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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政府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3-10-14
  6. [發文字號] 密政發〔2013〕4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3-10-14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密雲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密雲縣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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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政發〔2013〕4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地區、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委、辦、局,各縣屬機構:

  《密雲縣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已經縣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密雲縣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4日


密雲縣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進一步改善我縣空氣品質,根據全市統一部署,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和行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保障市民健康為出發點,以防治細顆粒物(PM2.5)污染為重點,堅持政府調控與市場調節相結合,污染物總量減排與空氣品質改善相匹配。將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目標與“三個走在前列”奮鬥目標有機結合:着力推動能源結構和産業結構調整,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經濟建設;着力強化城鄉清潔能源供應,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完善政府主導、企業施治、公眾行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機制,加快社會建設;着力改善生態環境,增加環境容量,削減污染排放,鞏固生態建設。綜合施策,全方位採取法律、經濟、科技和行政手段,積極推進多種污染物協同減排,努力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共贏。總體思路上確立“各級政府主責、相關部門聯動、企業嚴格自律、全民廣泛參與”的行動機制。關鍵領域上推動“十化”,即能源發展要進一步實現清潔化、多元化;機動車控制要進一步實現存量優化、用量減化;工業管理要進一步實現産業現代化、生産清潔化、園區生態化;揚塵控制要進一步實現管理精細化、行業化、屬地化。

  (二)行動目標

  經過五年努力,空氣品質明顯改善,重污染天數大幅減少。到2017年,我縣空氣中的細顆粒物年均濃度比2012年下降30%,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左右。

  二、八大污染減排工程

  堅持污染減排是改善空氣品質的根本措施。結合能源消費量大、生活性消耗佔比高等特點,立足能源結構優化、産業綠色轉型和城市管理精細化要求,重點實施壓煤、減油、降塵、治污等八大污染減排工程。

  (一)源頭控制減排工程

  1.優化城市功能和空間佈局。認真落實密雲城市總體規劃和主體功能區劃,分類推進區域和産業發展,合理控制開發強度,完善功能佈局,推動形成有利於大氣污染擴散的城市空間佈局。

  縣規劃分局、縣環保局、縣發改委、縣園林綠化局、縣國土分局、縣住建委等部門要強化城市空間管制和綠地控制要求,對於城市公共綠地等規劃強制性內容的位置和規模在建設時未經法定程式不得修改;縣規劃分局要開展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研究和編制工作,強化資源、環境的約束條件;縣發改委、縣供電公司要研究完善密雲地區電網等能源空間佈局和中長期發展規劃,推動能源清潔化發展和科學化配置;縣住建委要全力推動綠色建築發展,推進綠色生態示範區和綠色居住區建設。縣規劃分局、縣發改委、縣環保局、縣經信委、縣交通局、縣國土分局等部門和各鎮街(地區)要嚴格執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認真開展綜合性規劃和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及審查工作,建立健全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機制。

  2.合理控制人口規模。縣發改委、縣公安局、縣計生委、縣流管辦、縣教委、縣衛生局等部門要綜合施策,研究制定人口總量控制措施,科學配置教育、醫療、産業等資源,創新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方式,推進人口管理體系建設,減少生活剛性需求增加帶來的污染。

  3.強化資源環保准入約束。縣經信委、縣發改委、縣環保局等部門要落實好嚴於國家要求的禁止新建、擴建的高污染工業項目名錄,原則上禁止建設鋼鐵、水泥、焦炭、有色金屬冶煉、電解鋁、平板玻璃、電石、鐵合金、瀝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不再建設勞動密集型一般製造業項目。

  嚴格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對於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設項目,要實施“減二增一”的削減量替代審批制度。縣發改委要嚴格落實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新建項目單位産品(産值)能耗必須達到國際先進水準。

  對禁止建設的工業項目和未通過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備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開工建設,不得發放生産許可證、安全生産許可證、排污許可證,金融機構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援,有關單位不得供電、供水。對違規建設、投産的污染項目要堅決清理、關閉。對未完成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的區域實施限批,除民生工程之外,不得批准建設排放主要大氣污染物的項目。

  2014年,根據北京市統一要求,由縣發改委會同縣環保局、縣規劃分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現有燃煤設施按期限完成清潔能源改造,逐步實現無煤化。

