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社委社組發〔2019〕14號
各相關單位:
現將《關於回天地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試點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19年8月2日
關於回天地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示範區建設的試點方案
社會組織是參與社會治理的重要力量。為探索社會組織參與超大型城市社區治理的有效途徑,拓展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廣度和深度,現就回天地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示範區建設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培育發展社會組織的決策部署,加強黨對社會組織工作的全面領導,確保社會組織發展的正確方向。結合回天地區社會治理實際,積極推進社會組織創新發展,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發揮社會組織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參與基層治理等方面的獨特優勢,為回天地區打造大型社區治理典範做出積極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示範區建設,促進回天地區社會組織數量品質雙提升且結構合理、充滿活力。進一步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發展政策體系,形成服務到位、監管有效、多方參與的社會組織服務管理格局,使社會組織成為政府轉移職能的重要承接者、社會政策的重要執行者和社會道德的自覺踐行者;進一步擴大社會組織服務供給能力,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制度,形成與昌平區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相適應、高效合理的支援保障體系,促進社會組織服務領域更加豐富、服務能力持續增強、服務品質不斷提高;進一步增強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能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民主協商、動員發動群眾、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推動社會組織加強對社會治理難點熱點問題的探索和研究,並對其有效解決方案落地實施予以支援和幫助。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強黨建引領,推動形成共建共治共用格局
1.建立黨建引領社會組織機制
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創新示範區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成立領導機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大黨組織組建力度,採取成立獨立黨支部、聯合黨支部、功能型黨支部、招聘黨員社工、派駐黨建指導員以及推動社區黨員、回社區報到黨員參與社會組織工作等方式,加強各級黨委對社會組織工作的監督指導,推動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拓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途徑,通過政治理論學習教育和黨支部規範化建設等有效措施,提高黨員素質。完善推廣“五方共建”機制,拓展共建範圍,提升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的深度和品質。積極適應回天地區社會組織發展需要,調整黨組織設置方式,成立“回天地區社會組織綜合黨委”,隸屬區委社會工委,理順黨建工作關係。
2.構建“區—鎮街—社區”三級社會組織支援體系
在區級層面,充分發揮區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北部基地)的作用,強化對各級各類相關社會組織的引領扶持、培育孵化;在鎮街層面,加強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建設,推動鎮街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切實承擔起轄區內社會組織的日常聯繫服務管理職能,統籌做好社會組織學習交流、項目承接、資源對接、動態評估、權益維護、綜合協調等工作,採取社會化方式原則上為每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配備工作人員2—3人;在社區層面,深化社區社會工作室的載體作用,直接服務於本社區的社會組織發展。鎮街級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可與鎮街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兩位一體”,也可委託第三方機構運營管理。
3.建立“兩清單一機制”
以“北京昌平”手機APP、12345熱線、“回天有我”線上平臺、回龍觀社區網、天通苑社區網等平臺反映集中的居民需求及鎮街、社區在基層治理中遇到的難題為重點,定期梳理回天地區社會需求及購買服務清單,同步動態梳理回天地區社會組織服務供給清單。依託昌平區社會組織服務發展中心(北部基地)進行信息公開發佈和資源對接,形成常態化工作機制。發揮回龍觀社會組織服務協會、各鎮街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作用,對未註冊的社會組織實施統籌管理服務,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更多對接支援。
4.深化三社聯動機制
