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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商貿、海關、旅游/其他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9-06-16
  6.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19〕30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9-06-26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關於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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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2019〕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家政服務業是指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由專業人員進入家庭成員住所提供或以固定場所集中提供對孕産婦、嬰幼兒、老人、病人、殘疾人等的照護以及保潔、烹飪等有償服務,滿足家庭生活照料需求的服務行業。近年來,我國家政服務業快速發展,但仍存在有效供給不足、行業發展不規範、群眾滿意度不高等問題。家政服務業作為新興産業,對促進就業、精準脫貧、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為促進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實現高品質發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採取綜合支援措施,提高家政從業人員素質

  (一)支援院校增設一批家政服務相關專業。原則上每個省份至少有1所本科高校和若干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開設家政服務相關專業,擴大招生規模。開展1+X證書制度試點,組織家政示範企業和職業院校共同編制家政服務職業技能等級標準及大綱,開發職業培訓教材和職業培訓包,支援家政服務相關專業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家政服務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教育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等負責)

  (二)市場導向培育一批産教融合型家政企業。到2022年,全國培育100家以上産教融合型家政企業,實現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地級市家政服務培訓能力全覆蓋。各地要以較低成本向家政企業提供閒置廠房、社區用房等作為家政服務培訓基地,共用職業院校、社區教室等培訓資源。(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發展改革委、教育部、商務部負責)

  (三)政府支援一批家政企業舉辦職業教育。將家政服務列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優先領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範項目。支援符合條件的家政企業舉辦家政服務類職業院校,各省(區、市)要設立審批綠色通道,簡化流程優化服務。推動30家以上家政示範企業、50所以上有關院校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對符合條件的家政類産教融合校企合作項目,優先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援範圍。(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提高失業保險基金結餘等支援家政培訓的力度。將家政服務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範疇,並把靈活就業家政服務人員納入培訓補貼範圍。所需資金按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支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籌資力度,積極使用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和行業産業發展經費等支援家政服務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等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五)加大崗前培訓和“回爐”培訓工作力度。對新上崗家政服務人員開展崗前培訓,在崗家政服務人員每兩年至少得到1次“回爐”培訓。組織30所左右院校和企業引進國際先進課程設計和教學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巾幗家政服務專項培訓工程,開展家政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0年底前累計培訓超過500萬人次。(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適應轉型升級要求,着力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

  (六)員工制家政企業員工根據用工方式參加相應社會保險。大力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員工制家政企業是指直接與消費者(客戶)簽訂服務合同,與家政服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並繳納社會保險費(已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均認可為繳納社會保險費),統一安排服務人員為消費者(客戶)提供服務,直接支付或代發服務人員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並對服務人員進行持續培訓管理的企業。員工制家政企業應依法與招用的家政服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按月足額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家政服務人員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情形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應與其簽訂服務協議,家政服務人員可作為靈活就業人員按規定自願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城鄉居民社會保險。(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醫保局、商務部負責)

  (七)靈活確定員工制家政服務人員工時。家政企業及用工家庭應當保障家政服務人員休息權利,具體休息或者補償辦法可結合實際協商確定,在勞動合同或家政服務協議中予以明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全國總工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八)對員工制家政企業實行企業穩崗返還和免費培訓。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按規定返還失業保險費,為符合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員工提供免費崗前培訓和“回爐”培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重點城市率先支援員工制家政企業發展。北京、上海等大中型以上城市要率先發展員工制家政企業,加大社保補貼力度,利用城市現有設施改造作為員工制家政服務人員集體宿舍。各地支援有條件的員工制家政企業提供職工集體宿舍,園區配建職工宿舍優先面向員工制家政服務人員。(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三、強化財稅金融支援,增加家政服務有效供給

  (十)提高家政服務業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比例。研究完善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進一步支援家政服務業發展。(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擴大員工制家政企業免征增值稅的適用範圍。對與消費者(客戶)、服務人員簽訂服務協議,代發服務人員勞動報酬,對服務人員進行持續培訓管理,並建立業務管理系統的家政企業提供的家政服務免征增值稅。(財政部、稅務總局、商務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開展家政服務“信易貸”試點。依託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引導和鼓勵商業銀行在市場化和商業自願的前提下為信用狀況良好且符合條件的家政企業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信用貸款。(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三)拓展發行專項債券等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援符合條件的家政企業發行社會領域産業專項債券。鼓勵地方運用投資、基金等組合工具,支援家政企業連鎖發展和行業兼併重組。(發展改革委、商務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四、完善公共服務政策,改善家政服務人員從業環境

  (十四)加強社保補貼等社會保障支援。對家政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或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予以社保補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五)支援發展家政商業保險。進一步研究家政服務商業綜合保險方案。鼓勵家政企業參保僱主責任保險,為員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職業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專門的家政服務責任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産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組織家政企業和從業人員統一投保並進行補貼。(商務部、銀保監會,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六)保障家政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把家政從業人員組織到工會中,探索適闔家政從業人員特點的入會形式、建會方式和工作平臺。完善家政從業人員維權服務機制,保障其合法權益,促進實現體面勞動。(全國總工會負責)