  嚴格重點行業表面涂裝生産工藝的環境准入,提高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使用比例,新建機動車製造涂裝項目要達到80%以上,其中小型乘用車單位涂裝面積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控制在35克/平方米以下;傢具製造及其他工業涂裝項目要達到50%以上;包裝印刷業必須使用符合環保要求的油墨。推廣使用水性塗料,鼓勵生産、銷售和使用低毒、低揮發性溶劑。

  (二)能源結構調整減排工程

  堅持能源清潔化戰略,因地制宜開發本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引進外埠清潔優質能源,提升電、天然氣、地熱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在能源體系中的比重,努力推進清潔能源體系建設。縣發改委要牽頭制定《密雲縣2013-2017年加快壓減燃煤和清潔能源建設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到2017年,燃煤總量比2012年削減比例要達到40%。

  1.加強清潔能源供應保障。縣供電公司要牽頭加快外受電力通道、變電設施、高壓環網建設,輸變電和並網工程建設,增強外調電供應保障能力。到2017年,實現全網供電能力得到提升,農村電網得到全新再造,供電能力和電能品質顯著提高。

  縣市政市容委、縣發改委等部門要加強燃氣供應保障,確保大唐煤制氣密雲段按時間進度竣工,進一步完善燃氣管網,保證本縣1.5094億立方米的天然氣用氣需求。

  2.推進企業生産用能清潔化。通過污染企業關停退出和清潔能源改造等方式,減少煤炭使用量,基本實現企業生産用能清潔化。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等部門和相關鎮街(地區)要加快實施工業企業燃煤鍋爐等清潔能源替代步伐。2015年底前,完成經濟開發區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新城建成區商業、各類經營服務業燃煤全部改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

  3.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逐步削減燃煤使用量。縣農委、縣住建委、縣發改委、縣市政市容委、縣規劃分局等部門要根據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削減燃煤量的政策,按照“城市化改造上樓一批、拆除違建減少一批、炊事氣化解決一批、城市管網輻射一批、優質煤替代一批、新能源發展一批”的思路和要求,加大環境綜合整治和燃煤污染治理力度,2016年底前,“六個一批”工程要取得明顯成效,基本實現無散用劣質煤,減煤換煤23.4萬噸。

  基本取消農村地區炊事用煤。縣市政市容委牽頭保障炊事用瓶裝液化氣供應,2016年基本實現農村炊事氣化。

  多措並舉減少農村地區分散採暖用煤。縣農委、縣發改委、縣市政市容委等部門和各鎮街(地區)要綜合推廣電、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採暖方式,實施優質煤替代,減少農村地區散用劣質煤。推行峰谷電價優惠政策,推進農村電網擴容建設,提高電採暖供電能力。2013年,在試點村實施優質燃煤替代,推行電採暖,同時推進使用空氣源、地源熱泵、地熱、天然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採暖。根據北京市統一安排,縣發改委要從2014年起推進農村電網擴容建設,完成市政府下達的電採暖改造任務和熱泵供暖任務;2015年繼續擴大熱泵供暖面積。2017年完成市政府下達我縣新增太陽能集熱器面積和熱泵供暖面積任務指標,積極推廣電、熱泵、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採暖方式,減少農村地區散煤燃燒。

  4.推進燃煤減量化。縣發改委要牽頭減少新城集中供暖鍋爐用煤。積極開展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或協調引入外埠熱源,逐步整合、消除區域內分散燃煤鍋爐。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城鎮地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對於已建成的燃煤集中供熱中心,逐步實施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改造。

  5.建立健全綠色能源配送體系。2013年底前,縣發改委、縣市政市容委要組織建立優質煤和瓶裝液化氣供應渠道,建成綠色能源配送中心,確保優質煤和瓶裝液化氣供應;嚴厲打擊非法生産、銷售劣質煤的行為,集中清理、整頓和取締不達標散煤供應渠道;採取路檢路查等手段杜絕劣質煤進入本縣。

  6.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行節能降耗技術,從源頭上降低能源需求,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縣發改委要牽頭完成國家下達的節能降耗目標,縣規劃分局、縣住建委要嚴格執行新建居住建築節能75%的強制性標準,推廣使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地源熱泵、光伏建築一體化等技術。2015年底前,縣市政市容委、縣住建委、縣發改委等部門要加快推進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間既有建築節能改造任務。縣住建委要積極推進抗震節能農宅建設。