充分發揮社區、社會組織、專業社會工作的聯動優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廣泛吸納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探索由社區書記或主任擔任社會工作室負責人,發揮專業社會工作的引擎作用,增加社區資源供給,推進“社區吹哨,社會組織報到”,加強社區、社會組織、居民群眾之間的聯繫,及時回應社區居民需求及特殊群體需要。
5.深化和創新志願服務
積極發揮昌平區志願服務聯合會的作用,結合回天地區青年匯在社區群團組織中的資源力量,撬動社區志願者和普通居民參與社區治理,引入各類專業人才參與策劃開發志願服務項目,帶動普通群眾成為志願服務的重要參與者。培育出一批有經驗的社區志願者骨幹,使具有吸引力的志願服務活動在不同社區進行複製。建立“志願回天專項基金”,持續扶持、發揮區級回天(專業)志願服務隊和126支回天社區八大員志願服務隊的帶動作用,將回天地區志願服務組織整合起來,形成工作合力,實現社區志願服務內容全覆蓋,將回天地區打造成為志願城鎮。
6.加快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
依託“區—鎮街—社區”新時代文明實踐工作三級組織體系,積極引導、吸納社會組織參與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結合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工作,選取一批條件成熟的社會組織培育打造一批社會認可、群眾需要的品牌項目,納入新時代文明實踐活動項目庫。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在開展文明實踐活動過程中,優先選取社會組織參與,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服務群眾的專業性作用。建立社會組織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的溝通協調機制,充分借助社會力量,打通宣傳群眾、教育群眾、關心群眾、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二)全面優化發展環境,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7.改進社會組織登記方式
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依法辦理登記行政許可審批手續。積極推進在回天地區發展良好的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對符合登記條件的該類社會組織簡化審批程式,將申請審批時間由60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對未達到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按照不同規模、業務範圍、成員構成和服務對象,依託“回天有我線上平臺”由所在社區(村)進行初審、屬地鎮街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實施備案管理、業務指導、日常監管。
8.明確社區社會組織發展重點
結合回天地區實際,重點發展參與社會動員、民主協商、矛盾調處、專項事務等基層治理範疇的社區社會組織;有序發展歌咏、舞蹈、書畫、攝影、健身等文體活動類社區社會組織;着力提升為特定群體提供困難救助、人文關懷、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等社會工作服務的社區社會組織專業能力。
9.優化社會企業發展環境
試點建立社會企業認定辦法,出臺扶持舉措,對註冊且服務於回天地區,從事社區環境秩序、物業服務提升、社區養老服務、社區青少年服務、社區文化服務、社區黨建創新等領域的機構進行認定。組建回天地區社會企業聯盟,搭建社會企業孵化培育平臺,提供人才、辦公場所、業務梳理等支援,並積極引入社會影響力投資。每年認證一批社會企業,認證通過後,納入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承接主體範圍。
10.推動社會組織品牌建設
在政府引領支援下,回天地區各級社會組織支援型平臺統籌協作,聯合各類協會形成合力,在鞏固“回天有我”“回天好人”“唱好一點”等品牌項目的基礎上,打造一批支援社會組織發展優秀社區、一批優秀社會組織、一批社區治理先鋒人物、一批優秀服務項目等品牌,發現典型、提出亮點、形成特色,利用各類媒體宣傳資源,積極為創建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1.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培養
持續發揮回天社會創新學院作用,不斷提升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管理能力和服務水準。結合孵化服務和項目加速服務,與昌平區屬地高校建立共建機制,建立校外教學實踐基地,引導高校學生積極參與社會組織服務。充分利用屬地高校教育資源,構建社會組織、社會企業、社區工作者、專業志願者隊伍等社會人才的培育扶持機制,通過培訓授課、參與式學習、行動研究、實地探訪等方式提升服務專業化水準。搭建社會工作者學習交流平臺,開展昌平區社會工作者繼續教育。組織回天地區各鎮街、社會組織等單位持證社工參加職業水準考前培訓。挖掘全區社會組織人才的先進典型,樹立社會組織人才榜樣。
12.加大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力度
搭建回天地區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統一管理平臺,建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統籌管理機制,推動將各級、各職能部門用於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資金統一納入平臺統籌規劃實施。建立穩定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資金支援體系,鼓勵鎮街在編制年度財政預算時,合理安排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經費;同時統籌使用社區公益事業補助資金、黨組織服務群眾經費、市級轉移支付相關經費等,安排相當比例用於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完善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申報項目由鎮街社會組織聯合會聯合申請機制、跨年度連續購買機制和以服務標準為核心的績效評估模式。對於未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社區社會組織以及經認定的社會企業,放開購買限制。
