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商外運字〔2019〕32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商貿函〔2019〕165號)要求,積極穩妥開展我市二手車出口業務,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海關聯合製定了《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方案》。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有關單位參照實施。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
北京海關
2019年6月14日
(聯繫人:外貿運作處 張競天;聯繫電話:55579510)
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動北京外貿高品質發展,促進汽車消費結構優化,根據《商務部 公安部 海關總署關於支援在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的通知》(商貿函〔2019〕165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堅持“穩妥審慎、逐步放開、放管結合、市場主導”原則,精選企業資格,嚴控商品品質,理順出口流程,注重品牌口碑,有序推進二手車出口業務開展。以服務業擴大開放為依託,創新監管模式,完善服務保障體系,加快形成二手車出口主體多樣化、市場多元化、商品標準化的繁榮態勢。
二、出口企業甄選
(一)基本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進出口企業。
2.信譽良好,在市場和品質監管、海關、商務、稅務、外匯管理、審計、安全生産等監管部門中,近三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
3.出口乘用車企業需具有較強的國內二手車經營實力。二手車經營行為包括二手車經銷、拍賣、經紀等。
4.出口商用車企業需具有穩定的國內二手車車源供應渠道。
5.熟悉出口目標市場相關政策法規,具有成熟的二手車出口渠道和合理的市場規劃。
6.具有與出口車輛品牌、數量相應的境外維修備件供應能力。
7.能夠提供售後服務保障,並建立投訴處理預案和售後服務快速響應機制。
(二)甄選及備案程式
企業自願申請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向市商務局提交申請及相關材料。由市商務局組織各相關部門共同召開評審會,依據出口企業基本條件,嚴格甄選出口企業,擇優確定出口企業名單,並報商務部備案。經備案的企業可開展二手車出口業務。
(三)動態管理
1.實施動態考核。二手車出口企業定期向市商務局報送二手車出口業務情況,對未達到工作要求、出現違規情況造成不良影響的,限期整改,停發出口許可證3個月。
2.建立退出機制。二手車出口企業可根據出口目標國家的政策調整、自身業務調整等情況,自願申請退出;對於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1年內無出口實際業績、未按規定進行車輛交易和登出、經海關查驗出口車輛與實際報關資訊不符且情節嚴重的企業,取消其二手車出口企業備案。
三、出口企業責任義務
二手車出口企業是出口車輛品質安全追溯責任主體,應履行整備檢測、品質保障、提供售後服務等義務。
(一)規範經營。二手車出口企業應確保出口車輛的合法來源,不得出口被盜搶、拼裝、報廢等違規車輛,不得出口達到《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要求的報廢標準機動車,以及距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內(含1年)的機動車;按要求依法辦理二手車交易登記手續,及時辦理已出口機動車登出登記,登出車輛不得回運;按規定申領出口許可證,據實申報出口許可證及報關單。
(二)誠實守信。二手車出口企業應自覺維護出口秩序,不參與惡意無序競爭。按出口目標國家要求收購車輛並進行整備,向境外買家提供全面、準確的車輛車況資訊及檢測鑒定資訊。建立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快速響應並及時處理境外買家投訴事項。
(三)創新開拓。二手車出口企業要積極開拓新興市場,構建海外行銷網路和服務體系,以出口二手車為引領帶動産業鏈和服務“走出去”,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品牌。
四、出口業務流程
(一)收購車輛。二手車出口企業按照進口國車齡、環保標準、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等相關要求在國內收購車輛,並依法辦理二手車交易登記手續。
(二)車輛整備。二手車出口企業應對收購車輛外觀、內飾、安全性能部件等進行整備,確保車況完好。
(三)檢測鑒定。擬出口二手車需經市有關部門指定或認可的第三方車輛鑒定評估機構檢測並出具鑒定評估報告。檢測鑒定標準和方法另行規定。
(四)申領出口許可證。二手車出口企業依據商務部有關規定,憑貿易合同、指定第三方機構檢測合格的鑒定報告、擬出口車輛《機動車登記證書》等材料向市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出口許可證。
(五)報關通關。按海關總署有關規範填寫出口報關單,清晰填報出口車輛狀態為“舊”及車輛識別代號(VIN)。
(六)車輛登出。在完成二手車海關出口通關手續後2個月內,憑出口報關單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憑證向機動車登記地公安交管部門申請登出登記;申請登出登記前,應當將涉及出口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由市商務局牽頭組建北京市促進二手車出口協調推進小組(以下簡稱協調推進小組),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北京海關為小組成員單位,負責協調解決二手車出口業務中存在的制度障礙,研究出臺支援政策。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事中事後監管,有效防控各類風險。市商務局負責統籌推進二手車出口業務實施,組織研究支援政策,及時統計和報送進展情況,核發二手車出口許可證,對二手車出口企業進行動態管理等。市交通委負責受理原車輛所有人辦理完成車輛登出登記後小客車更新指標申請,協助研究相關支援政策。北京海關負責二手車出口通關監管,協調解決口岸通關環節遇到的問題等。市公安局交管局負責憑海關出具的出口報關單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憑證依法辦理出口機動車登出登記工作。
(三)加強資訊共用。強化資訊管理,做到“一車一檔”,逐步實現收車、交易、轉移登記、整備、檢測、出口、登出、售後服務等環節全流程可追溯。
(四)優化政務服務。各相關部門要強化對二手車出口企業的指導,幫助企業防範運營風險,避免出現違法違規行為。提高貿易便利化水準,優化二手車許可證申領、車輛轉移和登出登記、出口通關等流程,提升二手車流通效率。積極支援企業開拓市場,擴大二手車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