  (三)機動車結構調整減排工程

  堅持先公交、嚴標準、促淘汰的技術路線,加強經濟政策引導,強化行政手段約束,使全縣機動車結構向更加節能化、清潔化方向發展,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

  1.嚴格非道路動力機械排放標準。2015年1月1日起,新增非道路動力機械必須達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對達不到排放標準的非道路動力機械,依法禁止在京銷售和使用。

  2.加快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2013年,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等部門要組織實施新增計程車強制報廢標準和配套政策措施。縣公安局交通大隊、縣環保局等部門要通過擴大黃標車禁行範圍、增加尾氣排放檢測頻次、加強行業管理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等措施,確保2015年底前淘汰本縣全部黃標車。縣環保局、縣廣電中心等部門和各鎮街(地區)要加強淘汰高排放老舊機動車的政策宣傳,鼓勵更換混合動力汽車和小排量客車,2017年底前淘汰老舊機動車1.61萬輛。縣公安局交通大隊、縣商務委要牽頭組織執行國家報廢標準,加強報廢解體廠的監管力度,防止報廢車輛違法上路。

  3.積極推廣新能源車和清潔能源車。縣科委、縣交通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交通大隊等部門要組織實施鼓勵個人購買、使用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小客車的相關政策。推動公交、環衛及政府機關新能源汽車示範應用工作。加快加氣站、充電站(樁)等配套設施建設,滿足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發展需求。

  4.促進行業機動車結構調整和污染減排

  調整公交車結構。縣交通局等部門要加快老舊公交車淘汰,積極發展電動、天然氣等新能源公交車。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公交車。2017年底前,實現老舊公交車全部淘汰,天然氣車輛比例力爭達到50%。

  調整計程車結構。更新的計程車自2014年起全部執行更加嚴格的強制報廢標準。鼓勵計程車更換三元催化器,更換周期最長不超過兩年。

  調整客運車輛結構。2015年起,外埠省際客運車必須達到國三及以上標準方可進京;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省際客運和旅游客運車輛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

  調整渣土車和環衛車結構。2015年底前,縣市政市容委要牽頭全部淘汰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的渣土車;大力發展純電動和天然氣環衛車輛,到2017年,純電動環衛車輛比例要達到50%。

  調整貨運車結構。縣交通局、縣商務委、縣公安局交通大隊等部門要加快組建貨物運輸“綠色車隊”,到2015年,綠色貨運車隊車輛比例要達到50%。控制國三及以下車輛從事貨運,實現貨運車排放下降30%目標。研究外地車管控措施。2014年起,全縣物流園區和貨物流轉集散地均要使用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車輛進行貨物運輸。加快淘汰老舊郵政車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輛。

  調整低速汽車結構。縣農委要會同縣農業局和縣公安局交通大隊,逐步推進皮卡、輕型卡車替換低速汽車工作,並積極推廣電動車。到2017年,皮卡、輕型卡車替換低速汽車累計比例要達到60%。

  促進園林綠化車輛結構調整及節能減排。到2014年,第三階段排放標準以下車輛要淘汰50%,2015年底前要實現全部淘汰。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園林綠化車輛,雇傭園林綠化車輛必須達到第三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

  5.完善管理政策。根據北京市制定的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政策和外埠車管理政策,結合本縣重點管控區域,制定機動車限行和外埠車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縣公安局交通大隊要嚴格依法查處違章車輛。要加快北京繞城高速公路密雲段和西統路等主幹線建設,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四)産業結構優化減排工程

  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品質等標準,加快淘汰落後産能,有序發展高新技術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推行清潔生産,建設生態工業園區。

  1.淘汰壓縮污染産能。2014年底前,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二五”落後産能淘汰任務。2015年至2017年,進一步提高環保、能耗、安全、品質標準,持續淘汰污染産能。

  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縣經信委要實施産能總量控制,鼓勵通過兼併重組等方式壓縮産能。