  (十七)積極推動改善家政從業人員居住條件。各地應將符合條件的家政從業人員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有條件的地方可集中配租,家政從業人員通過市場租房居住的,政府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租賃補貼。支援各地採取多種方式幫助解決家政從業人員改善居住條件的需求。(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八)暢通家政從業人員職業發展路徑。引導家政企業將員工學歷、技能水準與工資收入、福利待遇、崗位晉陞等掛鉤。支援家政從業人員通過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專升本等多種渠道提升學歷層次。(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十九)表彰激勵優秀家政從業人員。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巾幗標兵、三八紅旗手(集體)、城鄉婦女崗位建功先進個人(集體)、青年文明號等評選表彰要向家政從業人員傾斜,對獲得上述獎勵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級一類、二類職業技能大賽中獲獎的家政從業人員,納入國家高技能人才評定範圍,並在積分落戶等方面給予照顧。加大家政服務業典型案例宣傳力度。(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共青團中央、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

  五、健全體檢服務體系,提升家政服務人員健康水準

  (二十)分類制定家政服務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家政服務人員體檢項目和標準,育嬰員、養老護理員等職業應實行更加嚴格的崗前健康體檢,其他從業人員上崗前應按所從事家政服務類別進行體檢。(商務部會同衛生健康委負責)

  (二十一)更好為家政服務人員提供體檢服務。從事體檢的醫院或體檢機構要明示收費標準,做好體檢記錄,縮短體檢報告製作時間。(衛生健康委、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推動家政進社區,促進居民就近享有便捷服務

  (二十二)支援家政企業在社區設置服務網點。家政企業在社區設置服務網點,其租賃場地不受用房性質限制,水電等費用實行居民價格。支援依託政府投資建設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場地)設立家政服務網點,有條件的地區可減免租賃費用。(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三)加大社區家庭服務稅費減免力度。落實好支援養老、托幼、家政等社區家庭服務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財政部、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平臺建設,健全家政服務領域信用體系

  (二十四)建立家政服務信用資訊平臺系統。中央財政通過服務業發展資金支援家政服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依託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全量歸集家政企業、從業人員、消費者的基礎資訊和信用資訊,並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及家政企業充分共用金融、稅務、司法等可公開信用資訊。探索建立全國家政企業和從業人員社會評價互動系統。(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五)優化家政服務信用資訊服務。建立家政從業人員個人信用記錄註冊、跟蹤評價和管理制度。開通家政從業人員職業背景資訊驗證核查渠道。依託“信用中國”網站、信用類應用程式(APP)等,按規定提供家政企業、從業人員的身份認證、信譽核查、信用報告等資訊。(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六)加大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基於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建立聯合獎懲系統,對在家政服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和嚴重失信行為的家政企業及從業人員實行聯合懲戒。開展家政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對信用等級較高的企業減少監管頻次,提供融資、租賃、稅收等便利服務。開展家政服務領域信用建設專項行動。(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家政供需對接,拓展貧困地區人員就業渠道

  (二十七)建立家政服務城市與貧困縣穩定對接機制。把家政服務作為勞動力輸出地區各類職業技能實訓基地重要培訓內容,在中西部人口大省重點打造一批家政服務人才培訓基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八)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養培訓機制。對困難學生、失業人員、貧困勞動力等人群從事家政服務提供支援。推進“雨露計劃”。為去産能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免費提供家政服務培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九、推進服務標準化,提升家政服務規範化水準

  (二十九)健全家政服務標準體系。開展家政服務國家標準修訂工作。完善行業標準體系。研究制定家政電商、家政教育、家政培訓等新業態服務標準和規範。推進家政服務標準化試點專項行動。(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等負責)

  (三十)推廣使用家政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規範家政服務三方權利義務關係,推廣使用合同示範文本。家政企業應與消費者簽訂家政服務協議,公開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明確服務內容清單和服務要求。(商務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負責)

  (三十一)加快建立家政服務人員持證到府制度。政府通過多種方式,逐步實現統一為每一位合格的家政從業人員免費發放“居家到府服務證”,並在公共資訊平臺上實施誠信監管。鼓勵各地參照上海等城市的先進經驗,探索建立覆蓋全域的家政持證上崗模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十二)開展家政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家政企業要開展優質服務承諾,公開服務品質資訊。開展家政服務品質監測。建立家政服務品質第三方認證制度。對家政企業開展考核評價並進行動態監管。(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十三)建立家政服務糾紛常態化多元化調解機制。進一步暢通“12315”網際網路平臺等消費者訴求渠道,發揮家政行業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等作用,建立家政服務糾紛常態化多元化調解機制。(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發揮規範示範作用,促進家政服務業可持續發展

  (三十四)建立健全家政服務法律法規。加強家政服務業立法研究。充分發揮家政行業協會作用,制定完善行業規範。各地要制定或者修改完善家政服務領域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標準。(商務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十五)促進家政服務業與相關産業融合發展。推動家政服務業與養老、育幼、物業、快遞等服務業融合發展。大力發展家政電商、“網際網路+家政”等新業態。培育以專業設備、專用工具、智慧産品研發製造為支撐的家政服務産業集群。(商務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三十六)培育家政服務品牌和龍頭企業。各地要培育一批具有區域引領和示範效應的龍頭企業,形成家政服務業知名品牌。實施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領跑者”行動。(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國務院建立由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牽頭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家政服務工作協調機制,各地要把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列入重要工作議程,構建全社會協同推進的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國務院辦公廳    

2019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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