13.充分發揮回天社區公益基金會的作用
多方整合社會資源,引導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回天社會治理工作,向有參與意願的國企、民企等定向籌資,暢通社會資金參與社會治理的渠道,作為財政資金的有益補充。在基金會中設立社區專項基金,動員周邊商戶和有意願的居民參與專項基金的籌集,主要用於社區治理、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等專項工作。建立專項基金的管理機制及使用細則。
(三)構建支援監管體系,助推社會組織作用發揮
14.優化社會組織分級分類管理
鼓勵各個服務領域、各級登記備案的社會組織參與回天地區社會治理,建立分級分類管理機制。注重培育打造能夠解決回天地區突出問題的優秀品牌社會組織。積極引入市、區註冊的優秀成熟社會組織,由區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提供辦公場所並幫助其落地實施服務項目;建立鎮街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協同管理機制,給未在市、區兩級登記註冊的社區社會組織提供資金代管、項目代簽、人員代培、相關事項代辦等支援。
15.利用大數據助力社會組織發展
依託“回天有我”信息化平臺,為社區和社會組織服務活動提供支援。推動大數據建設和應用成果向基層延伸,整合昌平區跨部門政務數據、跨領域社會數據、民意訴求數據、多維度社區數據等多源大數據,對回天地區的公共服務、環境品質等進行深化量化剖析,深入開發應用社會治理大數據監測平臺,通過運用大數據分析,對接轉化為社會組織所能夠提供的服務項目,納入回天地區社區問題需求清單、回天地區社會組織服務清單等指導性文件。
16.建立資金保障機制
到2020年,區財政累計撥付4000萬元作為回天地區社會治理創新專項資金,由回天地區各鎮街統籌用於社會治理創新及社會組織發展等,資金管理辦法由區財政局指導回天地區各鎮街制定完善,確保財政資金用於回應人民群眾所需。
17.完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績效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政府購買項目的事前評審機制,由第三方機構對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合理性進行事前審查;過程中要引入項目執行督導機制,對重大服務項目進行過程督導;事後購買主體要對承接主體提供服務的數量、品質、服務對象滿意度等進行績效評價,並依據評價結果支付合同資金。
18.建立社會組織發展評價監管機制
通過“回天有我”線上平臺、“北京昌平”手機APP、回天社區網等平臺,搭建民意直通車,及時分析研判處理回天地區社會組織網路輿情。建立社會組織社會監督機制,通過社會組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建立信用資訊動態記錄、誠信公示、年檢結論公開等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及星級評價體系,評價結果將作用於社會組織信用評價,同時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參考依據。推進建立社區社會組織自律機制,引導其規範制定公約、章程等,充分發揮自我引導和約束作用,規範自身行為,促進健康發展。
19.健全社會組織約束及退出機制
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本轄區已登記註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當中“不按規定接受監督檢查”“未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等違法行為進行行政約談;對完成宗旨任務、自行解散、合併分立的社會組織,依法及時辦理登出手續;對活動組織不力、運作能力弱、社會認可度低的社會組織,引導其合併或登出,實行有序退出。完善清算、登出制度,確保社會組織資産不被侵佔、私分、挪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各部門分工配合”的原則,加強對重要事項的研究部署,明確責任分工,持續協調推進,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回天地區各鎮街要提高認識,有效發揮轄區內的統籌協調作用,主動向社會組織讓渡資源,狠抓創建示範區各項任務落實。各部門要組織專門力量,制定專項工作計劃,主動與相關單位對接,做好創建示範區各項保障工作。
(二)強化監督管理
及時公開創建回天地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示範區相關資訊,方便公眾知曉、公眾參與、公眾監督。加強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全過程監督,防止暗箱操作、層層轉包等問題;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項目審計力度。將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信用記錄納入年度檢查(年度報告)、抽查審計、評估等監管體系。加強對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各類資金的管理,確保資金規範管理、合理應用。
(三)注重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媒體,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創建回天地區社會組織創新發展示範區的目的、意義和舉措,做好政策解讀,加強輿論引導。推進社會組織品牌項目建設,形成一批運作規範、公信力強、服務優質的社會組織,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大力宣傳通過創建示範區推進形成大型社區治理典範的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