  縣住建委要控制壓縮混凝土攪拌站的數量和規模。2015年底前,全縣未通過治理整合的混凝土攪拌站實現基本退出,混凝土攪拌站控制在3家。

  2.整治小型污染企業。對佈局不合理、裝備水準低、環保設施差的小型污染企業,縣經信委和相關鎮街(地區)要加強綜合整治,到2015年底和2016年底,調整退出建材、化工、鑄造、傢具製造等行業的小型污染企業數量要分別達到6家和10家;到2017年鎮村産業集聚區污染要得到有效治理。

  3.建設生態工業園區。縣經信委要明確全縣工業開發區、工業園區、産業基地的目錄和發展方向。新建工業項目原則上進入相應區域,推動産業集聚發展。對新建工業開發區、工業園區和産業基地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對現有的每三年開展一次跟蹤評價。

  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等部門要加快推進經濟開發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鼓勵開展生態化、迴圈化設計和改造。2016年底前,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生態工業園區標準》,將經濟開發區建成生態工業園區。

  4.推行清潔生産。縣發改委、縣經信委、縣環保局等部門要組織、引導企業開展清潔生産審核,實施清潔生産技術改造,鼓勵企業發展節能、降耗、減排的清潔生産項目。

  (五)末端污染治理減排工程

  1.嚴格環保標準。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清潔生産評價指標和環境工程技術規範。落實國家有關含有機溶劑産品限值標準和有機溶劑使用申報制度。加強揮發性有機物面源污染控制,鼓勵使用通過環境標誌産品認證的塗料、油墨、膠黏劑、建築板材、傢具、幹洗劑等産品。

  2.實施氮氧化物治理。2013年和2015年均要完成2座燃煤集中供熱中心脫硝治理,不斷推進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技術改造。

  3.開展工業煙粉塵治理。2013年要完成全縣攪拌站物料儲運系統、料庫密閉化改造。所有原材料、産品必須密閉貯存、輸送,裝卸料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防止起塵,大型料堆應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2015年要完成北京雲煤工貿有限公司煤場遷址,實施密閉化改造。

  4.加強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縣工業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要減少50%左右。重點抓好汽車製造、電子、印刷、傢具、建築等行業表面涂裝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推廣使用先進涂裝工藝技術,優化噴漆工藝與設備,深化涂裝有機廢氣治理,溶劑型塗料涂裝工序必須密閉作業,配備有機廢氣高效收集和回收凈化設施。加強其他溶劑使用工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

  (六)城市精細化管理減排工程

  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和監管執法,集中整治點多、量大、面廣的施工揚塵、道路遺撒、露天燒烤、經營性燃煤、機動車排放等污染,督促排污單位完善污染防治設施,規範運作管理,切實發揮管理減排效益。到2017年,各重點鎮降塵量控制在2.38噸/平方公里·月左右。

  1.嚴格控制施工揚塵污染。推行綠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要依法明確揚塵污染治理實施方案和責任,並將防治費用列入工程成本,單獨列支,專款專用。實施揚塵污染防治保證金制度。縣住建委要嚴格施工揚塵管理,確保施工工地達標率始終不低於92%;將施工揚塵違法行為納入企業信用管理系統,對違法情節嚴重的,限制其招投標活動。縣住建委、縣園林綠化局、縣水務局、縣交通局、縣市政市容委等部門要加強本行業施工過程中的揚塵管理,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全封閉圍擋、使用高效洗輪機、防塵墩、料堆密閉、道路裸地硬化等措施,切實履行工地門前三包責任制,保持出入口及周邊道路整潔。

  縣住建委要組織對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築施工工地出入口和粉狀物料、建築土方堆放區安裝視頻線上自動監控設備,並與縣城管執法監察局聯網。縣城管執法監察局要充分利用視頻線上自動監控系統和現場執法手段,加大揚塵污染執法力度。

  2.嚴格控制道路揚塵污染。縣市政市容委、縣住建委、縣公安局交通大隊、縣城管執法監察局、縣交通局等部門要加強渣土運輸規範化管理,嚴格執行資質管理與備案制度,城市渣土運輸車輛要安裝衛星定位系統並實現密閉運輸。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路段渣土運輸執法監管,杜絕道路遺撒。

