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基一〔2018〕13號
各區教委:
為深化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優質教育資源的引領和輻射作用,進一步推進中小學集團化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特製定此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主動適應首都戰略功能定位對教育發展的新要求,結合北京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優化基礎教育資源佈局,擴大優質教育資源供給,促進教育公平,努力辦好百姓家門口的學校,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讓每一名學生都能享受公平而有品質的教育,辦人民滿意的首都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促進優質均衡。充分發揮優質教育品牌的輻射和帶動作用,通過多種供給方式和發展途徑,擴增優質教育資源,不斷縮小校際間、區域間、城鄉間教育差距,整體提升優質均衡發展水準。
(二)實現共同發展。尊重教育集團牽頭校和成員校的辦學實踐和發展需求,積極促進集團內部教育理念認同、管理制度認同和品質標準認同,努力實現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合作共贏、共同發展。
(三)堅持資源共用。挖掘和整合集團內外教育資源,打通校際資源邊界,健全資源共用機制,搭建資源共用平臺,促進集團內優質教育資源豐富供給、高效配置、集約利用。
(四)激發辦學活力。調動教育集團內部各校自主辦學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各校立足實際,借助集團化辦學優勢,進一步增強主動發展的動力和活力,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不斷提升辦學品質。
(五)鼓勵辦有特色。支援和保障優質品牌學校持續發展,發揮優勢、辦出特色,帶動教育集團不斷創新發展。同時,尊重各校辦學自主權,尊重每一所學校的文化傳統與辦學特色,實現各美其美,美美與共。
三、總體目標
深入推進教育體制機制改革,積極引導和支援教育集團發展,完善集團化辦學體制機制,集團化辦學優勢更加突顯,教育資源佈局更加合理,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和受益面進一步擴大,人民群眾的獲得感進一步增強,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水準整體提升。
四、主要任務
(一)加強統籌,優化集團辦學佈局
1.統籌區內集團辦學,促進區域優質均衡發展。支援各區通過集團化辦學方式帶動相對薄弱學校發展,不斷擴增優質教育資源,縮小校際差距。
2.鼓勵跨區集團辦學,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發展。積極支援城區通過集團化辦學,向農村地區擴充優質教育資源,帶動農村學校發展。跨區集團辦學堅持屬地管理原則,學校所在區要加強管理,加大保障,促進集團化辦學品質提升。
3.規範異地集團辦學,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由市教委統籌京津冀協同發展集團化辦學規劃,積極有序支援我市優質教育資源到津冀等地區開展集團化辦學。
(二)規範發展,完善集團治理結構
1.合理確定集團規模。結合實際成立教育集團。科學規劃教育集團發展,綜合考慮發展需求、資源條件、輻射幅度、保障措施和實際效果等因素,有序推進集團化辦學,合理控制集團辦學規模。組建教育集團須經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同意,應積極探索集團學校進有所需、退有所據的動態管理機制,促進集團化辦學持續、健康發展。公辦教育集團舉辦或支援民辦學校辦學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管理。
2.完善內部組織機構。探索構建一個法人一體化、多個法人聯合體等集團治理結構。規範教育集團組織管理,設立由教育集團牽頭校和成員校以及相關人員組成的內部組織管理機構,明確組織目標、原則、職能等,建立組織管理制度,健全組織運作機制,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式。明晰集團內部法人學校主體責任,充分尊重法人學校辦學自主權,妥善處理好教育集團與法人學校間責權關係。
(三)促進共用,發揮資源輻射作用
1.促進集團內場地設施資源共用。加強集團化辦學資源統籌,建立健全集團內教育資源管理、使用、評估、激勵等制度機制。統籌集團內場地設施設備資源,探索資源共建機制,搭建資源共用平臺、資訊交互平臺,促進集團內資源多元供給、充分共用,不斷提升硬體資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2.支援集團內課程教學資源共用。依託教育集團資源共用平臺,豐富課程教學資源供給,共用優質特色課程資源、優質課堂教學資源、教師培訓和教科研成果等資源。搭建教育教學研討交流展示平臺,深化課程教學改革,促進集團內各校深度融合,整體提升集團化辦學品質和水準。
3.鼓勵集團內幹部教師交流。探索建立集團牽頭校和成員校之間互派幹部雙向交流、互派教師輪崗交流的制度,探索集團內幹部教師培養、培訓、評價和考核等機制。發揮集團內優秀幹部和骨幹教師的示範帶頭作用,搭建幹部教師成長發展平臺,促進集團內幹部教師專業發展、素質提升。
4.倡導文化引領集團學校內涵發展。充分發揮教育集團的品牌影響力和文化輻射力,以先進文化引領集團學校發展。在尊重集團內各校辦學實際和文化傳統的前提下,凝聚發展共識,凝煉核心價值,共謀發展願景,豐厚集團文化內涵,培育向善向上、和諧奮進的集團文化,促進集團學校內涵發展,品質提升。
(四)改革創新,激發集團發展活力
1.探索更加靈活的用人制度。創新編制管理方式,探索教育集團統籌協調與法人學校聘任相結合的教師編制管理機制。探索在集團內統一職稱評審,職稱評聘向跨校任職、兼課、指導的幹部教師傾斜。
2.優化幹部教師薪酬制度。探索調整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更加注重對人力資源的經費投入。鼓勵幹部教師積極參與集團內輪崗交流,按照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績效獎勵激勵原則,科學合理核定人員薪酬。發揮財政資金效益,加強績效管理,調動集團內各校校長、幹部、教師的積極性,促進教育集團良性運作,健康發展。
3.創新人才聯合培養和貫通培養機制。對於同一學區內的集團,在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下,按照我市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積極探索集團各校間學生聯合培養、貫通培養等試驗,進一步完善集團化辦學支援政策,進一步擴大集團化辦學的受益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加強黨對集團化辦學的領導,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和辦學方向。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加強教育集團黨建工作,保證教育集團和集團內各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發展素質教育,推動集團化辦學在促進教育公平,提高育人品質上取得良好成效。
(二)加強統籌規劃。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規劃,合理佈局教育集團優質資源,有序、適度發展教育集團。研究制定集團化辦學實施意見,明確主責部門、協調各方力量,加強集團化辦學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工作指導、條件保障和發展評估,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實質性擴大、持續性發展。
(三)加強政策保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探索適應集團化辦學需要的人員編制、職稱評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機制。積極探索集團內部、各集團間、跨區和跨省集團化辦學的管理機制、運作模式和保障措施。加大人力、財力、物力等政策和條件支援,切實為集團化辦學提供有效支撐和有力保證。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引導作用,加大宣傳力度。及時總結和宣傳集團化辦學中涌現出的百姓身邊好學校,以及推進集團化辦學的經驗和成效。引導全社會關心、支援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營造有利於教育發展的良好氛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18年9月27日