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18〕508號
各區教委、各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27號)精神,深入落實《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以下簡稱《標準》)和《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評價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文件要求,市教委決定繼續做好2018年《標準》測試及監測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標準》測試及數據上報工作
2018年本市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校要按照教育部的統一要求,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標準》測試,並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和報送途徑上報測試數據。具體工作內容詳見(附件1)。
二、做好《標準》監測工作
(一)監測範圍。為客觀評價各區、各學校學生體質健康工作品質,市教委將面向16區,抽取約6萬名中小學生開展《標準》監測。監測數據將作為評價各區學校體育工作的重要依據,也將作為被監測學生年度測試成績直接上報市級數據庫,對於監測中不及格和臨時免體學生可由所在學校再安排一次補測,其他監測學生不再參加學校測試。
(二)監測要求。各區教委和相關學校要按照《〈標準〉監測工作要求》(附件2)及《2018年北京市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監測工作手冊》,認真落實相關工作。
(三)鼓勵開展第三方監測。各區凡在2018年9至12月期間,統一組織全區中小學生通過第三方開展《標準》測試工作的,可申請免於參加市級《標準》監測。各區申請時需填報《2018年免於參加市級<標準>監測申請表》(見附件4),連同測試方案於9月21日(星期五)前上報市教委體衛藝處,電子版申請表發送至bjxxtygg@126.com。
三、完成教育部《標準》抽查復核工作
2018年,教育部將繼續組織專家組對各省、市組織實施《標準》測試情況進行抽查復核。各有關區教委、高等學校及中小學校要認真按照教育部工作組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凡參加教育部抽查復核的中小學校將不再參加本年度市級《標準》監測。具體工作內容詳見(附件5)。
四、工作要求
(一)規範測試。各區教委和學校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組織相關人員對測試結果進行隨機抽查核對,確保上報數據真實、準確。各區教委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設立《標準》測試工作監督電話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諮詢和監督。
(二)加強研究。各區教委和學校要通過監測評價,動態把握學生體質健康變化趨勢,及時分析測試數據,搜尋影響因素,開展體質健康預警與干預,完善學生體質健康改善措施,提高學校體育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三)強化應用。各級各類學校要按要求製作《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規範記錄每一名學生的體質健康測試成績及其評定等級。小學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列入學生成長記錄或素質報告書,初中以上學校列入學生檔案,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水準考試的重要指標和內容。高等學校要將體質健康測試情況作為學生評優評先、畢業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區教委要將學生體質健康狀況作為評價學校教育品質的重要指標。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