  縣市政市容委要大力推廣“吸、掃、衝、收”清掃保潔新工藝,增加作業頻次,切實降低道路積塵負荷,到2017年,新城建成區內其他地區新工藝作業覆蓋率要達到92%以上;根據市市政市容委定期公佈的乾淨指數,針對存在的問題加大檢查、整改力度。縣公路分局要減少道路開挖面積,縮短裸露時間,開挖道路分段封閉施工,及時修復破損道路。縣園林綠化局要加強道路兩側綠化,減少裸露地面。

  縣水務局要牽頭抓好《北京市加快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的落實,提高再生水供應量。縣市政市容委、縣水務局等部門要研究再生水沖洗道路保障機制,加快配套管網和加水站點建設,到2015年,主幹道基本實現每日再生水沖洗;到2017年,再生水沖洗範圍擴展到建成區次幹路及以上道路。

  3.嚴格控制生活垃圾污染。縣市政市容委要牽頭抓好《北京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三年實施方案》的落實,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能力,優化處理方式,有效控制處置過程中的大氣污染,到2015年,全縣每日新增處理能力700噸;實現生活垃圾全密閉化運輸,杜絕遺撒;縣生活垃圾處理中心垃圾焚燒嚴格實施尾氣治理,確保達標排放;規範衛生填埋作業程式,縮小作業面,並對作業區域進行及時覆蓋;收集處理填埋場産生的全部沼氣,減少沼氣污染。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非正規垃圾填埋場治理。

  4.嚴格控制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等污染。2013年底,縣商務委要按要求劃定禁止露天燒烤範圍;縣城管執法監察局嚴格執法,對劃定區域內的露天燒烤行為要堅決取締。嚴厲打擊焚燒垃圾和秸稈等違法行為。縣環保局要加強餐飲油煙監管,督促企業、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安裝使用高效油煙凈化設施,並定期清洗維護,確保達標排放。

  5.嚴格在用車和油品品質監管。嚴格落實機動車檢測等相關管理規定,對於未取得環保檢驗標誌的機動車,縣公安局交通大隊不予核發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誌,縣交通局不予辦理營運機動車定期審驗合格手續。

  縣公安局交通大隊和縣環保局要牽頭加大對在用車輛的尾氣排放抽查力度,強化路檢和入戶抽查,重點監管夜間行駛的柴油貨運車和渣土運輸車。

  縣工商分局、縣質監局、縣環保局等部門要依據職責強化對油品品質、車用汽柴油清凈性、車用氮氧化物還原劑的監管,定期抽測,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油品的行為。

  6.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創新執法機制,開展專項治理和聯合執法。縣環保局要運用監督性監測、線上監控、現場檢查等手段,加大對污染企業的執法檢查力度,對超標排放、整改措施不落實的排污單位,依法處以罰款、限期改正、停産治理。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的違法企業,依法予以關停。

  7.提高環境監測和監管能力。縣編辦、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等部門要按照增能力、提效能的原則,加強環境監測和監管能力建設,合理增設機構編制,增加儀器裝備,加強對大氣污染防治政策研究的支援。縣環保局要加強環境監測、資訊、應急、監察等能力建設力度,確保到2015年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各鎮街(地區)要落實環保職責,加強基層環保體制機制建設,健全基層環保監管力量,加大環保責任科室人員力量和財力支援。2014年底前,建成我縣空氣品質監測網路和重點鎮街揚塵監測點。在建成區主要路段密關路和101國道自主安裝遙測設備,強化對超標車輛的監管。

  (七)生態環境建設減排工程

  1.提高綠化覆蓋率。要加強植樹造林、綠化美化建設,增加森林資源總量,提高森林建設品質。平原地區要在2016年底完成4.2萬畝造林工程,同時加大荒灘荒地、拆遷騰退地和廢棄坑塘治理力度,從源頭上減少沙塵污染;加快建設城市森林和重點鎮生態休閒公園,完善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繼續推進京津風沙源治理等工程建設,加強與周邊區縣的區域林業建設合作,增強綠色生態屏障功能。

  2.擴大水域面積。縣水務局要加強水源科學調配,充分利用高品質再生水等水源補充河湖水系用水,改善生態環境。加大潮白河水系綜合治理及清潔小流域建設力度,擴大水域面積。到2017年,增加水域面積30公頃,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19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58平方公里。縣園林綠化局負責組織實施北京市濕地保護髮展規劃。

