準引領品質提升和産業升級。

  第七條 全面實施“標準化+”行動。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以“標準化+”引領行業創新發展,最大程度釋放“標準化+”對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産業的催化效應,推進標準化同資訊服務業、高端裝備製造業、新零售、新消費等行業的深度融合,推動區域高品質發展、打造高品質城市。引導企業增強標準化意識,實施標準化戰略,建立標準體系,支援企業、社會組織承擔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對通過驗收的試點示範項目給予資金支援,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且不超過30萬元。

  第八條 支援企業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重要工作和職務。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鼓勵企業承擔ISO、IEC、ITU等國際標準化機構重要工作。對承擔國際標準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工作、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企業,在工作期內一次性給予不超過已獲市級財政資金資助50%的資金支援;擔任國際標準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主席、技術委員會副主席、分技術委員會主席、副主席或工作組組長的,在任期內一次性給予所在企業不超過已獲市級財政資金資助50%的資金支援。

  第九條 支援企業承辦和參與國際標準化會議。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支援企業實質性參與國際標準化會議,組織、承辦重大國際標準化學術、論壇、會議等活動,在論壇、峰會等學術交流和産業合作活動中增設標準化分論壇,資助金額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每年對每家企業支援金額不超過20萬元。

  第十條 加快集聚國際標準化服務資源。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引進和培育一批標準化領域的國際組織和專業化服務機構,集聚一批具有全球眼光、國際視野的高端標準化專業服務人才,推動標準化服務業專業化、高端化、國際化、品牌化發展,為海澱區企業搭建標準國際化通道,通過推動“海淀標準”“走出去”,帶動優勢産業“走出去”。

  第十一條 以上支援措施自發佈之日起施行,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淀園管委會(區科信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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