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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18-11-04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18-11-07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印發《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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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總公司和高等院校黨委:

  為更好地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黨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市對市屬各職能部門、議事協調機構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進行了清理規範,並研究提出了統籌規範管理措施。2018年10月30日,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了清理規範工作情況彙報,審議通過了《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市委指出,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本市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不斷加強,激勵鞭策的指揮棒作用有力發揮,必須堅持不懈抓下去。但是,也存在事項較多、內容重復、多頭開展、重留痕輕實績等問題,這既不利於基層集中精力抓落實,也助長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損害黨群幹群關係,必須下決心加以解決。

  市委要求,做好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着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準,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堅戰”,強化市委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市委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協調作用,嚴格控制總量,堅持以上率下,不斷增強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確保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京華大地落地生根,進一步形成生動實踐。

  市委強調,要加強對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統籌規範,按照依法依規、精簡高效,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注重日常、加強統籌的原則,嚴格控制督查檢查考核總量和頻次,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要完善考核評價體系,科學合理設置考核指標體系。要改進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實績,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進一步激發幹部崇尚實幹、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凝心聚力抓落實。

  市委要求,要認真開展專項清理,對清理規範後保留的全市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牽頭單位要進一步簡化程式、改進方法,壓縮規模和時間。各區要對照市級清理規範的原則、做法及壓縮比例,紮實開展專項清理,確保對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壓縮比例不低於市級壓縮比例。各區清理規範情況和保留事項清單于2018年11月下旬報市委辦公廳備案,同時抄送市政府辦公廳。各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本區本部門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劃管理和監督實施,把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根據中辦督查室、國辦督查室有關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計劃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原則上暫停。確需開展的,由各區各部門黨委(黨組)研究後,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分別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研究審核,由市委辦公廳統一報市委審批。待中央和國家機關保留事項清單確定後,市委辦公廳將會同市政府辦公廳對本市全市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清單進行適當調整。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2018年11月4日


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若干措施

  為了更好地推動黨的十九大精神、黨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市實際,現就統籌規範全市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制定以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督查檢查考核工作是推動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重要手段,是改進黨的作風、激勵廣大幹部擔當作為的重要舉措。要進一步加強督查檢查考核工作,充分發揮好激勵鞭策的指揮棒作用,堅持不懈抓下去。做好督查檢查考核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落實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着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準,抓好“三件大事”,打好“三大攻堅戰”,強化市委統一領導,充分發揮市委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協調作用,嚴格控制總量,堅持以上率下,不斷增強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切實減輕基層負擔,進一步激發幹部崇尚實幹、攻堅克難的責任擔當,凝心聚力抓落實,確保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京華大地落地生根,進一步形成生動實踐。

  二、工作原則

  依法依規,精簡高效。除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以及依法依規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外,市屬各職能部門、議事協調機構不得自行設置以區委、區政府為對象的督查檢查考核項目,不得在部門文件中自行規定全市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確需開展的要一事一報。

  分級負責,歸口管理。按照歸口管理原則,市級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分別研究審核,由市委辦公廳統一報市委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報市委審批。各區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參照上述程式進行管理,經區委審批後,報市委辦公廳備案。

  注重日常,加強統籌。突出日常性督查檢查,減少年終聽彙報、查資料式的督查檢查考核。加強事項整合,對同類事項有考核要求的,督查檢查要統一組織;對同一事項,各部門要聯合開展督查檢查。合理確定督查檢查考核時間,避免年底扎堆開展。

  三、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

  市級綜合考核事項整合規範為全面從嚴治黨(黨建)工作考核、市政府績效考評和“平安北京”建設考核三大類,每項考核每年開展1次。嚴格控制市屬各職能部門、議事協調機構開展業務督查檢查考核數量和頻次,業務考核盡可能納入市級綜合考核,同一部門開展的多項督查檢查事項要盡可能整合成1項,涉及多部門的聯合組團下去。防止重復扎堆、層層加碼,不能興師動眾,動輒對着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業學校,影響各區和基層的正常工作。部門督查檢查考核不能打着市委、市政府的旗號,日常調研指導工作不能隨意冠以督查、檢查、巡查、督察、督導等名義。