  3.實施生態修復。縣國土分局、縣安監局要調整非煤礦山的規劃和佈局。縣園林綠化局、縣國土分局、縣礦山公司要對廢棄礦山、荒地實施生態修復和綠化,恢復生態植被和景觀,不斷推進開採岩面治理。到2017年,揚塵污染實現有效控制,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八)空氣重污染應急減排工程

  統籌兼顧大氣污染的長期治理和短期應急,進一步完善本縣空氣重污染應急管理。

  1.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全縣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成立縣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負責空氣重污染的應急組織、指揮和處置。縣空氣重污染應急專項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鎮街(地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本鎮街(地區)的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負總責。

  2.完善《密雲縣空氣重污染日應急方案》,完善應急程式,強化工作措施,綜合考慮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增加持續重污染的應急措施,包括機動車單雙號限行、重點排污企業停産減排、土石方拆遷和露天施工停工、中小學校停課以及可行的氣象干預等應對措施。

  3.在北京市有關部門協調下,縣應急辦、縣環保局與周邊區縣(包括灤平縣、興隆縣)建立空氣重污染應急響應聯動機制,開展區域聯防聯控工作。

  三、六大實施保障措施

  深化改革創新,紮實落實大氣污染防控政策法規,着力發揮科技支撐作用,加強組織領導,為本行動計劃的實施提供多方面保障,確保污染減排工程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一)落實大氣污染防控政策法規

  嚴格按照大氣污染防治各項法規進行執法檢查,不斷加大對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排污、造成重大污染危害的企業及相關負責人,縣公安局等司法部門要研究依法適用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等手段。

  (二)實施創新的經濟政策

  按照北京市統一安排部署,實施差別化、階梯式的資源價格政策,加大懲罰性電價、水價實施力度,引導高耗能高污染企業加快調整退出。

  按照北京市排污費徵收政策,實施適應新形勢要求的排污費徵收政策。嚴格依法徵收,做到應收盡收。

  認真執行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制定的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資金補助政策和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制定的污染企業淘汰退出資金補助政策。

  根據北京市出臺的排污許可證和排污交易政策,開展相關工作。

  根據市環保局建立的企業“領跑者”制度以及有關評價標準和鼓勵辦法認真落實,促進整個行業的科學發展。

  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推進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將企業環境資訊納入銀行徵信系統,對環境違法企業,嚴格限制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

  (三)強化科技支撐

  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示範推廣。重點推廣分佈式能源、交通節能減排、天然氣低氮燃燒和煙氣脫硝、新能源與可再生能源利用、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家用高效油煙凈化、農業氨減排等技術,邊研究邊應用。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産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

  (四)加強組織領導

  2013年,成立密雲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研究、落實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統籌開展轄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五)分解落實責任

  縣政府制定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細化年度減排項目,逐一分解落實到有關部門、各鎮街(地區)和排污單位。行動計劃於2013年10月底前報市政府備案。

  縣有關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北京市有關部門的政策、資金和技術支援,加強行業管理,對本行業、本領域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每年制定年度措施。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互相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六)嚴格考核問責

  縣政府制定考核辦法,將細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品質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將行動計劃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在每年初對各有關部門上年度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適時向社會公佈,並實行“一票否決”。

  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部門,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督查室、縣環保局、縣監察局對其主要負責人採取約談等措施;對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未能有效完成任務的,追究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對考核不合格的區域實施限批,禁止建設除民生工程以外的排放主要大氣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取消授予環境榮譽稱號,取消評優、評先資格。

  四、三大全民參與行動

  防治大氣污染、改善空氣品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大力弘揚生態文明理念,加快培育首都特色環境文化,系統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知識普及、教育引導、百姓宣講、公益廣告等活動,動員全社會踐行綠色環保的生産、生活方式,引導全社會樹立關心環保、認知環保、參與環保、踐行環保的新風尚,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改善環境、人人行動的新局面。

  (一)企業自律的治污行動

  企業肩負着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的雙重責任,是節能減排的重要力量。一方面,企業要加強自律,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確保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作,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另一方面,政府要搭建平臺,鼓勵企業深化環保管理,引進先進治污技術,挖掘節能減排潛力,減少污染物排放。

  1.工業企業。要積極吸收和借鑒國內外同行業污染防治先進經驗,加強污染治理。建材、化工等高污染企業要主動壓縮産能、轉型升級,走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少、污染排放低的新型工業化道路。熱力等企業要開展高效脫硝治理,汽車製造、傢具製造、印刷等企業要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減少能源消耗、降低污染排放。

  2.建築施工企業。要認真落實綠色施工管理要求和門前三包責任制,對施工現場道路和裸露地面進行硬化、覆蓋,運輸車輛應當沖洗乾淨後出場;建築垃圾、渣土應當裝袋扎口清運或用密閉容器清運;進行拆除、平整場地、清運建築垃圾和渣土、道路開挖等施工作業時,應當採取邊施工、邊灑水等防止揚塵污染的作業方式。自覺選用低排放的渣土運輸車輛和非道路動力機械,採用洗輪機、防塵墩、密閉化施工等新技術、新措施,積極使用環保型塗料、油漆和溶劑。

  3.運輸企業。要積極推行綠色運輸,主動購置、使用低排放運輸車輛和新能源汽車,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做到節油行駛、達標排放,杜絕遺撒。

  4.餐飲企業。要自覺使用清潔能源,拒絕使用燃煤,杜絕露天燒烤、騎墻燒烤等行為;自覺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加強日常維護,定期清理煙道,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5.其他服務業企業。商場、超市、賓館、休閒度假場所等單位,要積極開展墻面和屋頂綠化、節能改造、夜景照明節電改造、供暖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二)公眾自覺的減污行動

  公眾是保護大氣環境、推動空氣品質改善的實踐者。以“同呼吸、共責任、齊努力”為導向,鼓勵公眾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共同營造綠色生活、減少污染、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1.倡導綠色消費。縣環保局要會同縣委宣傳部、縣廣電中心、縣生態辦和各鎮街(地區)鼓勵市民做好:綠色飲食,做到適量烹飪用油、拒絕露天燒烤;綠色家居,選用節能家電、高效照明設備、環保塗料等環保産品;綠色生活,不用散煤,隨手關燈、拔插頭,減少待機能耗,夏季少用空調多開窗。

  2.鼓勵綠色出行。縣生態辦要會同縣委宣傳部、縣廣電中心、縣環保局等部門加強宣傳,鼓勵市民自覺採用公共交通、自行車和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積極參與“無車日”活動,節油駕駛,停車熄火,及時維修保養車輛。

  3.推進環保創建。縣教委、縣環保局等部門要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學生的環境教育。積極開展環境友好型學校、環境友好型社區和生態文明村創建工作,引導公眾參與建築節能、綠化美化、原煤散燒替代等工作。

  4.組織公益活動。縣環保局要培育和壯大環保志願者隊伍,發揮非政府組織、知名人士和志願者隊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通過組織系列環保公益活動,豐富公眾參與的活動形式和載體,提高公眾參與的有效性,帶動更多的市民參與污染防治和減排。

  5.邀請專家解讀。縣環保局要組織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的知名專家學者剖析、解讀我縣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內涵,從專業角度呼應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對清潔空氣行動的認識需求。

  (三)社會監督的防污行動

  社會監督是政府監管的有力補充。要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減排措施落實。

  1.加強信息公開。縣環保局要利用廣播、電視、網路、報紙等各類媒體,及時發佈我縣空氣品質狀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法處罰等資訊,公開重點污染源監管資訊。縣經信委、縣環保局要要求轄區內企業主動公開污染物排放、治污設施運作情況等環境資訊,特別是排放有毒大氣污染物企業、高污染行業企業、三年之內受過環境違法處罰的企業,均要按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公開環境資訊,自覺接受監督。

  2.暢通監督渠道。相關部門要採取聘請大氣污染防治特約監督員、獎勵舉報冒黑煙車輛等措施,鼓勵市民監督和舉報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提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的意見和建議,廣泛吸納公眾智慧和力量,推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斷深入。

  3.鼓勵媒體監督。縣委宣傳部、縣廣電中心、縣環保局等部門要支援協助媒體深入報道本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報道保護大氣環境的典型人物和事跡;科學客觀解讀空氣品質,加強大氣污染防治科普宣傳;多種形式加強法制宣傳,開設專欄,以案説法,報道防治大氣污染執法情況,批評違反法律法規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開展大氣環境保護方面的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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