  四、實行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

  市屬各職能部門、議事協調機構擬開展的涉及區委、區政府以及本系統全市性的業務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分別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上報內容包括名稱、開展依據、內容、對象、方式、時間安排、參加單位等。由市委審批後,以年度計劃的形式印發執行。各區對鄉鎮(街道)、村(社區)的督查檢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計劃,報市委辦公廳備案。

  根據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委常委會工作要點、市政府工作報告、市委常委會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等決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按程式報批後開展。對緊急突發事項的督查檢查,要按程式報分管市領導同意,並經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審核後實施,由市委辦公廳統一備案。在提請市委常委會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及議事協調機構有關會議審議的文件稿中,提出開展涉及區委、區政府以及本系統全市性的督查檢查時,要事先徵得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同意。

  五、完善考核評價體系

  考核評價要突出黨中央和市委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情況,科學合理設置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既有共性指標,又有專業指標,實現一次綜合考核,成果共用共用。考核指標要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城市副中心、平原地區新城、生態涵養區功能定位,地區與部門,機關與企事業單位等進行合理設計,體現差異化要求,避免重復雷同,避免“一刀切”“一鍋煮”。要合理確定考核對象,全市性考核一般不向下延伸到鄉鎮(街道)、村(社區)。

  六、改進方式方法

  注重工作實績,要重實幹、查實績、聽民意,關鍵看決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實、群眾是否真正滿意。要大幅壓減基層填報表格、材料數量,不能只看記錄、臺賬,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

  堅持走群眾路線,加強常態化了解,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更多關注改革發展、政策落地情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市委貫徹落實辦法,減少陪同、簡化接待,緊扣督查檢查考核主題,原則上只聽取相關工作情況彙報。

  堅持問題導向,督查檢查既要到工作開展好的地方總結經驗,更要到情況複雜、矛盾突出的地方解決問題,多看“後院”“角落”,少看“門面”“窗口”。多搞“回頭看”,多殺“回馬槍”,靈活運用實地暗訪、隨機抽查、第三方核查評估等方式,發現決策部署落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措施和改進建議。

  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資訊資源共用,加強科學分析研判,為科學決策提供參考,不斷提高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品質和效率。

  七、開展專項清理

  要嚴格按照中辦有關通知精神,認真開展專項清理,各區各部門要堅決撤銷形式主義、勞民傷財、虛頭巴腦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大幅度壓縮對鄉鎮(街道)、村(社區)、企業學校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數量。清理後保留的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可以公開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執行到位,嚴防反彈回潮。各區要對本區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進行清理規範,並將清理規範情況報市委辦公廳。

  八、激勵擔當作為

  將督查檢查考核結果納入組織人事部門對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綜合考核評價內容,樹立重實幹重實績的鮮明導向,教育引導幹部擔當作為、幹事創業,對政治堅定、奮發有為的幹部要褒獎和鼓勵,對慢作為、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警醒和懲戒。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核實清楚後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加強督促整改,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

  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違紀及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對各種告狀信、檢舉信,經核實有問題的要依紀依法處理,沒問題的要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誣告陷害的要嚴肅追究責任,推動形成勇於擔當作為、敢於抵制歪風邪氣的良好政治生態,進一步推動形成全市上下凝心聚力抓改革促發展保穩定的良好局面。

  九、加強組織領導

  市級層面建立健全市委統一領導、市委督促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協調、市委辦公廳具體負責、市委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參加的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全市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劃管理和監督實施,做到政策統籌、任務統籌、力量統籌、進度統籌,確保市級督查檢查考核工作開展有力有序。各區各部門黨委(黨組)要強化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加強對本區本部門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計劃管理和監督實施,把這項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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